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美学史的研究,就其现有的著述成果而言,其中绝大部分的内容,是与中国音乐美学史或审美意识的研究有关。但是,这里能否得出中国音乐美学史或音乐美学史的研究,仅仅只是对历史上音乐美学思想及其理论形态进行研究的结论?尽管音乐美学史、特别是中国音乐美学史的研究对象,对其他音乐美学理论研究而言,有其特殊的、历史的内容,但是,从任何社会科学“都是历史科学”的意义上说,任何音乐美学理论,都处于特定的历史框架中,都是历史中产生的音乐美学理论,其研究,都是以历时过程中展现的音乐美的实践以及在此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音乐美学思想、审美意识乃至审美情感的物态化表现,作为研究的对象。从学科基础理论的角度讲,有关研究对象的基本认识,无论是共时性的还是历时性的音乐美学研究、心理学角度的还是文化学角度的音乐美学研究,都是应当、而且必须是一致的,否则就不可能真正做到理论研究中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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