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讲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生于江南某小山村的沈守财不甘落后贫穷,走出小山村,努力创业改变命运的创业故事,书写创一代浙江商人的奋斗史。 第一章 最坏的时代 1960年,浙江,深秋。 枯黄的树叶已褪了枝丫,纵使腐朽了自己融入泥土里也滋润不了一分干涸的土地。在窗外鸣叫的鸟儿,不知名,声音微弱得仿佛喘息一般,身形瘦弱渺小,仿佛连展翅翱翔的力量都没有,就如同那个时代里的中国人。 那,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不知道从1959年开始的这场自然灾害还要熬多久,盲目地大跃进只让生活更加困苦不堪。没有那么多伟大的目标,或者要去登入月球或者要去改变世界,这世上只有一个想法:我要活着。 活着,1960年的定义:吃饱穿暖。 支撑如此卑微却又强烈愿望的也仅仅只是一具具鲜活且脆弱的肉体,面对大自然肆意戏谑带来的饥寒交迫,也只剩眼巴巴地望着一个个生命的逝去。那个年代,到底有多少中国人非正常死亡,具体的数字不得而知,只知道那山上的墓碑越来越多,人们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根据后来的记载,在1960年,全国55%的耕地或多或少遭受到干旱或者其他恶劣天气,其中60%的耕地根本就没有降雨,即便是在多雨水的浙江也是如此。正如当时,大陆对岸的台湾当局在电视里说的那样: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那时候,一个行政村就是一个大队,大队下面又有几个小队,也就是自然村。大家努力劳作积攒公分,养一头羊每天能拿到半分,肥料又能换到几分,公分越多分到的粮食自然也是越多,当然,在那个年代里本也没有那么多粮食可以分,但不劳动不积攒公分就意味着一粒米都拿不到。其中,男人每天劳作能够得到10分公分,女人却只能拿到7分,而这样的情况也只能让原本重男轻女的思想愈发严重。 西口村就是如此。 那是一座在浙江东北部的小山村,四面环山,花红树绿,要是放在古代兴许就是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但在经历了一切劫难之后,面对时代俱进的冲击,在这里滋长的也只有愚昧、闭塞和贫穷的养分。 天蒙蒙亮,乔盘山上,零星有人在砍柴。 王英花低着头忙活,只见她粗糙又带着血丝的左手一把抓住干枯的树枝,右手的镰刀已经斩去了阻挡的荆棘。农民的女儿就应该会干农活,虽然连她自己都忘记了这一年她也才只有19岁,但好像打娘胎里就早已经学会了这些一样。豆大的汗珠从她黑色浓密的发丝中滴落到地上,一下子就被干涸的土地吸收了个干净。她微微喘着气,脸涨得通红,就好像喝醉了酒似的,好不容易挺直了腰,走到一旁坐下,拿起茶杯,仰头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 “你怎么喝得和头牛一样?”沈根山一脸嫌弃地走了过来。 王英花尴尬地笑了笑,用袖口擦拭着嘴边的水。 “你又要歇着了?”沈根山皱起了眉,“真是做得比牛少,吃得比猪都多……”边说边摇着头走到别处去了。 王英花显得有些失落和委屈,眼眶里泛着泪,低头摸了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不禁皱起了眉头。 “英花。”一个声音打断了王英花的思绪,她抬头一看是吴淑琴和林玉凤。 王英花挪了挪屁股,把身边的空位让给吴淑琴和林玉凤:“来,坐。”她看了看吴淑琴和林玉凤的肚子,说道:“还没有动静吗?” “嗯。”吴淑琴点点头。 吴淑琴和林玉凤打小就与王英花一起长大,三个女孩子好到同穿一条裤子,又一起嫁人,这次又一起怀孕,可以说是唯一让王英花感到快乐的缘分。 “英花,这胎……”林玉凤盯着王英花的肚子,“我怎么看怎么像个男的。” 吴淑琴赶紧给林玉凤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又哪壶不开提哪壶,林玉凤只好闭了嘴。 “算了,”王英花勉强撑起笑容,“女儿挺好的,你看我们家艳芬、艳芳从小就懂事听话,让我和她爸少操了不少心。” “是啊,女儿多好啊,你看我们就没这个福气,不知道这次能不能生个女儿。”这次是吴淑琴的第三胎,但高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小夫妻俩寻思着第三胎怎么也得是个女儿了。 “对啊,女儿就是贴心的小棉袄。”林玉凤虽嘴上这么说着,但这次是头胎,小地方重男轻女的思想本来就重,即便再喜欢女儿,第一个怎么也得是个儿子,她心里默默地想着。 王英花的脸上显得更加落寞了,她和沈根山是经人介绍结的婚。听说沈根山在7岁以前是这个村里最大地主家的小少爷,所以读了些书、认得些字。后来还没等日本鬼子打进来,沈根山的父亲就因为赌博而把整个家都败了个精光,于是,王子落难成了中下平民,骨子里却依旧带着一番看不起任何人的清高自傲。按道理说,这样的沈根山是看不上王英花这么个大字不识的女人的,但母亲陆小丽急着要抱孙子,于是两个人就想着“反正都穷,那就凑活一起过吧”,稀里糊涂便成了亲。那时候的婚姻大概就是如此吧,爱情,是奢侈品,是穷人不配也不该拥有的东西。沈根山做少爷的时候,家里就是重男轻女,到了现在,为了一家人多口饭吃,男孩的重要性让他的思想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说来也奇怪,有时候越想得到的东西就越得不到。沈根山和王英花结婚以后,三年时间连生三胎都是女儿,第三个还不幸夭折,外界还总有人猜测是沈根山求子不成,亲手把自己的女儿活活淹死在马桶里,当然,这些也只是猜测罢了,但村里对沈家的谣言就开始肆起,说沈根山这辈子都没有生儿子的命,沈家注定是要一生穷困潦倒的。一辈子活得孤傲的沈根山哪听得了这些,看着王英花渐渐隆起的肚子,心里就更加窝火,找到了村里算命的,算命的告诉他这一胎绝对是个女儿,要是这个女儿呱呱落地绝对会让沈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让他还是趁早做打算才好。不听还好,一听沈根山就气冲冲赶回了家,一把拉过王英花就说要去孙媒婆那里。王英花当然知道去孙媒婆那里是什么事,那时候小地方打胎得到上海那些大城市去,可谁有这种条件?农村里如果有女人意外怀孕想打胎的就偷偷去找孙媒婆帮忙,她是村里出了名的神人,可是不是每一个打胎的女人都那么幸运,偶尔也有人因而丧命,所以孙媒婆一面帮人杀生一面帮人联姻,一件白事就拿一件红事抵过。王英花一想到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可能下一秒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哭闹着反抗,艳芬和艳芳两姐妹年幼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母亲哭自己也哭。王英花见沈根山动了恻隐之心,立马以死相逼,说如果沈根山不放过肚子里的孩子,自己情愿去跳河,这才让沈根山作罢,但也因为这件事,夫妻两个人的关系变得更加生分了。 “哎呀!”吴淑琴一声大叫,“玉凤,你是不是破水了?” 只见林玉凤的胯下流出一股透明色液体,浸湿了裤子。 “我……我可不能在这山上生啊……”林玉凤叫嚷着,“算命的说……我要是在外面生,孩子肯定会没命的,我……我要回家……”说着就迈开步子,没想到液体流得更多更快了。 吴淑琴赶紧扶着林玉凤坐下:“现在哪还管得了算命的,快,你赶紧躺平,要是水流完了孩子就没了。” 第一次生孩子的林玉凤吓得赶紧坐下来躺平。 “玉凤,你别急,我去叫人来啊,你撑住啊。”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可看到别人临产王英花还是有些发慌,边喊着边踉跄着朝一边跑去,身后是林玉凤害怕又焦急的呻吟。 那时候的山上都没什么人工开凿的路,都是走得多了走出一条道罢了,两旁的荆棘丛生,肆意地往各处蔓延生长,王英花一路小跑着,脚下一滑整个人一屁股摔在了地上,脸也被树枝划出一道血红色的口子,但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救人。此时,她根本顾及不了自己也是快临产的孕妇又重新寻找起来。