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娟娟发屋”作为话头,讨论古与今的关系,名家书法与无名氏书刻的关系,财富与收藏的关系,学术与艺术的关系,艺术与社会体制的关系,平民与精英的关系,经典化与修辞策略的关系。 作者从清代以来的碑学观念切入,通过对“所有出土文字遗迹都是书法”这一逻辑的廓清,探讨了书法经典化过程中文化、心理、体制等多重原因。该书花费大量笔墨,展现古代与今天“素人之书”的不同命运,指出当代书法界所标榜的“民间书法”概念名实不符,实际上只是提倡者的一种修辞策略,“平民性”的诉求看似开放,却有相当的局限。
作者简介: 少谈汉魏怕徒劳,简椟摩挲未几遭。 岂独甘卑爱唐宋,半生师笔不师刀。 这是启功先生《论书绝句》的第97首,是启先生学书经验的自道。所谓“汉魏”,自指汉魏的碑刻,“唐宋”则为帖的代称。“师笔不师刀”者,是说这半生以来(启先生此诗,大概写于其中年),学书以帖为宗,不师碑刻。这与清以来书法的好尚,是有所不同的。 启先生所称的“师笔”与“师刀”,就是书法中的帖学与碑学。而清初以前的人,学书大都是以帖为本的;汉魏的碑刻,在玩物者是古董,在学问家为史证,本与钟鼎彝器齐观,并不作学书者的范本。“帖”则不仅指名家的墨迹;据这墨迹勾摹、刊刻的印刷品,因逼肖于原作,得墨迹之笔意,是也可称为帖的,如宋代的《淳化阁帖》,清的《三希堂法帖》等。帖学的末流,是柔媚,浮滑,陈陈而相因,有千人一面之憾。所以自清初以来,学书的人,便思有以矫之者。这“矫”的工具,就是汉魏的碑刻了。 碑刻的字,最初虽由毛笔书于石头,但一经刻工的手,则笔意往往损于刀意(刻工的手艺越差,则“损”得越多)。刀意的特点,是锋棱而钢劲,无柔媚态。加以汉魏的碑刻,又以隶书为主,这一种书体,是沉着而滞重的,与帖的浮滑相异趣。它为清初不满于帖学末流的人所乐见,也就很自然。 但碑与帖有个绝大的区别。通常所谓的帖,都是书学“精英”的作品,古的如王羲之,近的如董其昌等。碑刻则要复杂。为碑书丹的人,固有蔡邕这样的大儒,但也有康有为所称的“穷乡儿女”。他们文化低,字也不端整,刻工的手艺又差,于是汉魏的碑刻中,就有了“拙丑”的一流。从章法上,是忽疏忽密,从结字上,是颠倒忘形。但他们的拙丑,与我们今天的丑书是不同的:他们是写不好,我们是不好好写。 学碑虽起于清代,但最初学碑刻的人,还是多选其中的佳刻,比如“曹全碑”,“张迁碑”等。这一流的碑刻,都严谨而规整,有精英的雍容气,在精神上,可谓帖的同调。好“拙丑书”的人,当初或只有傅山。但他的好拙丑,只如苏轼、米芾等人提倡文人画那样,只埋了一根伏线而已;抽其端、引其绪的人,其后并不多见。康有为虽以为“魏碑无不佳”,即便“穷乡儿女的造像”,也佩服得了不得,但也似乎只对屠门而空嚼,我们看他的字,是不见有“丑刻”的遗痕的,——虽然我觉得他的字也很丑。来抽傅山的伏线,并一抽十丈长,且挽作“反贼”扈三娘的套索,用来和“官家的帖学”斗法的人,则是上世纪后期的书法家们。他们引为经典的,是汉魏不知名的碑刻,和与之同调的敦煌无名氏写经等,他们的口号,则是“民间精神”。于是就有了上世纪后期的丑字之风。 有了这一点书法史的背景,我们就可以谈白谦慎教授的《与古为徒与娟娟发屋》了。 书的标题很怪,需要解释一下。“与古为徒”是一块篆书的额匾,是民国初吴昌硕书给美国波士顿艺术馆的(现仍悬挂于此);“娟娟发屋”则是白谦慎先生2001年6月在重庆见的一爿发屋的招牌。前者是精英之书,后者是“穷乡儿女造像”;前者为古,后者为今。由这个古怪的标题,我们或可以猜到这书的内容。全书计15章,讨论的话题,不出其副题“关于书法经典问题的思考”这一范围。 如我们上面说的,学书的人所奉以为经典者,古来是帖和碑中的佳刻,“穷乡儿女”的碑刻(以及后来发现的敦煌经卷等)被人作经典学,只是上世纪后期的事。白先生以为这风气,是建国后“人民大众”这一意识形态之晚起的结果,这当然自是的论;但他把这风气的源头,推溯于清初的书法家傅山,就可谓“发前人未发之覆”了(见此书的第二章《字中之天——傅山的发现》)。我以为这是近年来艺术史研究中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白先生的英文著作《傅山和他的世界》,我还无缘拜读,但从哈佛大学出版社网站上对这书的介绍看,白先生在这书里,对傅山之为“丑字”之祖,是有更详细的论述的)。 