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乐队吉它手林南一相亲相爱的女朋友图图有天忽然失踪了,林南一瞬间落入失恋加失业的困境。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叫做七七的女孩,却突兀地出现在他生命里。 第1章图图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这是图图写给我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情书里的一句话。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并非图图原创,而是出自一位很有名的女诗人的诗,可是每次想起,仍然唏嘘。 图图遇见我时,我们真的都在最美丽的时刻,最肉麻不堪又最灿烂夺目的青春年华。 她是我的初恋。 那时候,我还是电子系一个不务正业的学生,每周都有几天扔下功课,去市中心一间酒吧卖唱。一把吉他,一副还过得去的嗓子,是我的全部。 后来,慢慢有志同道合的人加入进来,先是张沐尔,后是怪兽。 怪兽是贝斯手,张沐尔是司鼓。 我们组建了一支叫“十二夜”的乐队。 那不是一间很有名的酒吧,演出场所的设备也很不专业。简单说,就是不可能每次演出都有鼓,也不是时时刻刻要用到贝斯,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仍然是孤单一人,拨几个简单的和弦,唱一些或流行或过时的歌曲。 其实在酒吧唱歌收入并不高,我在乎的也不是钱,而是那种可以在黑暗处低吟浅唱的感觉。 那种又喧嚣又孤单的感觉,仿佛无限接近自由。 在那个所有人都各怀心事的地方,其实没有人在意你的悲喜,他们听到的只是歌声。如果运气好,当他们偶尔回忆起人生中的这一刻,会忽然想起,有个人在寂寞空旷的背景里这样歌唱,他们会想不起这个人的样子,但那遥远模糊的歌声,会让他们惆怅。 这就是我心里的音乐,它或许永远不能像衣食住行一般让人念念不忘,却可以暗中记录人生的全部时光。至少,当我回忆起每一段光阴,都会有音乐做背景。人生如此动荡不安,只有歌声可以让人休憩——后来我会刻意把每一段日子用乐曲标记下来,好让自己不至于遗忘。 比如,遇见图图的那天,在我的记忆里,标记为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因为她的到来实在是阴差阳错,命中注定。我躲不了,当然,也不想躲。 其实她一直都在,她是这间小酒吧的常客。在演奏时我时常看到她,但当时她和一般喜欢泡酒吧的女生没什么两样,穿着入时,眼神迷离,总是和一些看上去不太像好人的男生厮混在一起。 我对这样的女生向来不感冒。那时候我二十一岁,对爱情有自己的期待。我固执地认为我将来的女友会是那种古典的女孩,头发乌黑直顺,性格善良温柔,当然,也很漂亮。 在我遇见图图之前,我对自己命运一无所知。 我的工作时间从八点开始,断断续续唱三个小时。然后,酒吧老板请我喝上一杯,结给我当晚的工钱。那天我低着头喝一杯橙汁,夜已经有点深了,酒吧里的音乐换成了劲爆的舞曲,衬着灯光掩映下光怪陆离的人脸,我却有些昏昏欲睡。 把我吵醒的是酒杯碎裂的声音,人声一下变得尖锐起来。有人打起来了!有人起哄,有人拉架,总之场面混乱不堪。这在酒吧里是常事,我已经见怪不怪,第一反应是去找老板结了工钱赶紧走。当我背着吉他冲到吧台,正听见一个男人尖声叫嚣:“你就这么走?你敢走?你走了老子杀你全家!” 黑暗里看得不是特别清楚,不过我还是看到,他圆圆的脑袋被一杯来历不明的液体袭击,他所剩不多的头发被那些液体粘成一团,非常可笑。 既然可笑,我当然是要笑的。 吃了亏的家伙马上把矛头指向我:“你笑什么?你敢笑?你和她是一伙的?”他挥一挥粗短的胳膊,几个人向这边包抄过来。我看情形不对,顾不得多想,一记右勾拳,利索地放倒一个。 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对方其中一人已经掏出弹簧刀。我推翻身旁的桌子,桌上的酒瓶碎了一地,酒吧里的客人开始尖叫。那人闪过,握着刀朝我扑过来,我握紧拳头已经做好火拼准备,可是这时有人拉住我的衣袖,声嘶力竭地在我耳边喊了一声:“快跑!” 然后,她拉着我开始飞奔。那是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我心里一激灵,我就这样背着我的吉他,笨手笨脚,脑子短路地被那只手牵跑了。