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捍卫了这样一个主张:只有客观理由是可以接受的,而主观理由只有当它们能够从客观理由中推衍出来时才是正当的。作者认为,这种论证实际上确立了一个不同的结论:存在着与所有主观理由相对应的客观理由。这本身并不意味着所有理由都是客观的。依然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产生其他主观理由的原初的主观理由保有某些独立的效力,而且并不完全从属于前者。 正如对于思想有理性的要求,对于行动同样有理性的要求,而利他主义就是其中一种要求。本书捍卫了一种伦理学观念,以及一种相应的人性观念,根据这种观念,某些重要的道德原则陈述了从利他主义的一个基本要求推衍出来的对于欲望和行动的理性条件。利他主义本身依赖于承认他人的实在性,依赖于把自己当作只是许多人当中的一个人的相应能力。
作者简介 美国当代分析哲学家,以研究政治哲学、伦理学、认识论和心的哲学而著称。著有《利他主义的可能性》、《人的问题》、《它究竟意味着什么——一篇很短的哲学导论》、《平等与不公》、《他人的心灵:1969—1994年批评文集》以及《理性的权威》。
目录: 序 跋 第一部分 伦理学与人类动机 一 道德之基础 二 传统争论 三 解决方案 四 必然性与解释 第二部分 主观理由与审慎 五 欲望 六 审慎动机与当下 七 理由 八 审慎理由的解释:历时的同一性 第三部分 客观理由与利他主义 九 利他主义:直觉问题 十 客观理由 十一 唯我论、分裂与无人称的观点 十二 客观理由的解释 十三 后果 十四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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