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改革开放以来(重点基于1978-2004年各方面材料数据)中国公安警察为研究对象,以分析并解释以公安警察为代表的国家强制能力的变化为主线,通过严密的实证分析,为读者理解改革时期中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职能演变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和依据。本书基于实证研究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以公安警察为代表的国家强制力发展,其制度安排先后经历了以行政分权为主向以行政集权为主两个阶段,无论是灵活放权还是适度集权,都是中国国家强制能力变化的表征,从实质效果来看,这两个阶段的制度安排均在不同意义、不同程度上提高了中国的国家强制能力。在这一制度变迁的表征背后,中国开始逐步由一个原本建立在较低程度财税开支基础上的“低度强制力”国家,向相对较高强制能力的国家形式演变。同时,伴随着中国国家强制能力的转变,中国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的传统治理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在客观描述中国国家强制能力变化的基础上,这项研究深入探究了影响国家强制能力变迁背后的影响因素和发生机制,提出了相应的理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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