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藏宝记


作者:吴浩然     整理日期:2022-12-31 08:10:56

  生活总是在某个十分短暂的节点,骤然改变。在29岁这年的春天,任婕飞往阿姆斯特丹看望海外读博的丈夫庄小天,发现他在出国的第一年就默默出轨,而庄小天却把责任都推到她的头上,异地,自私,不肯付出……单身爸爸老朱,为了女儿小仪生日,煞费苦心地置办“寻宝”游戏,邀请刚刚失婚憔悴的任婕做藏宝图终点的仙女……22岁的陈词,因为寻宝游戏,默默喜欢上任婕,可年少时的喜欢,像挡不住的春日阳光,温柔又明亮……
  (一)
  在二十九岁这年的春天,我的世界崩塌了。我变成了一个很难看的人,老朱却叫我当仙女,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叫人奇怪。
  三月十七日,我从阿姆斯特丹回到中国,滚进自己家中窝起来,像一条逃避打雷声的狗。之后一连十天,我每天精神恍惚,在麻木和痛苦中交替着。没有人知道,因为我不愿告诉谁;也没有人看出来,因为我只有饿急时才出门觅食。卖食物的都是陌生人,陌生人是不会在意另一个陌生人脸上是否写着痛苦的。
  不过我也并非完全孤单。陪伴我的有一尊一尺高的观音像,是回国第三天从淘宝上下单买的,质量不错,眉目描得清秀,釉色浓淡正好;我还买了一盒檀香,一只香炉,三不五时在观音身边点一根。我在墙角放一只小茶几,观音和香炉搁在茶几上,自己就在茶几面前盘腿坐着。在观音凝滞而慈祥的目光中,在檀香浓郁又呛人的香味里,我发呆,出神,胡思乱想,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
  我并不懂怎么供奉观音,也不懂佛经怎么念,但我是一个中国人,当一个中国人感到绝望时,好像就会有一个古老的声音从身体深处颤巍巍地对你说:“拜一拜观音吧,她会给你抚慰。”于是我买了观音,每天看着她,在心里和她说话。短短的十几天里,我理解了很多从前不理解的古人和今人。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会有宗教,为什么大部分人明知神佛是假的,佛像还是能卖得出去——因为痛苦。神佛虽然虚无,但如果把自己的心分一部分交给神佛,总比全部留在自己体内一分不落地承受痛苦要好。
  为什么会痛苦?因为我的丈夫庄小天,他说我老,丑,性格不好,不体贴他,贪恋着自己的工作不肯出国陪他。他在阿姆斯特丹交的女朋友只是玩一玩,本来没打算认真,但如果我揪着这件事不放,大不了等他毕业回国我们立刻离婚,反正我马上就三十岁了,他则拿到了新鲜出炉的博士学位,男人三十又正好找,吃亏的只有我自己。我说:“不用你提醒,我知道!”我坐在出租房的地毯上痛哭嚎啕,他在我身边走来走去,该洗澡洗澡,该吃水果吃水果(欧洲五月的樱桃真是又大又便宜),后来他感到烦了,乜斜着看我一眼,用充满厌恶的口气说:“看看你自己的脸。”
  不用他提醒,我知道。我哭得满脸通红,龇牙咧嘴,眼泪鼻涕糊成一堆,当然不好看。我在地毯上胡乱睡了一夜,乱梦连连,大概每十分钟会惊醒一次。第二天早晨去洗手间,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僵尸般苍白肿胀的脸,眼泡肿得盖住了半个瞳仁,说这张脸有四十岁也不为过。我拿出一盒冰块倒进洗脸池,把脸用冰水浸了快半小时,勉强恢复成爹妈能认出来的模样,然后买机票,收拾行李,出门离开。我拖着行李箱在小巷里往地铁站走,寒风吹得我可以用皮肤数出羊毛衫上有多少洞眼。为什么,为什么荷兰的春天这么冷?我每年来阿姆斯特丹两次,三年就是六次,竟然头一回注意到,这片异国的土地永远是冷的,没有夏天。
