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从分析哲学角度研究伦理学的一部代表作。在该书看来,伦理学作为一门规范科学,同时也是有关事实的科学。道德判断无非是关于经验事实,即人类意愿这一经验事实的陈述。所谓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事实上是纯粹的心理学问题。本书主张一种有经验根据的幸福论,并把“增进人的幸福”作为一种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该书是从分析哲学角度研究伦理学的一部代表作。在该书看来,道德判断无非是关于经验事实,即人类意愿这一经验事实的陈述。所谓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事实上是纯粹的心理学问题。也就是说一切科学和知识,包括规范科学,所能做到的只是根据规范解释事实,而不是解决规范的起源问题;哲学家只能告诉人们“善”实际指什么,不可能告诉人们“善”必须是什么或应该是什么。该书认为自由只是意味着没有外在或内在的强制。道德的责任要以自由为前提,这种自由是摆脱强制而不是摆脱弓i起动机的条件,即自由不仅同因果关系相容,而且如果没有因果关系,自由就不可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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