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漏》的三部曲中,很多人爱上了明朗坚强的女孩米砂,也为书中对她和男主人公路理的分手而扼腕。《微雪》讲述的正是米砂的故事,在好友莫醒醒离开之后,她独自面临着爱情的背叛、去留的选择,而父亲的新恋情和母亲的失踪之谜也在这时揭开,让她不堪重负。 第1章重逢 我们的爱 也许只是一场细微的雪 落进地面转眼就消失不见 ——摘自米砂的博客《我在等着天亮起来》 冬天最后一场雪降临的夜晚,是我高三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天。 我在凌晨就听到雪瓣跌落地面的声音,拉开窗户,果然看到一片荧光的白。 起身下楼,发现米砾竟比我早起,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没有让李姨帮忙,看上去很有条理的样子。他终于脱下了他的那些奇装异服,把稍显小的校服别扭地套在身上。 那是天中的校服,我也有过两套,只是,我再也没有穿它的机会了。穿上校服的米砾看上去挺高兴,他在客厅中央的白色地板上滑行,又立住,展示了他连续的绚丽转圈,手托额头,居然背诵了一句校训:“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 李姨正在拖地,只顾看他表演,差点自己踩到拖把摔倒。我也跟着没好气地笑了。米诺凡在楼梯上大声地喊我们快点把东西准备好,米砾趁他没注意朝楼上翻白眼,然后溜到我面前悄悄对我说:“米二,我有个天大的秘密,你想不想知道?” 米砾是个没什么秘密的人,所以他所谓的天大的秘密实在是引起了我的丁点儿八卦之心,于是我很配合地看着他,等他公布答案。他朝楼上看了看,又朝往厨房走去的李姨的背影看了看,这才凑到我耳边小声地说:“昨晚我偷听到米老爷打电话,好像是说高考太苦了,要把我们弄出国。” 什么???!!!! “说说而已。”米砾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笑嘻嘻地搓着手,没出息到了极点。 “抓紧点,送你们报完到,我还有重要的事。”米诺凡一面说一面拎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领带从楼上走下来。 他走到我面前,捏着手中那条扎眼得有些过分的领带,对我说:“这是一个生意上的朋友送的。今天要和他见面,不扎这条不行。我只会一个打法,你上次替我打的那个叫什么结来着?你再替我打一遍吧。” “温莎结。”我纠正他。他昂着脖子,把自己的衣领竖起来,等我替他把领带围上去。 我记得那打法,且永远不会忘记。 手里动作不过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打好了。 我仍然记得,上一次替他打领带,是我十三岁那一年。因为前一天家里的领带都送到店里去做护理,家里只剩一条宽领带和一条平时上班用的领带。他又临时决定去参加一个酒会,急得直冒火,打电话逼他的秘书十分钟之内出现在他面前并替他打好领带。 是我自告奋勇地解决了所有问题。 只是他不知道,这种打法,是么么教我的。在我五岁还是六岁那一年,我们一个下午坐在一起,玩打领带的游戏。 她竟然教给我六种打法,我到现在都全部记得。 或许我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总有一些事,是米诺凡所不必知道也不能理解的。 无论如何,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却一桩问题——他发誓永远不和我达成一致,那就是关于我的感情。这是一个让米诺凡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来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要让我这个当爸爸的疯掉才罢休? 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谈得上“故意”。 这一天,米诺凡是先送我,再送的米砾,他的宝马730开到天中还有人多看一眼,开到我们这所所谓的“贵族学校”就属于正常级别。车子在校门口停下来,他们一人替我拖一个箱子,非要送我到宿舍。老帅男系着一条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男穿着闪亮的天中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的目光。 米砾犯骚,故意过来搂住我的肩,一步三晃。我脸红脖子粗地推开他,他哈哈大笑说:“好心没好报,我这样做是要让老爹放心,告知天下咱米二早名花有主,让这所学校里的男生从心碎到心死,你也就安全了。” “万事靠自觉。”米诺凡说完,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我不夸张,那一眼真是意味深长,好像抓住我什么犯罪证据一般让我气短。 “老爹。”我心里不爽,于是恶作剧地爆料,“米砾在谈恋爱。” “你胡说!”米砾扯着嗓子吼。 “他爱上洋妞,不信你查话单,越洋电话可不是一般的贵。” “胡说,我都打网络电话!很便宜的。”米砾喊完才发现上了我的当,拖着箱子追着我打。我转身,看到米诺凡竟然在笑。 儿子恋爱,他笑成这样。我恋爱,他就伤神伤肝,这算哪门子事? 真不公平! “米二,我要跟你比赛!”米砾走的时候,忽然回身,头从我宿舍大门口歪过来,朝我眨了眨眼。 “什么?”我没听明白,追到门口。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身跑掉,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凡前面,只不过很快刹住脚步,又回过头来。