那帮人骂骂咧咧地追出来,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乱作一团,身边的人喘着粗气问:“跑不掉怎么办?” 怎么可能跑不掉? 这里的每一条小巷我都熟悉。我拉着她迅速拐进一条人迹罕至的巷子,走到深处穿过一幢废弃的大楼,往右一拐,就是车水马龙的大道,明亮喧哗,安全无比。 我们停下来喘气,她弯着腰,双手按着膝盖,精疲力竭的样子。 说实话我也累得够戗,不过我终于有闲心打量她。首先,她是个女的;其次,她很扛冻,夏末的早晚已经有凉意,她却还穿着短裙,露出两条匀称好看的长腿。 看在美腿的分上我决定对她客气点。“你还好吗?”我礼貌性地问。 她不答。 “你还好吗?”我提高声音。 她忽然抬头瞪着我,是那种直愣愣的瞪,她的眼睛水波潋滟深不见底,我一下呆住。 “真的安全了?”她问,怯生生地,带点试探的意思。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后,她呆了一两秒,开始扬声大笑。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女生笑得这么放肆,她一边笑一边揉着自己的腿,一边不忘了上气不接下气地嘲弄:“哎,你觉得我给那个矮子设计的新发型酷不酷?” “喂,”我觉得我有必要弄清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是谁?叫啥?干啥的?那群人为什么要找你麻烦?” 她一下收敛了笑容,变得十分严肃。 “你不认识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你确定?” 我确定。 她呆了一下,似乎在判断我是不是在寻她开心。然后,总算搞清楚状况的她一脸不解:“那你干吗去惹他们?你干吗救我?”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我全部的错误只在于我太有幽默感,以致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命运早就给我刨好的陷阱。 “我还以为你也看上我了呢。”她白痴兮兮地感叹,“哪晓得你没有!”接下来她用力拍了拍我肩膀,“敢情你是个好人啊!” 我靠! 我差点立刻转身把这个自我感觉超好的不良少女留在原地吹风,可鬼使神差地,我没有。相反,我和她开始沿着马路牙子慢慢走,她其实仍然没有从刚才拼命的奔跑里回过神来,我猜她是那种越紧张越多话的人,她不断地跟我说话,语序混乱,词不达意。 尽管如此,我还是慢慢弄清了她叫什么,是干什么的,当然还有那群人为什么要收拾她。 实在是有些戏剧性,但她却真实地进入了我的生活。 “你叫啥?”我把好奇心按了又按,还是忍不住问道。 “我叫图图,图画的图。我在市一职高读书,读会计,大概是吧,我也实在搞不清楚我在读什么。” 以上就是她的开场白,很迷糊,很有图图特色。但是她的确很漂亮,当我惊魂稍定,可以用一个男生看女生的眼光正确地衡量她时,不得不这么承认。她穿一身黑,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任何一个女孩把黑色穿得那么有型,她的腕上夸张地戴着一串黑曜石长手链,她不断抬手把前额的头发拨开,样子真是明丽。 “你也知道,职高有谁会真正读书?男生闲着没事就评什么‘四大美女’,我是其中一个,而且,”她有些得意地补充道,“也是最漂亮的。” “然后那些男生就为了争我打架。其实他们也不见得有多喜欢我,但是就是喜欢争,争这些很有面子吗?不过我已经习惯男生们为我打架了,他们一天不打我都觉得闲得慌,觉得人生特没意义,真的。” “虚荣。”我评价。 “虚荣就虚荣咯!”她满不在乎,“人生不就是虚的吗?”她昂着头在晚风里走,像一头骄傲的鹿,脸上是不屑于对任何人解释的轻蔑。“你觉得今天这样打架很可怕?其实呢,那帮流氓也是来虚的。我不就花了他几千块买了件吊带吗?花了他的钱他就以为可以把我怎么样?杀我全家?我都不知道我全家在哪里,真谢谢他哦。” “几千块的吊带!小姐!”我抓狂。 她很敏感地转过脸:“小姐?你说我是小姐?你嘴巴放干净点!”大概是我无辜的表情使她马上意识到是她自己防卫过度,她抓住我衣襟,有些怯生生地屈尊跟我解释,“其实他连我的手都没拉过,真的。那种男人,我见得多了。” 我轻轻把衣襟从她手心里抽出来。不管她多么漂亮,我们真的不是一路人。 再见啦,就此别过。 我背着我的吉他快步向前,寻找六十二路站牌,我们学校在数十公里外的郊区,晚间公交车就这一班。可她牢牢地跟着我,我不得不回头建议她:“你自己回家好吗?” “回家?”