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琼著的《激情与政治--霍布斯政治哲学新释》一书是汉语文献中第一次以较大篇幅来全面系统地梳理霍布斯的激情思想,并以激情和政治的关系来解释霍布斯哲学,有着很强的理论独创性,无论是就我国哲学界来讲还是就我们所了解的国外哲学界来讲,这一著作是对于西方政治哲学史研究的一次成功尝试。 洪琼著的这本《激情与政治--霍布斯政治哲学新释》以“激情与政治”为主题,用激情说来重构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激情是人性理论中最本源也是最强大的因素。自然状态就是激情“自在自为”的状态。其间,倾向争斗的激情使得人的自然权利无法得到有力保障。激情凭借内在的张力(倾向和平的激情与倾向争斗的激情,或者说虚荣自负与死亡恐惧)“过渡”到理性的一般法则(自然法),激情在理性的指导下得到约束,人们相互转让权利订立契约(进入国家),在国家状态中人的激情被秩序化,所有人都统一于单一人格————国家之中,最终实现理性、意志、激情三者的有机统一。而宗教的种子是内存地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的,特别是在基督教国家中宗教与激情、政治是同构的。于是,霍布斯的整个论证思路便可归纳为“激情————理性————激情”。当然,我们不仅要从现代性的维度入手凸显霍布斯对于现代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制度形成的理论意义,而且必须同到现代性的危机那里重新拷问霍布斯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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