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术”是《庄子》文本中的一个重要术语,也是庄子生命哲学和及其生命美学的重要概念。围绕“道”、“道术”庄子发挥了老子的思想,更为广泛深入地展开了他对人的生命、人的生存问题的深邃思考,不但提出一系列令人心动的哲学见解,也带我们走进一个心旷神怡的审美境地。 “道”的很基本的语义是与“道路”、“方法”相关,借助于“道”,人们可以到达某个地方,进入某种境界,达到某种目的。在这个意义上,“道”与“术”发生了联系,“术”的本义也是“道路”、“方法”。 庄子提出“道术”这一概念,就是要在人与天之间找到一座沟通的桥梁,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则提出:“与天地精神相往来”,把天地自然之道视为人类效法的“大宗师”。“道术”就是人向“道”学习体悟后所得到的成果,它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中介,可以在“器”与“道”、“人”与“道”之间建立了一种过渡。 所以,从根本上说,庄子之“道术”,是一种方法,是一种得“道”的道路,由这条道路指引人们走向“内圣外王”之境。于是,围绕如何达到道家意义上的“内圣”和“外王”,庄子展开了他独具特色的生命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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