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上、中、下三篇,上编:原始艺术,中编:佛教时期艺术,下编:佛斯兰教时期艺术。这样划分,只是一个大致的时限分期。如原始艺术的内容,不仅是产生于原始社会的艺术,而且还包括有文明历史以后一切处于原始文化状态,具有“原始性”特征的游牡民族、部族“艺术”;佛教时期艺术主要指佛教传入西域至佛教在西域衰落期间的西域艺术。“佛教时期艺术”并不是“佛教艺术”的转换称谓,这一时期虽然以佛教艺术为代表,却不是单一的佛教艺术一统西域,而是还有其他宗教的艺术和不属于佛教范畴的民族民间的本土艺术活跃其间;同样,“伊斯兰教时期艺术”也不是“伊斯兰教艺术”的同义语,它只是指伊斯兰教传入西域至“西域”称谓被“新疆”称谓取代以前的西域艺术。本书对三个时期艺术的界定,主要是为了突出每个时段的叙述主体,并不存在排斥同一时期非主体艺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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