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义》以神开篇,这在柏拉图的对话中绝无仅有,卷十还专门探讨了“神学”,为不虔敬之罪制定了法律。不过,在制定这一法律前,柏拉图先拟制了整部《法义》中“zui高贵和zui好的序曲”,也是zui长的法律序曲,其目的在于驳斥诗人的三个“神学”观点:诸神不存在,或存在却不关心人类,或关心人类但可用献祭和祈祷求情。 理解灵魂就是理解诸神:zui终,灵魂学等同于神学。城邦及其诸神能够成为心智的家,就此而言,它们可以成为哲学的家。这如何可能?在何种程度上可能?城邦如何并在何种程度上能“将心智作为助手”?这些问题更多显示在雅典异方人的行动中,而非言辞中。《法义》的戏剧而非论证,才是柏拉图的神学。 ——潘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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