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学”以历史及其传承物为研究对象,是源自生活世界的各种与人有关的科学的统称,与源自科学世界的自然科学相对。在伽达默尔看来,精神科学并不需要遵循自然科学的范式,即以确定性、普遍性、必然性来表明自己的科学性,因为精神科学追求的并不是科学成果的突破和进步,而是人类生存方式的深入解读,这就使得精神科学从本质上而言是实践科学。古希腊的实践是与人的事务有关的活动,实践理性的意义在于从整体的角度,将总体的善与具体情境相结合做出何为“适当”的判断,从而指导人的行动。这种判断和指导并不遵循保证的普遍性,因为人之为人的自由性、超越性、创造性表明实践理性只能是粗略的、不准确的,与确定的、准确的理论理性迥然不同。实践哲学为作为实践活动部门科学的实践科学提供合法性基础,因此实践哲学也是精神科学的合法性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