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不仅能够被理解为基督宗教内部新的认信形式的产生以及历史进程中世俗化的开端,而且更能够被理解为古典法哲学的拓展。他在天主教学术训练的背景与传统中提出了独具特色的“唯独恩宠”、“唯独信仰”与“唯独《圣经》”之神学与哲学思想,探讨了自然法与自由概念的来源,将实证法视为上帝介入此间世界的直接表现,在奥古斯丁思想影响下深入分析了俗世政权存在的理由与界限,阐释了公民所享有的抵抗权及其理由。宗教改革不仅能够被理解为神圣与世俗合一理念与实践的终结,而且还能够被理解为政教分离的真正开端,以至于在历史学、神学、政治哲学、法学与法理学、国家理论、自然法学说以及政治实践等方面都具有重大而深远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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