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原理》是著名藝術理論家姚一葦先生近半世紀以來研究與教授戲劇的成果。 全書分〈戲劇本質論〉與〈戲劇形式論〉兩編,對戲劇的定義、戲劇意志、戲劇動作、戲劇幻覺、戲劇時空的處理皆有深入的探討與剖析;立論根據則上溯柏拉圖,下迄近代名家戲劇理論,並佐以著者自己獨到的見解, 因此理論系統粲然大備,堪稱近代戲劇理論扛鼎之作。 姚一葦(1922-1997):出生於江西南昌。1946年來台之後,在大學及學院講授戲劇與藝術理論。1972至72年赴美愛荷華大學進修,參加「國際寫作計畫」。 姚氏為我國著名美學及藝術理論家、戲劇家,持論嚴謹、自成一家之言。 所作劇本意境深遠,頗受海內外重視,台灣、日本、大陸皆曾演出。姚氏曾任中國文化大學藝術研究所教授,國立藝術學院戲劇系(今台北藝術大學)教授、系主任,及教務長,199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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