本书在“真理的话语理论的基础”的标题下论述了达米特、布兰顿和哈贝马斯的真理论。这三位哲学家在真理论上客观存在的关联是重要的,这种关联也许正是他们各自的真理论的独特性的一种zui好的体现。达米特、布兰顿和哈贝马斯的真理论代表了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之后的真理论的一种特殊状况。在放弃了分析哲学传统的真理论之后,他们都希望通过规范语用学为真理概念建立话语的解释,而这种联系或努力却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和大部分的20世纪的实用主义者拒绝去做的。布兰顿和哈贝马斯希望进一步推进由达米特所发起的认知转向,通过把有效性条件与由论辩所表明的证明的主体间性条件相结合来做到这一点。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也是把言语行为中的以言行事的成分,当作是提出能够在话语推论中兑现的有效性要求的语言表达式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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