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行政法治以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性作用,构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应社会对政府需求的变化,现代公共行政领域出现了诸多新样态,行政法必须积极主动回应,有效地进行自我更新,反思并重构新的行政法制度以指导公共行政实践。本书以此为切入点,对行政手段、行政规制、行政合同、行政酌处、行政责任等在现代社会的法治样态及其革新加以分析探讨,并对如何发挥行政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提出了见解。 本套丛书由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一定影响力,始终奋战在司法战线并致力于国家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担任主创。参与本套丛书写作的其他作者大多来自不同的职业领域,如中央编译局、中央办公厅、法院系统、科研院校等,对本项目的主题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本套书的主创人员以高屋建瓴的视角,结合多年从事司法工作的经验,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与外延深化、具体化,对如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都做了深入的论述和具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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