我们的眼神有刹那交会,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我和他之间,本应该常常要有却总是没有的,应该属于双胞胎的奇怪体验。 此米砾已经完全非彼米砾,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自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我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我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去见他。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半年了,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自己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地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考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现状。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发短信或者打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我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机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到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得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是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窍,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地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的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对于他而言,也应该是这样,如果他真能彻底忘掉我,是不是代表以前的一切都只是属于我米砂一个人的幻觉呢?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另外,如果米砾说的那个“天大的秘密”是真的的话,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去后悔或者怀念呢? 而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茬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认不出我。他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地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惊讶?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像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这条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了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自己慢慢移动的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微雪。我只穿着一件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想到这个,那些相思的苦简直算不上什么了。 他好像注意到了我兴奋的表情,提议说:“去我那里坐坐?”我想也不想就开心地点点头,然后,我一下子拉紧了他的左手。 有一刹那,他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但我宁愿认为这是幻觉,因为最终,他没有推开我,而是反抓住我的手,轻轻地,牵着我走出了校园。 就好像高二暑假时,他曾在夜晚这样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散步一样。 我庆幸我没有问他为何不住宿舍。那种上床下架的该死的宿舍构造,我实在是太了解了。关于他的腿,我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时间久了以后,我能做到瞟也不瞟一眼。 甚至很多时候他提起,我也绕开这个话题。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我的心就好像被小虫子咬掉了一小块,忽然要命的疼。 如果我都这样疼,何况他呢? 他住的地方,其实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起走过一条七歪八拐的小巷,在一栋小居民楼的一层,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掏钥匙的时候,也顺便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留着他手的余温,这一次,我机灵了不少。