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一直是德国古典哲学研究中的一门显学,关于它的解读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近三十多年来,国内外学者热衷于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去形而上学化来复兴他的实践哲学,希望借此将黑格尔法哲学纳入到当代政治哲学论争的语境中来,进而将其转化为应对现代性的困境与危机、建构当代规范性理论和为现代自由民主国家提供理论基础的思想资源。但是,这种去形而上学的解读很容易矮化黑格尔的哲学旨趣,使得黑格尔哲学中更为深刻的洞见也因此被掩盖起来。如果从黑格尔自身出发来理解黑格尔,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黑格尔的法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而且正是基于他对近代以来理性的主观化和以此为基础的理性主义、人本主义政治所表现出来的内在矛盾的洞察,才使得黑格尔必须将法哲学问题作为一个形而上学问题来进行体系性的思考。本书将把黑格尔置于德国观念论的思想脉络中,以黑格尔青年时代的思想发展(1788—1807年)为主线,围绕着青年黑格尔对主观理性立法的批判和重建客观理性的努力,对黑格尔法哲学思想进行一个探源性的考察,深入发掘其总体问题意识的形成和展开过程,揭示作为一种思辨形而上学的黑格尔法哲学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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