她笑起来。“你说我爸家还是我妈家?我爸家在沈阳,我妈家在重庆。”她手插腰,居然带点挑衅的味道,“或者你说宿舍?对不起,我的室友刚刚把我的东西扔出来,因为她的男朋友在追我。”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带着一脸嘲弄的表情看着我,脸上满不在乎的样子,我有点怀疑她在说谎。 “咳,”我说,“我很抱歉,可是……” “可是你要错过末班车了!”她轻快地说,“原来是个乖孩子啊,错过末班车回不了家了,我要妈妈……”她挤着眉毛,做出一脸哭相。 我又不是小孩子,她居然用激将法?正好过来一辆六十二路,我连招呼也懒得再跟她打,脚一迈就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你!”她在我背后喊,“你真不够朋友!” 谁和你是朋友?抱歉啊抱歉,我认识那个人吗?我的一只脚已经上了公交车,忽然有人大力拽我的吉他,我一个重心不稳摔下去,接连几个趔趄,靠着路边的一棵树才没摔个四仰八叉。 再看看她,她笑容满面,正对公交车售票员做着快走的手势。 公交车开走了,我欲哭无泪。她依旧是那样,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看我,好像是在问:“现在怎么办?” 我懊恼:“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救了我,你必须负责到底。” “我不该救你,我错了,我改行不行?” “为时已晚。” 我懒得理她,在马路牙子上坐下开始检查我的吉他。这可是我的宝贝兼吃饭的家伙,刚才撞了树撞了人还撞了墙,不知道有没有“伤筋动骨”。我顺手拨起了《挪威的森林》的前奏,还好,一切正常。 “我听过你唱歌,嗓子破点,感情还是有的。”她流里流气地在我身边坐下,我挪开一点,跟她保持距离。 “你刚才弹的那是什么来着?听着挺耳熟。”她没话找话。 “《挪威的森林》。”我尽量礼貌。 “哦,这个我知道,那个什么伍佰嘛!”她马上又自我感觉良好地哼起来,“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融化……” “打住打住!”我忍无可忍,“这是披头士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Wood》,你有点文化行不行?” “你有文化,你倒是唱啊!”她不甘示弱。 唱就唱,怕你怎的?我拉开嗓门,第一句就把她震住。我暗暗得意,说实话,我弹吉他唱歌的样子还是蛮帅的,被公认为“十二夜”乐队里最有女生缘的一个,小半年里收到的情书也有好几十封。 她在黑暗里看着我,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那些熟悉的仰慕,臭屁地问她:“服不服?” “服个屁,”她居然说脏话,“唱这些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听过的歌算什么本事?要把别人的歌唱成你自己的,或者干脆自己写,那才高明!” “你这是明目张胆的嫉妒。”我说,“我要赶末班车回学校,失陪了。” “末班车几点?”她笑眯眯地问。 “十一点半。”我看看表,还有五分钟。 “你不如给我再唱一首。”她提议。 “为什么?” “因为你的表坏了。” 我这才仔细打量手腕上的老爷表,它跟了我已经三个年头,虽然进过几次水,可总体来说还算运转良好。但是现在,可怜的它,表面玻璃裂成几块,指针一动不动——看来是刚才那记勾拳的副产品。 现在再回想起来,当时我居然不是很懊恼,相反,有一丝丝庆幸的感觉。那天就是这样,我遇见图图,然后所有的事情便是为我们的相遇而准备的,有点巧合,有点诡异,可是一切也都是甜蜜的铺垫。 表坏了,时间就此停住,于是她留在我生命里。 像我这样一个文艺青年,注定要为自己的小资情调付出些什么。当我敏感地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我有些没出息地感到不安,所以我决定往前走,一直走回家。 她当然还是跟了上来。 我继续走,她继续跟。 到第二个街角,我站住,转回头。她歪头,冲我嘿嘿地笑,看来,这姑娘今天是铁了心要黏上我了。 “你跟着我干吗?”我问出一句废话。 “再唱一首?”她走上前来晃晃我的胳膊,“可以点歌吗?” 我说:“我这破嗓子,算了。” “假谦虚。”她哼哼。 哼完后,她自己开始唱。我们百无聊赖地在路边且走且停,她也就断断续续哼了一路。