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释例》十五卷,西晋杜预撰。《春秋释例》与《春秋左氏经传集解》皆为杜预撰著,二书一经一纬,互为表里。杜预认为《春秋经》的条例应当以《左传》为准绳,《左传》的义例当以“凡例”为旨归。《左传》称“凡”的一共五十例,其中不同的有四十九例,这些都是周公留下的文法,是鲁国故史遗存的旧章。孔子根据这些凡例而删削《春秋》,从而使得《春秋》成为上下条贯、微言大义的通代之典。《左传》中称述的“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都是用来引出与鲁史书法不同的新文例,发覆《春秋》大义的语辞,所以称之为变例。另有鲁史没有加以记录,但合于孔子之意的事例,《左传》也记录下来,以此发明孔子的旨义。《春秋释例》先罗列《春秋》中的经、传数条,以此来包举其他同例的经、传,然后以传文所述的“凡例”系于其后,再申述杜预本人的意见。在对《春秋》“凡例”说明之后,杜预将《春秋》地名、谱第、历数,按部接续在《释例》之后,以此构成《春秋释例》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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