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布尼茨不仅是西方伟大的近代哲学家之一,也是西方伟大的逻辑学家和语言哲学家之一。他不仅改革和发展了西方古典形式逻辑,而且还开创了数理逻辑,在西方逻辑目前产生了深广影响。不仅是继亚里士多德之后伟大的逻辑学家之一,也被罗素等现代逻辑学家认可为现代数理逻辑的创始人和奠基人。本文集收录了莱布尼茨1666-1715年间著述的28篇阐述其逻辑学和语言哲学的短文和书信。其内容主要包含下述三个方面:一、莱布尼茨对西方古典形式逻辑的捍卫、继承和发展。主要表现为:(1)提出并论证了主谓词逻辑;(2)充实和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3)改革和完善了古典形式逻辑的逻辑规律理论,尤其是提出了“莱布尼茨律”(Leibniz’s Law)和“充足理由律”;(4)推动了盖然性逻辑的问世。二、莱布尼茨倡导和设计了现代逻辑:符号逻辑或数理逻辑。主要表现为:(1)抢先发售比较系统和深入地论述了“普遍字符”;(2)比较系统和深入地阐述了“数学科学”或逻辑演算问题;(3)提出和阐释了“普遍科学”(la science generale)概念;(4)构建和论证了他的独具特色的“分析-综合”方法论。三、莱布尼茨虽然主张内在逻辑说,但却对外在逻辑说持一种开放和宽容的立场。这使他在西方逻辑的未来发展中接近有望扮演一个先知的角色,依然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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