而傅山虽喜欢“拙丑”的字,但并不势利眼;也没有将之与经典齐观,或只当作一种开人耳目的“逸格”。这与当今的书法家们是有所不同的。他推崇的丑拙书,并不是汉魏或唐人的(当时还多没有出土),而是他同时代的“民间字”。他见一个不大会写字的“猛参将”写字,觉得“奇奥不可言”;又见学童的字,虽“都不成书”,却觉得“忽出奇古,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以为其中有天趣在,并感慨自己非醉酒或巧遇,是无论如何写不出来的(傅山传世的作品中,有所谓的“杂书卷”,颇有“颠倒疏密”,“都不成书”之态,白先生推测说傅山或有意模仿这一路的字)。而如今写丑字的书法家奉为经典的,虽是“猛参将”或“学童”一流的字,却仅以古代的为限。至于与之同调的今人的拙丑书,比如“娟娟发屋”,“此处售水泥”等招牌,或不善书而“妄书”的乡人、儿童的字,虽无“法”而有“趣”,然而是不学的;不仅不学,还觉得这根本不是“字”。 但白先生对如今的丑字之风,态度似很暧昧。我一会觉得,对这丑字,他是不以为可的;一会又觉得,他以为丑字里有“意趣”,似有欣赏之意。我揣摩再三,不得其情。这或是白先生久居西方,受其学术规范的影响,凡事愿摆事实,不愿“宸断”,以示对读者的判断力和趣味的尊重,是也未可知的。但他对丑字的态度,较之他提出的问题,也并不那么重要。如今奉丑拙的碑刻、经卷为经典的人,其美学或道德的依据,是所谓的“民间精神”(与帖的精英精神相对立);白先生则以其深厚的艺术史素养论证说,这些丑拙的碑刻与经卷等,其实就是“娟娟发屋”、“此处售水泥”的同调。这准确、却有戏剧性的提法,宛如一柄利刀,猛然砍掉了丑书的美学或道德基础上覆盖的丛莽,使这基础赤裸裸于我们眼前。赞成丑书的,因此可看到这基础的不牢,想来添土,或培基,也有用力的地方;不赞成这丑书的人,欲加之以炮火的话,也就不至于射偏了。比如像我这样的不喜欢丑书的人,就可以冲着它的基础,发出一通质问的炮火:古代的拙丑书可以学,“娟娟发屋”一流的字,为什么不能学?如果不能学,那什么道理?古代的“民间书法”有“意趣”,如今的“民间书法”又何尝没有意趣?古代的穷乡儿女有“平民精神”,如今的穷乡儿女就没有平民精神?(这也是白先生书里所提的问题) 全书的十五章文字,多是围绕这个问题谈的:即什么是经典?穷乡儿女的碑刻算不算经典。读后我感受最深的另一点,是作者入手的角度,即英语所称的“approach”(有人译为“进路”)。解决一个问题,往往取决于怎样提出这问题。比如你想干掉阿基里斯,你就不能这样问:是用长矛刺他的腹好,还是用弓箭射他的胸好?而应该这么问:他身上哪个部位最薄弱?这样你才会想到他的脚后跟。由白先生的书看,他是很讲究“入手艺术”的,如由“娟娟发屋”的招牌,“切入”丑书家们所奉的经典问题(类似的例子书中还有许多,如从外国人学书法入手,来看如今的丑书),故能奏刀嚯然,屡收庖丁解牛之效。这是做学问应有的巧思,而国内研究艺术史的人,却多不讲究,因此白先生的书,意义已不仅在一个“个案”(case),更有示人以法的意义。与入手处的选择并重的,是“进入”问题的方式,或英文所称的narrative(叙事),当然在这一点上,是人各有性的,巧者可巧入,勇者可“阑入”,但无论怎么进,都应讲究一点才好。白先生的方式,则颇有戏剧性。因此他提出的问题,都有趣而醒目,直扑人面。最见这一特点的,是书的第十二章,《王小二的“普通人书法”——一个虚构的故事》。这是个使人哭笑不得的故事,也是这一本论著的故事化总结。它把“民间书法”的理论与实践之无法“圆融”的可笑处,活灵活现地在摆在了我们眼前。 对当今的书法创作,这书也自有重要的意义。盖旧时代的书家,多是精通文史的人,对书法史的源与流,往往了然于心。有历史感,写字就有把持,不至卤莽灭裂。这样的人,是不需要学者或批评家的。如今写字的人,除几个灵光岿然的耆宿外,文史的素养已大逊于昔贤,学者或批评家,就是必不可少了。而我们读论书法的文字,觉得学者之病,病在于不知今,评论家之病,病在于不知古。前者僻涩而辽远,后者空疏而无当。于是写字的人,就茫然不知所归,只好以胡闹为开风气。白谦慎先生是中国艺术史专家,多年来又用心于国内的书坛,可谓“术兼古今”了。这书里的文字,或可矫正书学界的僻涩与空疏之弊。 (白谦慎:《与古为徒和娟娟发屋——关于书法经典问题的思考》,湖北美术出版社,2003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