一开始,只是些零乱不成调的乐句,从这首跳到那首,上一句还是《我的太阳》下句马上变成《东风破》,让人叹为观止。 她什么时候开始专注地唱一首歌,我已经记不清了。很可能,她只会唱高潮部分,但是看得出她喜欢这首歌,所以唱的时候有种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专注。那种专注吸引我偷偷看她,她微微仰着脸,白皙的皮肤浸透着月光,眼睛里居然有种圣洁的光芒。对,就是这个词,圣洁,虽然今天看来无比夸张,但那千真万确就是我当时的感受。我真心庆幸自己打出那一拳,因为,谁敢侵犯这样一个美好的姑娘,简直十恶不赦,不可原谅。 在我记忆里,那一刻简直万籁俱寂,我的天地里只有图图的歌声,她认认真真地唱:啊,如果不能够永远走在一起,也至少给我们怀念的勇气,拥抱的权利,好让你明白我心动的痕迹…… 后来想起来,我就是输在这首歌。那是林晓培的《心动》,可是被她一唱,马上打上了图图的标签。那一刻我才发现她的声音无与伦比,低音浓烈高音飘渺,微微喑哑,听上去有些紧张,却丝毫不损其魅力。 感觉到我在用心听,她的歌声戛然而止。她偷偷瞟我一眼,甚至显得有点尴尬,可嘴上还是一如既往地强硬:“怎么样,我随便哼哼都比你强吧?” “你喜欢这首歌?”我岔开话题。 她想了想。“其实,我是喜欢那个电影。里面的人都好可怜,明明相爱,可是不停地误会误会,犹豫犹豫,不小心一辈子就过去了,帅哥变成老头子,害我在电影院里哭死。” 我沉默。我也看过《心动》,还记得影片的最后,张艾嘉在飞机上看着往日照片,过去的一切云蒸霞蔚,模糊了青春含笑的脸。很久以后我重看这部电影才恍然大悟,哦,原来痛苦是人生必经之旅,失去也可以作如是观。 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告诉图图,《心动》也是我喜欢的电影。到底是为什么我也不清楚,可能我是怕说自己喜欢有些刻意讨好的意思,也可能是害怕她会认为一个喜欢看文艺片的男生缺乏男人味,总之当你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患得患失,不可理喻。 等她唱完,我有些爱怜地问她:“你累不累?” “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她把头昂起来,“难道你想泡我吗?难道你忘了我们今天晚上才认识的吗?” 她真是天下最臭屁的女生! 不过,我怎么看她的样子越来越可爱呢? “这样吧。”她好像很努力地想了想,然后说,“你今晚救了我,我怎么也要表示一下感谢才对,虽然我是个美女,虽然你救我纯属自愿,虽然我不算是很有钱,虽然今天晚上我已经很累了,但是,我还是打算请你去喝豆浆!” 喝……豆浆? 这个感谢实在有点新奇。 “怎么?”她很奇怪地说,“难道没有人请你喝过豆浆吗?” “没有。”我老实巴交地摇摇头。 “所以说,”她重重地拍了拍我的肩,“尝试一下喽!” 她力气很大,一巴掌拍到我肩膀上,疼得我龇牙咧嘴,心里却涌上来一丝甜蜜,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让一向酷酷的我没有表示任何反对,就跟着她去了。她拉着我的衣袖,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长长的头发在脑后随意地挽成一个好看的髻,露出光滑的脖颈。那时候我也算学校里的名人,凭借吉他赢得过好些女生的关注,但我毕竟从来没有恋爱过。这样被她拉着走,我好像被拉进了梦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梦着,我猜我的样子看上去一定傻得够戗。 不出一站地我们果然看见了一家小吃店,看来她还真的像她自己说的那样,轻车熟路。她继续轻车熟路地走到柜台对女服务员说:“两杯豆浆。”那神情仿佛她要的是两杯燕窝那样大方自如。 我找了个尽量偏僻的桌子坐定,她端着豆浆走到我面前:“这可是我今年第一次花钱请客呢。” “谢谢。”我一本正经。 “你呢,歌唱得不错,就是有点放不开。”她端起豆浆吸了一口,开始对我指手画脚,“你这样,将来怎么能当明星呢?” “我从来就没想过当明星。”我不得不告诉她。 “咦?”她睁圆眼睛,“那你唱歌是为什么?” “唱歌,就是为了唱歌呗。”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跟刚认识的人谈“音乐”,拜托,我还没有那么“文艺”。 