那时候的山上基本都是还未开发的状态,村里有人清晨上山砍柴的时候还听到过狼的叫声,在这样的荒山野岭,在这样的朦胧清晨召唤一声无疑是自寻死路,然而她越心急就越乱,越乱就越找不到人,等到她找到人赶到的时候,孩子已经出生了。 “孩子平安,男孩。”吴淑琴抱着孩子站着,眼里却见不到半分高兴。 “男孩!男孩!”赵根宝一把接过孩子,在众人面前高声炫耀着。 王英花隐隐觉得有些不妙:“玉凤呢?” 吴淑琴低下头,止不住掉下眼泪。 王英花傻傻地愣在那里,她的嘴唇微张,沉沉地吸了一口气,她的手渐渐开始颤抖,深秋的清晨,如此寒冷彻骨的凉意,她没有注意到有一股浑浊的鲜红顺着自己的大腿到脚踝,一直流到脚下的泥土里去…… 天,终于亮了。 村口的野狗又在狂吠着,好像那漆黑凝重的夜色中暗藏着什么,在这凉意侵袭的夜里显得有些诡异。沿着坑坑洼洼的泥路,经过两个大大的麦垛堆,靠东边那一栋用黄泥和稻草糊起来的破房子就是沈家。 “啊……”从屋里不时传来女人撕心裂肺的叫声,一直从日出叫到日落,叫得人心直发慌。 沈根山双手环在胸前,靠在太师椅上闭目养神。三岁的沈艳芬和两岁的沈艳芳在一旁听着里屋传来王英花的叫声,一脸惊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奶奶,妈妈怎么了?”沈艳芳忍不住问道,她实在有些担心。 “还能有什么?”40多岁的陆小丽不耐烦地看了一眼,喝了一口水,“你妈妈在生和你们两个一样的丫头呗。”语气里净是不屑,好像自己就不是个女人一样。 “生了!生了!” 陆小丽一下子站了起来:“生了?男的女的?” 只见高利国从门外跑来:“不是英花生了,是我老婆!可惜……又是个大胖小子……”掩藏不住的失落,瞅了瞅大家,听了听里屋的动静,“怎么?英花还没生啊?” 无人应声,高利国望着蜷缩在角落里的姐妹俩,走过去蹲下来,沈艳芳利马就躲进了高利国的怀抱:“高叔叔,我怕。” 可能因为太喜欢女儿了,只有儿子的高利国和吴淑琴对沈艳芬和沈艳芳姐妹俩可以说是疼爱有加,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是先拿来给姐妹俩,也因此姐妹俩和高家夫妇显得格外亲近,那种感情甚至超过了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奶奶和父亲。 一边求子不成,一边求女不得,老天总是和世人开着荒唐的玩笑。 “艳芳,不怕,你们的妈妈呀在生小宝宝,你喜不喜欢小宝宝?” 沈艳芳点点头。 高利国又看向另一边的艳芬:“那艳芬呢?” 沈艳芬摇摇头。 高利国笑了笑:“来,叔叔这里有好吃的。”说着从篮子里拿出两个热乎乎的喜蛋放到沈艳芬和沈艳芳手中,也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勉强见见荤,沈艳芳立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高利国爱怜地摸了摸姐妹俩的头,虽然儿子已经出生,但他心里依旧想着:这一胎要是个女儿多好啊。 高利国一走,陆小丽就更来气:“你看看人家高家的媳妇,一生一个儿子,一生一个儿子,这都第三个了,我们这个,”眼神瞥向角落里的姐妹俩,“都是女人差别怎么这么大。” “好了,妈,你少说两句行不行?”沈根山一屁股坐起来,显然是被高利民搅得心更乱了。 “好好好,我不说!不说就能生个儿子么?要是能,我这把老骨头这辈子都闭上这张嘴!我告诉你,这次要真还是个女的,要么送人,反正我是不会带的,家里哪有那么多粮去喂这么多张嘴?”见儿子不吭声,知道自己再说下去就没个度了,于是打了个哈欠,“不行了,我回屋睡去了。”陆小丽刚要起身回房,刘婆子便着急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根山啊,不行,这孩子胎位倒着,就是下不来啊,你们赶紧送镇上的卫生所吧,这么下去,大人和孩子都要保不住的!” 刘婆子也不是专门接生的产婆,农村女人生孩子从来都是只靠自己,王英花生姐妹俩的时候也就半小时孩子便落地了,按理说这第三胎应该更容易生才对,可偏偏生了一天孩子还是下不来,情急之下才请了给人接生过两次的刘婆子来救急,因为要花一块钱,陆小丽还有点不情不愿。沈根山皱起了眉头,沈艳芬和沈艳芳姐妹俩这么快就生下来了,这个孩子怎么一直生不下来?