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蒂是一位有广泛影响的当代哲学家,他对传统哲学提出的一些挑战是值得人们认真加以思考,本书以知识论为线索,全面论述了当代美国新实用主义哲学家罗蒂的知识论思想。从个体知识论和社会知识论两个方面剖析了罗蒂思想的发展脉络,具体分析了罗蒂对个体知识论的批判,对罗蒂社会知识论的具体内容和特点加以概括。根据罗蒂的思想的复杂性,作者从多个侧面全面地考察了罗蒂的思想发展及其在当代哲学的特殊地位,特别分析了罗蒂思想与分析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较有说服力地论述了罗蒂实用主义哲学的独特的作用。 理查德·麦凯·罗蒂(Richard Mckay Rorty,1931——2007)是当代美国最有影响的新实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主要代表人物,他的思想来源与背景复杂,继承了实用主义、分析哲学、欧洲大陆哲学的思想。知识的来源、范围,知识的目的、价值与知识的确证等问题是西方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传统的“知识”界定是确证的真信念,把知识确证的目的看作要可靠地追踪无人的真理,并且真理被理解为与经验接触的实在论观点。这种知识观以旁观者的角度,在实用目标或人类兴趣范围之外,寻找真理的纯粹本质或知识的绝对方法;超越历史环境去寻找一种不会随社会实践、世界图景的改变而变化的知识的基础或标准。 因此,传统知识论以及当代知识论中的基础主义,一致主义,内在主义,外在主义等在理论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本书将它们具体归纳为7大问题:知识的价值问题,知识的三元定义问题,知识的基础问题,实在论问题,知识的普遍性问题,假设武断与无穷回溯问题,真与假问题等。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知识的求真价值问题,求真导向的知识确证预设了主客二分,普遍理性,内在本质等一系列相关假定。 本书从知识的研究“主体”为切入点,把知识的主体分为个体主体、群体主体与类主体。传统知识论从个体的角度来考察知识,以追求真理为目标,注重个体心灵的运作、忽视知识生产的共同体,脱离社会对知识运用效果等因素的考虑,把知识的确证建立在个体的额外的理性与实在的内在本性关联的基础上。本书把知识放在整个哲学史的背景中,从实用主义与后分析哲学与解释学结合的维度来考察知识。以个体为中心的知识观并不符合知识的发展历史与现实要求,因而受到多方面的责难,所以知识论研究传统应该从个体知识转向社会知识。 罗蒂的知识论是“族群中心主义”的社会知识论,他认为知识的主体是处于社会团体、族群之中。在知识的产生中,人并非单独地从事研究,而是在某个共同体中从事研究;知识的研究对象和结果都是社会的建构,要受到社会目标和社会规范的强烈影响;知识确证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共同体的事业,是相对于听众的;知识的传播、接受与权利、民主与自由有关;以社会生活实践为基础的知识是有限理性的、相对的、开放的知识,因此传统个体知识论寻求的知识公度性由客观性走向协同性,由普遍性走向境域性。 知识中包含大量的隐喻现象,仔细分析发现,这种现象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从笛卡儿到康德的知识论,都可以看作是一系列隐喻更替的历史,其中真理是一个过时、糟糕的隐喻。因此,罗蒂的社会知识论明确指出真理不是知识确证的目的,知识的价值在于给人带来的对付环境的效用。罗蒂消解了真理与意见、事实与价值、知识与权利、沉思与行动的划界,把权力、利益、自由、民主与对话等社会学的要素引入他的社会知识论。他认为“知识或真理”是在理想交往条件下为人所信奉的东西,这种条件是由一种自由的出版业、一种自由的司法和自由的大学来促进的。罗蒂的族群中心知识论对知识论问题的回应中提出“无害回溯”,“内生型怀疑”等创建性观点,这些观点大大的扩展了知识论研究的范围,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罗蒂族群中心主义知识论也存在一些理论不足,就社会因素如何具体影响知识的内容方面没有深入细致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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