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理解马克思学说,理解人的概念是关键。只有准确理解马克思学说中社会主体————人的概念,才能理解马克思学说的真实意蕴,才能理解马克思所实现的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变革,才能了解成熟时期的马克思与青年马克思的区别;只有准确认识马克思学说中社会主体————人的范畴,我们才会认识到马克思的睿智、远见和洞察力,才能感受到马克思学说厚重的历史感,领悟到马克思学说与历史和现实的吻合,体会到马克思学说的科学真理性以及对社会历史的深远影响。 人是否是马克思学说的出发点是长期存在着争议的问题。本书对作为马克思学说出发点的人提出了不同于理论界以往的解读。本书认为马克思学说中人的概念一定要结合法律和社会实践的主体来理解。作者提出: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从多种意义上使用过人这一概念,马克思学说中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作为马克思学说基础和出发点,作为马克思学说体系核心概念的人,应该是从事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及相关活动的主体————社会经济基本单位。这种基本经济单位在工业社会主要是民法中所界定的企业法人。本书的观点对拓宽对该问题研究的视域,反映马克思学说的科学性、逻辑性、现实性,回击对马克思学说的各种攻击和歪曲,对于指导社会主义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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