  四年前,我二十五岁,和恋爱六年的庄小天结了婚。第二年,他申请到了去荷兰读博的机会,他说:“我真的很想去,你跟我一起去好不好?”我支持他,可是我费了两三年、考了许多回,刚刚终于考到省城的公务员,我实在舍不得辞去。我对他说:“你去吧,我尽量多找机会去看你。”
  我的工作可以通过值班来调休,每年两次,我攒个十来天调休假,再加上法定节假日或年假,凑出半个月左右时间去荷兰看他。有时是我独自去,有时陪他爸妈去,因为他们不会英语。我以为我们经得起三年异国的考验,因为我们都已经结婚了,有了家庭,不再是莽撞的少年人,等他一回国,定了工作,我们会立即着手买房子、生小孩,做一对青年夫妻该做的事。这一切他都跟我反复计划过。可我没想到他的计划里会有薇薇的存在。
  薇薇是庄小天在阿姆斯特丹的中国同学,一个正在读硕的女留学生,关于她我所知的就这么多(对于庄小天那个留学生朋友圈,我永远是匆匆过客,是“庄小天老婆”)。薇薇与庄小天,并不是例外。有一次,大概是我第二次去阿姆斯特丹看庄小天的时候吧,他带我去大学食堂吃饭,我看到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国男生和一个中国女生互相喂薯条,举动亲密。这男生庄小天跟我介绍过,我便问他:“那男的不是有老婆孩子在中国吗?为什么跟这个女生跟谈恋爱似的?”庄小天笑了,说:“是啊,但是他老婆不知道啊。”
  啊,那时候,我听得神经一紧。可我没想过这种事真的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毕竟庄小天曾经表现得对我那么痴迷,在我的照片被大学校刊用作封面的年代,他用各种方式表明我就是他的“只取一瓢饮”。可是时移世易,他如今在欧洲独自生活,没了东方的弱水三千,我这一瓢饮也远水救不得近渴。出轨对于异国人士来说太方便了,七个小时的时差足够遮蔽一切嫌疑,何况还有千万里路。男女生搭个伙,做一对临时情侣,以解寂寞,以增喜乐,好像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郑喜就曾经数次在我面前炫耀他的定力:“我每次见到漂亮的荷兰妹子,都要主动跟她们提一下,说我有女朋友在中国,免得接下来会有什么事情。要不然,那些妹子一个比一个漂亮,真是很难把持住啊!”
  庄小天私下里向我吐槽:“郑喜不足一米七,站着和荷兰妹坐着一样高,竟然会担心荷兰妹看上他。”虽然如此,郑喜是庄小天在荷兰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曾经信赖的、我与庄小天唯一的共同朋友——庄小天和我不是同省人一个地方的人,大学也只是同校不同系,郑喜则是我铁打的老乡,初高中同班同学,从小到大一直处得不错。哪怕他这几年和庄小天越来越铁,我一直认为他可以算是我的“娘家人”。正因为有他跟小天在一处留学,正因为他给我描绘的总是一个埋头做实验无暇他顾的丈夫,我从未怀疑过,庄小天会和那些轻浮的男生一样。
  当我后知后觉地发现,庄小天读博不到一年就开始出轨,而郑喜一直在帮小天蒙骗我,我几乎已经出离了愤怒,而只感到恐惧。离开校园之后,人渐渐只能在爱情中找到一点无所顾忌的天真,在友情中找到一点毫无保留的踏实,可是在二十九岁的这个春天,这两样我最看重的事物同时跳起来把我打倒在地。我感到我世界中单纯洁白的那部分死了,没有了。剩下的只有灰色的——工作、人情世故、经济事务;和黑色的——伤痕,被背叛的记忆,热情的灰烬。只有这些东西的世界,有什么值得留恋?
