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荀依江为继承母志,选择了做一名新闻记者,却处处被金牌制片人蒋易森处处刁难,然而在见习生转正考试中,蒋易森却破天荒地点名要她做自己的手下。当荀依江好不容易即将走出前男友江陵所带来的那段灰暗时光时,却得知江陵是造成她家破人亡的真凶。荀依江大受刺激,这时,蒋易森突然向她告白….. 楔子 依江死的那天,天降大雪。 他驱车在高速上飞奔,雨刷器唰唰,仿佛也在焦急。车窗外茫茫一片,路两旁的绿林隐没在皑皑白雪之中。高速限行,出道口堵成了长龙,他弃车拔足狂奔,呵出的气成一团团的白雾,心脏跟着脚步,猛烈地撞击着,灵魂都快要逃逸出身体。 却还是迟了。 医院里,床是空的,蒙着一层白布,触目惊心。 正在收拾的护士路过,他一把抓住她。她的手上还有沾满了血污的旧衣,那是一件白色的毛衣,却几乎快被血水染透。 他的心脏猛地缩紧,又像有利器扎入,整个人仿佛没有心的木偶,驻在那里,窗缝里挤进来一丝风,卷着雪花,刚刚落到地面上,瞬间便化了。他伸出双手,捂住了脸。 水声哗哗。 他猛地挥开手,莲蓬头里的水瞬间淹没他的脸。 墙上的钟,显示三点。 这个只有几百人的小镇早已沉寂入睡,窗外的街道偶尔划过车子驶过的声音,一道光线从远到近,疏地又掠过去,归于死寂。 “吱呀——”一声,洗漱间的门被打开,一双脚湿漉漉地踏了出来,停在了门口的地垫上。蒋易森抓起浴袍披上身,头发上的水滴还在往下坠,顺着额头、鼻梁,然后悬在下巴上。大概是被热气蒸了太久,他的眼底泛着一丝丝的红,他拿着毛巾擦了擦头发,然后大力地把脸上的水渍拭干。 雾气很快从洗漱间里弥漫到整个房间,这个只有五十平米的小居室,他只是暂时租住,今天是他在这个小镇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要启程回国,晚上八点的飞机,所有人都在等他回归,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再固执下去了。 打开会客厅的灯,他一路走进厨房,奶锅里倒上新鲜的牛奶咕嘟咕嘟地煮着,丢丢被吵醒,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了出来,匍匐在他的脚背上,长而厚的绒毛,暖得让人忍不住抱进怀。依江曾经最爱把它当玩具,死命地搂在怀里,各种搓揉捏拿,还要把脸全部埋进它的皮毛中去。 突然“啪”的一声,他回过神来,锅里的牛奶已经煮沸,锅盖被顶得咔哒咔哒响,搁在一旁的瓷勺不知什么时候滑落,摔在地上,一片狼藉。丢丢惊吓地逃窜,他低头捡起瓷片,不小心割破手指,没有痛感,举到眼前,一滴血珠悬在皮肤上摇摇欲坠。 他没有做任何处理,只是在龙头下简单冲洗,然后倒满牛奶,顺便在丢丢的碗里丢了半根蒸熟的胡萝卜。 靠在倚窗的沙发椅上,徐徐喝完热牛奶,掀开纱帘,浓如墨的夜色,天亮,太难了。 这里的冬天近乎极夜,白天的阳光少得可怜,下过的雪几乎无法融化,到了夜里,随即而来的又是一阵又一阵的鹅毛大雪。他不喜欢黑夜,尤其是这两年,失眠困扰了他太久,每晚都期盼着天明。每每试图闭上眼,脑海中就要出现那一大片的血红,像是要弥漫到天地间去,融入土地,刻进他的骨骼。 如果不是他让她失望,如果不是她坚持要去那个采访,如果不是最终他默许了!只要她还活着,只要她还能在这个世界上,和他呼吸一样的空气,抬头就能看到同一片天空,那么她要离开,就,让她离开吧…… 手指紧紧地捏住了玻璃杯,太用力,只剩小半杯的牛奶晃动起来,他深吸一口气,再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慢慢松开了手指。 这样反反复复的爆发再克制,他已经练习得越发纯熟。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渐渐露出一些白,又熬过了一夜,他终于吐出一口气。丢丢不知何时趴在他的脚边熟睡,呼噜呼噜地打着鼾,真幸福,他盯着它,它也醒过来,瞪着红红的眼睛与他对视。 “小兔子,睡好了吗?” 长毛兔动了动小嘴,跐溜地掉头跑开。 管家准时上门,带来了早餐和鲜花,他没有吃,独自出门去跑步。恰逢周日,为了晒到一点太阳,镇上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坐缆车去山上的广场蹭阳光。他不爱凑热闹,所以这里地广人稀也正好如他的意。在北欧辗转这么久,从芬兰到瑞典,再从丹麦到挪威,只为走一趟曾经答应过她的旅程。 迟到的北国之约。 似乎为了摆脱这无孔不入的记忆,他的步伐加快起来,突然背后响起一个声音,脑子还没机会思考,脚步却已经停了下来。 那个声音又响起一遍:“Hi,Penny!I’m here!” 心脏骤然紧缩,他猛地回过头,一个红棕长卷发的女子抱着一个女童匆匆穿过街道。 那是一张亚洲人的脸,但,是陌生的。 他回过身,摇头自嘲地笑笑,抬起腿更加快速地奔跑下去。 跑出夜晚,跑进天亮。 跑出黑暗,跑进光明。 他背了太久的包袱,没关系,那就背着跑下去。 他掏出手机,电话很快接通:“蒋总监,你决定回来啦?” “嗯,通知大家明天一早开会。” 所有的回忆暂时丢到身后,包括那个几乎是他所有的女孩儿。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飞机起航后不久,这个小镇又迎来了一轮暴风雪,几乎要把整个世界埋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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