在他打开门之后,我就轻快地跳进屋内,自己给自己先搬出一张椅子来,就放在他的写字台前另一张椅子旁边,准备坐下。 他费力地跨进门槛,顺便带上门。 我转移视线,环顾着四周。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干净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话,我好奇地凑近看看,一边问:“你还用原来的手机号么?” “嗯。”他点点头,似乎因为我忽然搅乱了他私人空间的平静气场,显得有些不安。我不管那么多,继续四下打量,让我诧异的是,在整洁的书桌上,除了电话、书、碟片和他的DV,居然还摆着一只烟灰缸!那只烟灰缸里,居然还剩着几只抽完的烟蒂!他居然学会抽烟了? “那,不是我的。”注意到我的惊讶,他有些尴尬地急步走近,伸手把那只烟缸推到了一排书的后面。 “哦。”我轻声说。 “不知道你要来。”他有些尴尬地说,“我这里没准备饮料,只有喝白开水。” “不喝。”我摇着头说,“我不渴。” “对了,我有巧克力。”他弯下腰,开始在柜子里寻找。 唉,难道在他的心目中,我是这样一个要吃要喝的小朋友么?还是,我只是一个客人,他必须要维持这种礼貌? 敲门声就在这时候响起来。 “我去开门!”我几乎是跳起来。 我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莫非,米诺凡一直在跟踪我? 事实证明了我是神经过敏。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孩。 我是迟疑了一秒才断定她是个女孩,因为她穿着宽松的灰绿色格子的大衣,剪着比男孩还要短的短发。只需要一秒钟我便判断出,她和我不是一个类型的。她皮肤虽然很白,可身材比我还要高一点,蹬一双蓝色帆布鞋,有些男孩子的帅气。 特别是她的一双眼睛,居然有点像孙燕姿。和她一比,我那一直没空修理的长发,倒显得老气横秋起来。 “路理,来客人了?”她一说话,声音却出奇的细弱,完全和她的长相不相符,一双大眼睛弯成两片细长的柳叶,温柔得让我想咬一下自己的舌头。我看着她径直走到房间一角的饮水机旁,轻车熟路地拿起一只纸杯,弯腰接水。 “喝杯水?”她端起杯子,对我伸出长长的胳膊。 我摇摇头。其实,我是觉得有些渴,但是看她对这个地方的熟悉,还有那种自然而然把自己当作女主人的神气,都让我的心里,有些小小的不爽。 “你是米砂吧?”她忽然叫出我的名字,吓了我一跳。 看得出,路理也有些诧异。 “你们认识?”他问。 “哪有。”这个女孩自己仰头喝了一口杯中水,在我给自己搬的椅子上坐下,缓缓道来,“因为,我去过你以前高中的论坛,在你们学校的论坛上看见了你和这位米砂小姐合演音乐剧的剧照。仅此而已。” 说完,她一仰头,把杯中的水喝尽,又用亮晶晶的眼睛看我。 不知为什么,我不喜欢她看我的眼神,于是很别扭地别过头去。 她没有强求,连尴尬的时间都没有,就低头在随身背的大大的帆布包里翻弄起来,掏出来一卷裹得严严实实的塑料袋,对路理说:“我给你送带子来了。”她没有等路理接,就把带子随手放在了书桌上,这样一来,她就看到了书桌上那个烟灰缸。 她端起它,口中轻轻地“哎呀”了一声,一脚踩在桌子底下那个脚踏式垃圾筒的开关上,把它倒了进去。 这一连串的动作说明了两个道理,第一,那是她留下的烟蒂;第二,她对这里不是一般的熟悉。 我不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已经偷偷侵占了我的表情,以至于那女孩转身来看着我时,表情有些抱歉。 “我叫陈果,是路理的助手,认识你很高兴。”她诚心诚意地对我微笑,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脸色很难看。 我伸出手,慌乱地握住了她伸出的手,“你好,我是米砂。”我好似背书一般说。 “陈果,”路理终于说,“你要不要再坐一下?我把我们拍的东西给米砂看。”谢天谢地,虽然他说“我们”,但是他还是要赶她走。我的心里忽然一下子冒出这莫名其妙的无礼想法,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 “不了。”她仿佛洞悉了我的思想,果断地站起身来,把自己的帆布包重新背好,摆着手说:“你们老朋友慢慢聊,再见。” 那句“再见”一定是同我说的吧,不然为何她对我挥手道别。 最叫我心悸的是,她好像是故意露出一截胳膊,那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文身,等等,是只蟹子?我注意到了。 路理是巨蟹座! 我也伸出手,大脑一片空白地对她挥了两三下,看着她在门口低头点燃一支烟,匆匆离去。 她终于走掉,转瞬之间,这间小屋里,又只剩下我和路理两人。 我的心里立刻升起一团一团的怀疑和千万个为什么,但我把它们通通压了下去。我望着门口很久,才终于练出一个完美的微笑。 我似乎能听见自己不安的呼吸,可我庆幸我笑着:“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嘟嘟囔囔地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说起这个话题,“作为导演的助手,一定是很称职的哦……” “米砂!”他打断我。 我猛地抬起眼睛看他,可是,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不,这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已经变得陌生,而是因为,那双眼睛里,此刻忽然涌起那么多那么复杂的感情,有疼爱,有不舍,有拒绝,还有那么那么多,我们都不愿面对的回忆。 “米砂,谢谢你。”他说,“也谢谢你来看我。”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去,“雪已经停了,你快走吧,我还有点别的事要去忙。” 你快走吧。 原来我和那个叫陈果的,是一样被赶走的命运!我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反对,我当然更不会蠢到留下来看“我们”拍的那些片子,于是,我低下头,轻轻地噢了一声,拿着我的包,走出了他的家。 米砂,谢谢你来看我。 在离开他家的时候,他的这句话,就像一枚重锤,反反复复地敲打着我脆弱的神经,不得安息。 全世界,是不是只有我能懂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在那个我宁愿付出生命中一半的时间来换取它的消失的那个下午,在醒醒的爸爸去世的那个下午,当他跟在狂奔的醒醒身后,冲向外面的车流时,我下意识地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在那电光石火的一瞬,我爆发出了惊人的力气,他居然无法挣脱。 “米砂!”他回过头,低声地对我吼了一句。那一刻,我看到他的眼睛,就好像刚才一样,混合着厚重得难以言喻的情感。是责备?是恳求?还是早已经了然于心的告别?而我,终是怔怔地松开了他的手,然后耳中便响起尖锐的刹车声、女生的尖叫声,还有许琳老师大惊失色的哭喊声。 那一刻,时间停滞。 时隔数月后的今天,我仍然不敢问自己,如果让我再次选择,在好朋友和最爱的男生中间,我会选择谁?我又应该选择谁? 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我自己冲向醒醒,让所有的伤口和痛楚都冲着我来,不是吗? 在那只小小的沙漏底上,那么清晰地刻着:Please be brave。这是她对我唯一的期望。十八年来,我一直一直朝着她的期望努力,但是,当真正的考验到来时,我却不够勇敢。 醒醒,你也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原谅我的,是吗? 雪真的已经停了。可是,我抱着双肩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冷得发抖。 “嗨!等一等!”我忽然听见背后有人叫,“米砂,请等一下!” 我回过头,果然就是刚才那个叫陈果的女生。 离开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小屋子,冷风叫我冷静了不少。她站在我对面,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室外,她的五官看上去平凡了许多。我放下戒备地问:“有事吗?” 她把烟头掐灭,说:“你还回来找他干吗呢?” 这样突兀的问题!按我从前的脾气,我决不会继续维持礼貌。但此刻,我却有意沉下心,没有发作,而是回答:“不关你的事。” “我等在这里,本来是想对你解释,”她回避我的问题,“可是看你刚才推门出来的表情,我猜得出,你们似乎分手了?或者,你压根还不是他的女朋友——至少不算,对不对?” 她的微笑能力不比我差,看得出来,显然长于此道,可惜她比我个子高,看我的表情就胜一筹。再加上,她接下来做了一个出格至极的举动——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头顶。 我愣在那里。然后我听见她缓慢而清晰地说:“米砂,你还在读高三,对吧?成绩很好是不是?将来准备考到北京抑或上海?你是指望用你家的宝马车载着他去美国装最新科技的假肢吗?或是干脆立志当个外科医生,如果不成功就和他天涯海角私奔去呢?你果真舍得连前程也不要了?还是让你本来就不完整的家再缺上一块呢?难道你不知道,自他断腿的那刻起,你们已经天涯永隔了?谁迁就谁,不是一种残忍呢?假装看不到,就会自己消失吗?有些问题视而不见,心里就会永远安宁吗?或许那样想的人,只是你米砂吧。” 她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几乎没有停顿,可是字字珠玑。 惶惶白日,我如被一支利剑刺穿脊背,呆呆怔在原地。 她知道的,何止一点点?!谁告诉她这些???最可恨的是,我连骂她都不能。因为,所有的这些话,她说得没有一丁点错。 关于我的生活,我的一切,她了解得如此清楚,显然是做足了功课。而这些信息我相信网上不可以查到,一定是路理说给她听的不是吗? 不可能!我使劲地摇摇头。而陈果显得有些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米砂,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虽然我知道你们之间可能曾经有过不错的感情,但是,如果你真的好心,就远离他,不要让过去的一切打扰到他,OK?” 我脸色苍白地问:“是打扰吗?” 她果断地点头。 “是他说的吗?” 她再果断地点头,然后说:“他说了,要忘掉过去所有的一切,从零开始,他刚刚有了信心,请你不要那么残忍,再用你所谓的爱心将他拉回沉重的过去,你说呢?” 她的语气不再像刚才那么尖锐,我甚至听出一点点请求的味道,也听出了爱的味道,她是为他在请求我,不是吗?她没有参与他的过去,她爱上他只因为他是今天的他,所以,她真的比我更有资格,不是吗? 手臂上的纹身,和舞台上的女主角康晓暮,到底哪个更加难以磨灭一些? 我低下我的头,转过身,失败地离去。 骄傲的米砂,你必须承认这种失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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