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出版于1932年,是柏氏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是作者经过多年潜心研究而推出的有关道德和宗教问题的专著。这是柏氏哲学思想在人文-社会领域的一次集中运用。这一运用使作为体系的“柏格森哲学”得以完成。要了解柏氏关于社会问题的见解,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本著作。在本书中,作者所探求的是道德与宗教存在的依据和性质。根据柏氏的考察,道德有两个来源:一是作为“义务”的道德;一是作为“抱负”的道德,并认为道德的这两种形式都是应生命进化的要求而产生出来的。宗教在本质上也是生物学的。依柏氏之见,宗教是自然为对付“理智”所可能带来的危险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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