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关注于法的拘束力的根据或来源问题。作者认为,首先,在对于凯尔森学说的理解过程中,基础规范的预设可以被认为是建构了实定法的规范性来源,其次,这种对于凯尔森学说的理解提出了超国家的和可以直接适用的法以及其它规范的正当性问题。围绕基础规范所存在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对如下问题的回答而获得解决:(1)谁预设了基础规范?(2)可以采取一种令人信服的方式为基础规范做辩护吗?(3)这个预设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本书对于哈特的学说进行了考察,认为内在视角的观点本身是摇摆不定的,并且认为,法律论证的最终尺度在于大众对于法律的观点。在本书的最后一部分,作者对欧洲法庭同各成员国的法庭之间的关系中所隐含的危机进行了考察,认为,本书第二部分中所提出的基础规范作为法律论证的基本预设的观点在当下时期可以通过引入民主制来发挥效力。
作者简介 译者李佳,湘潭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传媒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律师;研究领域:西方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目录: 缘起/ⅰ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ⅰ 致谢/ⅰ 中译本说明/ⅰ 缩 略 语 表/ⅰ 导读/ 1?著述要旨/ 2?术语和学说/ 2?1有效性/ 2?2可适用性 / 2?3合法性/ 3?方法和限定/ 4?结构/ 第一部分传统理论:凯尔森v?哈特 导论/ 第一章凯尔森的基础规范学说/ 简介/ 1?1纯粹法学中的基础规范(1960年)/ 1?1?1行为规范和/或资格规范/ 1?1?2“有效性的基础”与“有效性的证成”/ 1?21960年之后凯尔森对其学说的解释/ 1?2?1“论法律有效性的基础”(1960年)/ 1?2?2“法律的自我规定”(1963年)/ 1?2?3“宪法的功能”(1964年)/ 1?2?4“斯通教授与纯粹法学”(1965年)/ 1?3小结/ 第二章哈特的承认规则学说/ 简介/ 2?1承认规则——一个资格规则,一个概念规则,还是一个义务强加规则?/ 2?1?1一个资格规则?/ 2?1?2一个概念规则?/ 2?1?3一个义务强加规则?/ 2?2承认的瞬间/ 2?3小结/ 第三章学说的选择/ 第二部分法律意识 第一章基础规范的预设(Ⅰ)/ 1?1凯尔森关于基础规范遵守主体的观点/ 1?2“预设”的重构/ 1?2?1佩策尼克:基础规范的转化/ 1?2?2拉兹:法律人/ 1?3基础规范预设所产生的结果/ 1?3?1凯尔森的术语/ 1?3?2对“应当”的描述性提及/ 1?3?3对“应当”的描述性使用/ 第二章基础规范的预设(Ⅱ)/ 2?1认知的内在性与意志的内在性/ 2?2“坚定的”法律陈述与“超然的”法律陈述/ 2?3“融合的”模式/ 2?3?1“融合模式”的标准/ 2?3?2“主流律师”的观点/ 第三章总结和结论/ 第三部分凯尔森和后凯尔森时期 导论/ 第一章规范的冲突/ 简介/ 1?1冲突的类型/ 1?1?1逻辑上的不兼容性/ 1?1?2实践上的不兼容性/ 1?1?3规范上的(评价上的)不兼容性/ 1?2规范冲突的结果/ 1?2?1结果1:相互冲突的两项规范,其中一项 必然是无效的/ 1?2?2结果2:相互冲突的两项规范都是有效的, 然而其中只有一项是可适用的/ 第二章可直接适用的欧共体法律/ 简介/ 2?1欧共体法律的宪法化:过程与结果/ 2?1?1“欧盟的视角”/ 2?1?1?1自治原则/ 2?1?1?2优先原则/ 2?1?1?3直接适用原则/ 2?1?1?4总结和暂时的平衡/ 2?1?2欧盟的“基本宪章”/ 2?2传统的“法律体系”观v?“欧盟的视角”/ 2?2?1一元论视角/ 2?2?1?1从一元论视角看自治原则/ 2?2?1?2从一元论视角看优先原则/ 2?2?1?3从一元论视角看直接适用原则/ 2?2?2二元论视角/ 2?2?2?1二元论体系/ 2?2?2?2二元论对欧共体法律三大原则的 态度/ 第四部分为何是凯尔森的基础规范? 导论/ 第一章超越国家层次的民主/ 第二章欧共体法律的基础规范/ 第三章展望/ 参 考 文 献/ 1?专著、选集等/ 2?论文/ 3?文集/ 4?判例(欧洲法院)/ 5?与脚注相关的其他作品/ 人 名 索 引/ 主 题 索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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