  我没有想要自杀,我只是在短短的半个春天里飞速地衰老了。从前,我也经历过一些痛苦,但那些痛苦是某些麻烦事的副产品,只要把问题解决,痛苦便豁然而愈。但这一次不一样,造成我痛苦的缘由反而不那么重要了。不就是丈夫出轨么?常有的事。我其实不是特别在乎,也无所谓这个婚离不离、所付出的感情值不值得,我只是单纯地、彻底地感受着痛苦,一次次木然地哭。那种五脏被撕成无数碎片的感觉,像海水一样淹没了我。
  这次我攒出的假期有十七天,结果出国只用了五天。剩下的十二天,我一直伪装成仍然在荷兰的假象——我不想让父母知道,也不想要朋友见到我的狼狈。
  不过,老朱并不知道我出国了。老朱本名朱宏天,是我前同事,本科毕业头一年我曾经去一家私企工作,他也在那里上班。当时大家经常一起吃吃喝喝,在我离开公司后也没有断交,不过后来联系也不算频繁,现在回想,我们已经有一两年没见面、半年没像样聊天了。或许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老朱就这么突然找我吃饭,而且还找了我两次。
  第一次是我刚下飞机时,发现了他发来的微信:“任婕,这两天有空吗?聚一聚吃个饭吧。”那时我正顺着人流和无穷无尽的透明落地窗往行李提取处走。祖国的春天啊,明媚得像一个傻小子嬉皮笑脸地拍着玻璃窗,喊着:“出来玩啊!出来玩啊!”可我哪里有心思玩?窗边的空气至少有二十八度,我脱下外套,又脱了毛衣,只穿着一件衬衫,仍然满背出汗。在这种狼狈与不适的状况下,我当然选择无视他的消息,连回复都忘在了脑后。
  一周后的晚上,我又歪在观音像面前的地板上发呆,像个有气的死人。一周没拖地,没擦桌子,目光所及,哪哪都有一层灰。我心里想着要不要打扫一下卫生,却迟迟没有动弹。这时,微信响了,又是老朱。
  “明天晚上有没有时间吃个饭?”
  我看见之前那条被我遗忘的邀饭记录,回道:“有事吗?”
  “有点事情想跟你商量。”老朱加了一个嘿嘿笑的表情。
  “到底什么事?你直接说。”
  或许这对话风格不像平常的我,老朱回了一个流冷汗的表情,不过我不怕老朱生气。他这人就像一个温吞的大橘子。温吞是形容他的性格——活宝,从来不生气,说话做事总是自带笑点,也算是天赋异禀;橘子是形容他的长相——皮肤糙,胖乎乎,不好看,比实际年龄看着至少大五岁。这样的人注定没有当“小朱”的时候,从二十岁就被人叫“老朱”,只不过他不在意就是了。
  老朱发来流冷汗的表情之后,半天没回话。我无聊地刷起了百度“观世音吧”,找了几篇帖子来看。这些帖子的名字都起得非常认真,结果反而有一种不自觉的好笑。比如《观世音菩萨让人生天翻地覆的究极方法》,《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经》,比如《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和菩萨之间的事》。
  但现在,我冷眼旁观,不觉得好笑。从荷兰回来以后,我和庄小天一直在冷战。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挨过他回国之前的这段日子。如果发现他出轨的当日就有民政局帮我们立刻办理离婚证,那么我的回国就是新生活的开始,现在每熬过一天,痛苦可能就少一点,而不像眼下这样,悬而未决,不得释放,也不得出路。我害怕小天会挽回,也害怕自己会心软;害怕时间长了会原谅,也害怕我在仇恨中走不出来而发疯。无论哪一种可能性,都让我害怕极了。此时此刻,让我嘲笑网上这些严肃古板的人们,我做不到。
  过了一会儿,就在我濒临忘记跟老朱正在聊天的边缘,老朱发来了一大段话。
  “是这样的哈,”老朱的语气活像个淘宝客服,直男不好意思的时候就是这样,“小仪六月四号要过五岁生日,我给她想了一个生日礼物,是这样的:她现在很喜欢玩藏宝游戏,还有看藏宝的电影,我想给她设计一个这样的礼物,就是真人版的‘藏宝’,我们找一个秘密的地方装修成密室的样子,然后做一个藏宝图,让小仪无意中发现,然后按照藏宝图上的指示找到那个密室。我想请你帮一个忙,就是当密室里的仙女。”
  这段话起先看着没什么,看到末后一句,我呆住,睁大眼睛。仙女?就我现在这副样子,做仙女?老朱比我还大三岁,怎么做起这种小孩子的梦来?
