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雷蒙不得不离开家,应征入伍,从此无法照顾家庭。由于身体差,他被分配到凡尔赛军队医院当护士。由于担心德国人攻入巴黎,艾玛带着孩子们走了。他们先到诺曼底,尔后到达布列塔尼地区,“我们还去过布列斯特(……)我和几个比我年长的表姐站在阳台上,她们教给我大嚼通心面,然后往过路人的头上吐去(……)”危险解除以后,艾玛回到巴黎地区,回到了父亲被任命为大教士的凡尔赛。他住的是与犹太教堂相邻的公房。她和儿子、姐妹及她们的孩子都在那儿住了下来。然而,预料之中的宗教信仰的改变却没有发生。 艾玛·列维还是姑娘时就生活在宗教氛围里。“我的外祖父是个缺乏个性的宗教人士,严守教规。一连三四年,我参加了所有宗教节日的活动。”他的妻子、克洛德的外祖母却很有独立意识。女儿们甚至怀疑母亲是否真正的教徒。她们自己也生活得无拘无束:“五个姐妹和她们的丈夫都不信教。”住在凡尔赛的时候,列维一斯特劳斯回忆道:“母亲为我们准备火腿三明治,我们立刻跑到公园里,躲在雕像后面狼吞虎咽,担心外祖父发现后会发火。”教堂和家之间是一条长长的阴冷的通道,把神圣之域与世俗之地截然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加上只用于做圣事的阴暗的教堂,使小克洛德觉得宗教不但与日常生活无关,而且令人生厌地枯燥无味。这种分离的另一个好处,是从日常生活里除去了一切宗教内容。“除了外祖父餐前必做的默祷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告诉孩子们自己生活在对于某种崇高范畴的感怀之中。” 父亲家的情形同样不那么一清二白。“我祖母仍去教堂做礼拜。这个家族里沉睡着一点点疯狂的东西,时而表现为喜剧,时而表现为悲剧。父亲的一个兄弟成日沉溺于阐释圣经,敏感脆弱得竞至自杀。那时我三岁。远在我出生之前,父亲的另一个兄弟在与父母发生口角之后,竟然跑去当了教士,借以报复父母。曾有一段时间,家庭成员里还出了个修道院的列维院长(……)”疯狂的行为没有继续下去,教士叔叔后来还了俗,最后成为煤气公司的职员。 奇怪的命运。除了他们的不稳定感和个人痛苦以外,特别明显地反映出家庭的历史和社会地位的深刻危机。在先因德雷福斯事件、后因分裂的斗争而四分五裂的法国,如何做个犹太人,如何确立自己的身份?两个叔叔的故事或许是一次无意识的验证:在采取雷蒙所显示的方向————即对宗教的无所谓态度————之前,列维一斯特劳斯的家庭正在探索保持自豪感的途径:一个人热衷于肯定宗教信仰,另一个激烈地摈弃它。在一个高压时期内,较之那种多少使人感到羞辱的病症,“疯狂的因子”或许是宗教虔诚与民族归属之间的冲突的一条出路。 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这个问题不再是个难题:“我来自父母双方的两个犹太家庭,两家都在阿尔萨斯定居达250年,或许更久(……)也就是说,我知道我的根可能上溯到几千年前极富文化内容和事件的历史,虽然这一点对我很重要,但是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完全、彻底的法国人。”孩子在宁静的气氛中长大。一边是当大教士的外祖父、定期礼拜的祖母,一边是持怀疑观点的外祖母和不信教的双亲。他既学习了宗教仪式,也学会了与宗教保持距离。在世俗化的社会里,无动于衷地从旁观察宗教仪式,这是解决宗教身份与宗教丧失意义之间的矛盾的最便捷的方式。在家里,父母虽然不过宗教节日,但并没有忘记。他们常常讲给孩子们听。“父母在凡尔赛让我接受了洗礼。为了让我顺从,事先只告诉我一条理由:别叫外祖父难过。”这是一次并无实际内容的皈依,走过了整整一个世纪的列维一斯特劳斯既没有否定什么,也没有肯定什么。“我清楚自己是犹太人,这个古老的血统正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令我欣然。” 如果说,身为犹太人于他没有丝毫宗教方面的含义,这个事实却令他生出一种特别的感觉。“父母越是不信仰宗教,就越是崇拜和信仰文化。我认为这是许多犹太家庭的特点。犹太民族被视为爱书的民族,的确如此,我是在书堆中长大的。从童年起,我就被鼓励读书,增长才智,对一切好奇(……)这才是真正神圣的东西。” P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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