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了自康德以来的主体审美式美学,将艺术作为哲学的另一种呈现方式,借助于艺术来阐发谢林所构造的哲学体系本身。 谢林的《艺术哲学》(1802/1803)在人类历目前次明确提出“艺术哲学”的概念,次对这个领域进行了系统而深入地阐述。不同于康德以来的偏重于主观审美意识的“美学”,“艺术哲学”关注的是艺术的本质及其在艺术作品中呈现出来的哲学意义。“艺术哲学”也不同于迄今已来的各种经验意义上的或哲学意义上的“艺术理论”,它不是从某个特定的立场或角度出发把艺术和艺术作品当作一种特殊对象来考察,而是把艺术本身当作哲学的另一种完整的呈现方式。换言之,“艺术哲学”是“艺术中的哲学”。因此谢林的艺术哲学同时也是他的哲学体系本身(尤其是“同一性哲学”的另一种完整的表述,其中不但涉及其早期的先验唯心论哲学和自然哲学,也与后期的神话哲学和启示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就艺术本身而言,本书同样蕴含着大量深刻的洞见,这些洞见通过黑格尔和叔本华——众所周知,这两位哲学家所说的“美学”实质上就是“艺术哲学”——的继承和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卷亦收录了谢林另一篇与艺术哲学有关的长篇论文《论造型艺术与自然界的关系》(1807),从而集中而完整地汇集了谢林艺术哲学的核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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