  随后我反应过来,叹了口气——毕竟他身边确实有一个小孩子。我曾经以为,今年或者明年,我也会开始诞育自己的小孩子,这次去荷兰前甚至私心打算不再避孕,毕竟庄小天再过三个月就会回国,怀上也就怀上了。而如今,我只庆幸这只是个打算,没有成真——因为压力太大,我的姨妈提前了一个礼拜,现在正来势汹汹。精神的苦上再加一重姨妈的痛,我对现在的处境,真是无话可说。
  “我现在丑得很,当不了仙女。”我打出这行字,又写了些其他缘由,想想又删去了,只保留了这一句,发了过去。
  “怎么会呢?你又高又瘦又漂亮,随便打扮一下不就像仙女?”老朱回道。
  如果不是因为熟悉老朱为人,这句话看着就像是半生不熟男人的调情。但就算是调情又有什么意义?我的目光在“又高又瘦又漂亮”几个字上停留了一刻,乌云渐渐没过头顶。一个男人赞美一个女人时有多么热情高涨,日后他贬低这个女人时就会有多么花样百出。庄小天让我见识到了人性的另一面。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是不是该感谢他?
  正在想着,微信聊天页面忽然开始加载图片。家里网不太好,图片中央的圈圈转了半天。我犹豫着要不要让老朱重发一遍,结果图片突然整张跳了出来,清晰无比——是一张墨绿背景的人像。我很快认出来,那是我自己。
  二十一岁时的自己。念大三。我身上穿着一件米白色连衣长裙,那是庄小天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们一起逛商场,他亲自挑选、让我试穿后买下,花了六百多元。在那时,六百块是我们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觉得很贵,但他执意要买,而且还说:“等我以后挣了钱,岂止六百多,我还要给你买六千多的裙子。”
  “买那么贵的衣服干吗?”我说。
  “你值得。”他说。
  那时,我心花怒放。生日当天,穿着白色长裙的我站在校园某片被爬山虎完全覆盖的围墙前,手里拿着一顶黑边白草帽,微微低首,朝他微笑。不用看相机,我就知道这张照片有多美,因为照相需要感觉,那一天我感觉很好,一切都很对——墨绿色的爬山虎会显得我皮肤洁白,合体的长裙与黑得发光的头发会无可挑剔,我的微笑很自然,很舒服,因为心里充满了恰到好处的自信,因为我知道这个拍照的人有多么爱我。
  那时,我并没有十足把握,会和面前这个男人一定相爱一辈子。可我没想到,临到收尾时竟会是这么不堪。父母给予我的这副还不错的皮囊,让我在年轻的时候没有机会发现他是一个多么挑剔的人,他习惯了我比大多数女生好看,哪怕只是暂时冒出几颗痘痘,都会被他整天不停地皱着眉头打量。他厌恶我坐在地上大哭的样子,因为那样很丑。当我把自己弄得很丑,我已经有了罪过。可薇薇漂亮吗?郑喜说她不漂亮,“连你一半都比不上!小天也就是太无聊了,被她缠上了,你放心,老婆肯定还是你,小天没那么糊涂。”
  这就是我不恨那个薇薇的原因。她知不知道,她不可能得到尊重,纯粹是庄小天在异国消遣的工具?
  “你看,你这样就很有仙女的感觉,这条裙子你还在吗?你穿上这个裙子,小仪肯定拉着你叫仙女姐姐。”老朱发来消息,又加了个嘿嘿笑的表情。
  “不在了,好些年前买的。你从哪找的这照片?”
  “你空间啊,你以前给我们看过。”
  我记不得了。QQ空间这东西,我上一次打开好像还是前年。也难为老朱这么用心挖坟,我干巴巴地笑了笑。
  “我现在好丑,你别对我抱那么高的期望值。”
  “你底子在那里,再说,这其实就是一个逗小孩开心的游戏,就当是玩一下嘛。拜托了拜托了!”老朱写道,又连发三个祈祷的表情。
  没等我想好回复,他又写道:“我先请你吃饭吧,见面再聊,就当解个闷呗。”
  我想了想,同意了。这些天闭门不出,也没人说话,有时已经感到自己有些精神恍惚。我用残存的理智提醒自己,还是要出门见见人,不然没等到庄小天回国,自己先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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