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条约》全而改革了欧盟对外关系机构,力图实现新的顶层设计。里斯本改革以机制建设为主要路径,重组欧盟对外政策机构,从机构设计和权能分配两个方面推进落实,并改革决策程序,尤其是组建欧盟对外行动署以协助欧盟其他机构统筹管理欧盟对外关系的各个领域。王磊编著的这本《欧盟对外行动署的制度研究》认为,欧盟对外行动署的法律属性独特、机构运行自主、法律能力完备,其实际权能也在与其他欧盟机构的互动中zui终确立和实现。欧盟对外行动署代表了一种崭新类型的外交模式,是作为超国家行为体的欧盟组建非传统外交机构的创新之举,对欧洲一体化的拓展和深化将形成有力的推动,甚至对国际格局演变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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