他想起了算命的预言,心想难不成真是应验了这个孩子是我们沈家的祸害? “刘婆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倒是先把孩子弄出来再说啊。”陆小丽还是惦记着她那一块钱。 那个年代,女人的命,一文不值。 “这钱啊,我无福消受,”刘婆子赶紧把钱塞到了陆小丽手里,“你们还是赶紧送人去卫生所吧,晚了可真来不及了!”说着就拿了自己的东西风似地逃走了。 沈家母子面面相觑。 屋外的狗一直在吠叫,好像着了魔一般,沈根山气急败坏地开了门捡起路边的石头朝着吠叫声来的方向砸去,嘴里骂骂咧咧着。 “让你再叫!” 野狗“呜”地一声逃窜到了别处,沈根山关了门又回到里屋,房间里依旧传来着王英花痛苦不堪的呻吟声。 陆小丽走到儿子面前:“现在怎么办?人可不能死在家里,多不吉利啊……”陆小丽嘀咕着,“这样,就把人拉到老屋,老屋没人,死在那里也没事。” 沈根山默不作声,只是望着蜷缩在角落里的两姐妹,折腾了一天,两个孩子依偎在一起终还是睡了。 陆小丽见儿子内心犹豫,知道此时当娘的为了这个家必须站出来做这个恶人,索性心一横:“你下不了这个狠心,那就让我这个做妈的来吧。”说着就要往里屋走。 忽然,伴着王英花的一声惨叫,一记响亮的婴儿哭声划破天际,吓得房顶的野猫一阵嘶叫……沈家人赶紧急匆匆往里屋去,一股血腥的气味随即扑面而来,王英花虚弱地用小被褥裹住一个孩子。 沈根山着急地问:“男的女的?”全然不顾眼前这个女人刚从鬼门关走了一遭。 “男孩。” “真的假的?”沈根山一下子抱过孩子,这孩子长得虎头虎脑、眉目清秀,陆小丽也赶紧围了过来,掀开被褥确认了以后,和儿子沈根山两两相视。 沈根山一下子高兴起来,大喊:“我沈根山有儿子了!我沈根山终于有儿子了!” 陆小丽赶紧从沈根山手中接过日盼夜盼的孙子,语气和眼神都变得柔和:“孙子哎,我是你奶奶。” “我早就请算命的算过名字了,如果是个男孩,就叫沈守财,把根守住、把财留住!”沈根山内心的喜悦无以言表。 陆小丽听了极为高兴,低头轻声柔语地说道:“好,守财啊,我是奶奶,我的小心肝,奶奶终于把你盼来喽。”说完,紧紧地搂住了孩子。 “妈,你轻着点,孩子还小,你别抱太紧,小心伤着他。” “对对对,”陆小丽一听动作变得无所适从起来,忽然瞥见一旁的姐妹俩,又变回了冷漠嫌弃的脸色,“这是你们弟弟,知道吗?以后你们做大的都要让着他知道吗?” 两姐妹睡眼惺忪地站在一边,沈艳芬看着躺在奶奶怀抱里这张稚嫩的脸,心里生出些羡慕来,她知道,她和妹妹从来没有被奶奶这样拥抱过、呵护过、怜惜过,就连爸爸这个给了她们一半生命的男人也仅仅只是一个称呼而已,这个才三岁的孩子拉起妹妹沈艳芳的手走到王英花床边,她知道,她们的妈妈从来不会嫌弃她们是女儿身。 “妈。” 王英花此刻正全身瘫软在床上,听到女儿唤她,立马睁了眼挂上笑脸:“艳芬和艳芳来了啊。” “妈妈,你痛吗?”小女儿沈艳芳看着一脸憔悴的王英花疼惜地问着。 孩子虽然小不懂事,但心疼妈妈是与生俱来的。“不痛,”王英花摇摇头,坐起来,温柔地抚摸着两个女儿的头发,“你们看到弟弟了吗?” 两个孩子点点头。 “你们喜欢他吗?” “喜欢,”小女儿沈艳芳一脸的天真无邪,“他的脸蛋胖乎乎的。” 沈艳芬却没有回答母亲的问题,原本她想着的是母亲还是如原来一样,没想到连她也把注意力全放在了弟弟身上。 王英花听了高兴地笑了,并没有注意到沈艳芬的不快,她端起床边放着的一碗糖水,递给姐妹俩:“这是糖水,来,你们喝。” 在那个什么都缺的年代里,糖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味道,也意味着奢侈和享受,因为根本就买不到糖,只有家里有产妇,生产队里才会分那么零星半点。 “妈妈喝。” “妈妈不喜欢喝,来,艳芬,你拿去和妹妹分着喝。” 沈艳芬一脸倔强:“妈妈不喝,我也不喝。” 沈艳芳见姐姐如此,也应和着:“艳芳也不喝。” 王英花当然明白两个孩子是心疼她,相比沈根山和陆小丽在外屋传来的笑声,她的心再一次感受到了孤独和无奈,紧紧抱住两个年幼的孩子,眼泪止不住流出来。 那个年代的女人,到底是什么呢?活着的价值又是什么呢?只是培育生命的容器?还是行尸走肉的奴隶? 