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幸福的形而上学问题 第一节 幸福的追问 一、宗教的先知预言 人是为幸福而生的。但是,迄今为止,人类对幸福的追逐却酿成了人类的苦难史:战争、瘟疫、饥馑、洪水,更有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猜疑、欺诈与争斗……一句话,不是天灾人祸,就是权谋伎俩,总是伴随着数千年人类文明的潮起潮落。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知识不断增长,各种技术发明层出不穷,然而,人类从此就追求到幸福了吗?否!人们发现:随着人类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和生活视野的日益拓宽,人类的幸福感不仅没有增加,反倒离希望的幸福生活愈来愈远。于是人们开始疑惑:幸福是否真正存在?或者,它不过像“海市蜃楼”,是人类自我欺骗的一种主观幻相? 让我们由此开始思想的探索之旅吧:幸福啊幸福,你到底在哪里? 人类对幸福的最早、最深刻的思想探索,出现在古老宗教的先知预言里。 大约公元前5世纪,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有一位净饭王太子。这位太子生于深宫,从小过着优裕华贵的生活。太子长大成人以后,希望天下人都能过上和他一样美满的生活。但他外出巡游以后,竞发现所有人无逃于生、老、病、死的无穷挣扎之中,由此他得出了人生皆苦的结论。为了使人类摆脱痛苦而获得幸福,他创立了佛教。佛教认为:幸福不存在于世间的轮回之中;一个人只有排除世间的各种欲念,方能离开苦海,进入幸福的“涅檠”境地。在佛教看来,幸福与“世间法”是对立的;要获得幸福,就必须戒了人间烟火去修“出世间法”。 应当说,古老的东方佛教对幸福的理解包含着深刻的智慧。它认为执著于世间事物将无法摆脱痛苦,而幸福是对平凡的日常性生活的超越,因此,人要追求幸福,必须破除世间的种种“我执”与“法执”,而去追求那精神性的超越之境。 自从佛教创立以来,世间不少人由于皈依佛门而获得了“佛法’’中的幸福。可是,佛教承诺的幸福不在人间却在出世间,这不符合大多数向往人间幸福的“众生”的胃口。因此,除了少数佛门弟子通过佛法修行获得他们向往的幸福之外,现实生活中的“芸芸众生”还是希望在凡尘中来实现他们的幸福。 既然佛教承诺的幸福不在尘间而是出世间,那么,让我们将目光移向人类的另一种宗教————基督教。虽然基督教也像佛教那样认为幸福的乐土不在人间世而在彼岸世界,但它却希望在幸福的彼岸与人世之此岸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为此,基督教预设了一位最高造物主————上帝,认为世间的一切,包括人,都是上帝创造的,而且人要服从上帝的旨意。天主教的上帝教导人要“禁欲”。这样的话,虽然幸福不在尘世间;但世间的种种禁欲活动,却成为进入天国享受幸福的通行证与奖励券。 基督教新教与天主教有很大不同:如果说天主教将个人的获得救赎归结为从事各种圣事活动的话,那么,宗教改革后的新教则将世俗生活的全部领域都纳入救赎的范围,从而大大拓宽了“圣事”的内容,这同时也拉近了世俗的经验幸福与天国的超验幸福的距离。由此,基督教的信徒们既可以在平曰忙于世俗的种种事务与活动,包括享受人间生活的快乐,同时也可以在耶稣基督规定的“礼拜日”到教堂获得精神的洗礼,去体验那超验的幸福。 看来,基督教关于“两种幸福”的说法似乎可以同时满足人们对世俗幸福与超验幸福的追求,但是,尘世幸福的内容却具有不同于超验幸福的含义。这种尘世的经验幸福与“天国”的超验幸福的分离是否会导致内心的紧张与分裂?这是基督的信徒们在体验幸福时常常会遭遇的问题。 中国的儒家思想具有强烈的人世品格,因此其心目中的幸福是人间的幸福。不同于佛教与基督教将幸福寄托于来生或天国,儒学承诺在现世中就可以获得幸福。儒学对于人间幸福的内容有具体的界定,这就是要求人生在世,要尽“做人”的义务。对于儒家来说,一个人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而且去身体力行,就会获得幸福。这里所谓做人,包括为人臣,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兄,为人子,等等。这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三纲五常”。应当说,儒家对做人作了详尽的规定,而且强调践行的“功夫”。恪守儒家信条的个体,的确可以在这种儒学的修养与践行中体验到幸福。这种幸福与其说是肉体享受的快乐,不如说是精神意义卜的幸福。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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