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用吸管搅着豆浆:“其实呢,我是很想当明星的。” “为什么?” “因为我不当明星纯粹是种浪费,每天都是些长得还不如我的人在电视上跳来跳去,他们不难受,我还难受呢!” 鉴于她说的其实没错,我很给面子地没有反驳。“可是,你打算怎么当明星呢?”我问。 “我可以去参加模仿秀,”她毫不羞涩地搔首弄姿了一下,“你觉得我像不像徐若?就是比她高了点。” “你比她漂亮。” “这我知道,不用你提醒。” 我颇为窘迫,只好埋头喝豆浆。本来就不大的杯子很快被吸得见了底,这让我更加窘迫,因为我一直觉得用两杯豆浆就霸住餐厅的桌子是种罪恶。更可恨的是图图马上发现我的空杯子,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天呐,喝那么快?拜托,你以为你是尼斯湖水怪吗?” 快餐店里人不多,她这么石破天惊地一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我们身上。 “这样,我教你一个方法,可以用剩下的豆浆撑到天亮。”她轻轻地嘬了一下吸管,“一次只喝一点点。美好的东西,你要好好保护它,才不会消失得太快。我就是这样的哦!所以每次到天亮我的豆浆还有一大杯,可以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然后走出去,感觉空气真清新,生活可爱极了!” “要是下雨呢?”我煞风景地问。 “不可能总是下雨。”她肯定地说,“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南一。” “解释一下?” “林,树林的林,南,南方的南,一,”我看了看桌子说,“一杯豆浆的一。” “哈哈哈哈哈,这名字像文艺片男主角。”她皱皱鼻子。然后她举起豆浆杯,又变得兴高采烈。“好吧,南方树林里的一杯豆浆,为了我们的相遇,干杯。” 那天晚上,也许本该发生点什么的。 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我和图图都困得一塌糊涂,趴在快餐店的桌子上,睡得像两头死猪。中间我有醒过一次,图图年轻美好的脸几乎紧挨着我,她睡得那么安宁,像一个小小的婴儿,有一刻我几乎忍不住想伸手触摸下她吹弹可破的脸颊,但终究没有。 六点多的时候我被窗户外照进来的阳光惊醒,她也一样,惬意地伸着懒腰。我有些不好意思,她倒是落落大方:“早上好啊,昨晚休息得还好?” 我点头。 “你撒谎啦,这种地方,怎么可能睡得好?”捉住我的小辫子,她洋洋得意。 我却不想为自己辩解,只是呆呆看着她。刚刚睡醒的她脸孔皱皱的,但是眼神澄澈得像四月的湖,在我的记忆中,那是她最美的一刻。 “哎,你傻了吗?没什么要说的?”她提醒我,“我就要走了啊!” “再见。”我说,心里却蓦地涌上一股悲伤。也许我应该说的是另外一个词,可是天晓得,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再见或许就是永远不见,这个在我生命里只有一天时限的美丽女孩。 然而她忽然伸出胳膊,狠狠地拥抱了我。 “谢谢你,林南一。”她连珠炮似的开了口,好像生怕被我打断,“谢谢你救我,谢谢你陪我一整个晚上,你不知道一个人早晨在快餐店醒来,这种感觉有多可怕,醒来第一眼看见你,感觉就像……就像……总之,就是感觉很好很好,从没这么好过,你知不知道?” 她松开我的时候眼睛似乎有些湿润,紧接着她果然将面前的大半杯豆浆一饮而尽。然后,她调整自己的表情,竭力要做出“世界真美妙”的样子,因为,假使不如此,简直没有勇气把生活继续下去。 我很不争气地偷偷掐了我自己一下。 是梦?不是梦? “再见,林南一!”她高高地挥手和我告别。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图图特有的一个姿势。她告别的时候是这样兴高采烈,仿佛下一秒钟等待她的不是分离而是更加甜蜜的相聚。 而那天,在熹微的晨光中,她高高扬起的手臂像一对翅膀,在早晨清新的风里,轻盈得好像就要飞起来。 就在那一刻,我确定自己爱上了她。 可我还是那么没出息地,连电话号码都没敢问她要,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从一个暗一点的光影走进一个明亮一点的光影,最终,走出了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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