村口的麦垛上贴着一张红色的字条,上面用毛笔写着:天慌慌地慌慌,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的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这字条是赵根宝的母亲朱桂香让人写的,农村有这种说法,如果家里有婴儿一直哭那就写上这段话贴在别处醒目的地方,路过的人念三遍,婴儿就不会闹夜了,当然法子是否真的奏效也只能看老天爷的脸面了。 昏黄的油灯一点点地燃烧着,用微弱的光照亮着这个一无所有的家。床边,朱桂香正哄抱着刚生下的孙子:“哦~哦~哦~宝宝乖,宝宝不哭。”但襁褓中的孩子依旧不依不挠地哭泣着,仿佛在控诉着什么。 坐在外屋的赵根宝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自打孩子落地以后他一粒米未进、一滴水未喝,他心里想着:算命的说的也不假,在外面生孩子确实会没命,可是,他抬头望向里屋哭闹不止的孩子忽然萌生出可怕的想法,死的不应该是你吗? 老实巴交又带了点懦弱的赵根宝和大大咧咧的林玉凤是自由恋爱,两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赵根宝打小就喜欢这个一直横冲直撞的疯丫头,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才向林家提了亲,林玉凤过门也还未到一整年,本以为可以有一辈子的时间去长相厮守,没想到现在却成了天人永隔。 “哭哭哭,”赵根宝气冲冲地走进屋里,一阵嘶吼,“谁家的男孩哭成这种德性!根本就是个娘们儿!” “你凶什么?”朱桂香一听,抱紧了孙子,斜眼瞪着赵根宝。 “妈,他就是个祸害,你看,玉凤就是被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害死的!”赵根宝开始抽泣。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你还配给人当爸?!女人生孩子就是一条腿迈进棺材里,所有的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你怎么可以怪孩子?!”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走!我走!”赵根宝边说着便夺门而去,朱桂香怎么也没想到儿子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自那以后,村里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有人说他去大城市打工,有人说他出家当了和尚,还有人说他已经自杀死了,总而言之,这个失去了爱情的男人就留下一个还未取名的孩子,跑了。 有时候,女人在面对大事的时候往往要比男人更加坚强,朱桂香没有流一滴眼泪,她发誓要把孙子抚养长大,但是,她什么都可以给这个孩子,却唯独没有奶,解决不了燃眉之急。 “香姨,我有奶。”王英花刚生完孩子稍作休息便来了。 “我也有。”吴淑琴也争抢着说道。 “香姨,你放心,有我和淑琴在,不会少孩子一口奶喝,”王英花看了一眼朱桂香怀抱里的孩子,想着如此脆弱幼小的生命却没有母爱的庇护忍不住心酸,“我和淑琴会把这个孩子当做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就是他的妈妈。” 这个世界上要说最伟大的,莫过于“母亲”,这个早年便丧夫、中年丧媳失子的女人对着王英花和吴淑琴一下子跪倒在地。 “香姨,你这是做什么?”王英花一惊,赶紧去扶。 朱桂香感慨地说道:“英花,淑琴,你们两个和玉凤是香姨看着从小长到大的,玉凤没福气看不到孩子出生长大成人,香姨替玉凤谢谢你们了。”说完,弯下腰。 王英花和吴淑琴也跪在地上,三个女人哭着抱在一起。 于是,从那一天起,林玉凤生下的孩子就成了王英花和吴淑琴的孩子,两个好心的女人心想着这个孩子虽然没了爸妈,但是大家的宝贝,所以给孩子取名:赵家宝。因为母亲们特殊的缘分,沈守财、高利民和赵家宝这三个人便永远被交织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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