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整个青春都浓缩在那个女孩儿白色的病房里,浓缩在那个男孩儿一人的眉眼之间。我把病房里的窗帘拉开,阳光铺落在她身上,像一朵含羞又娇媚的花。所有人都知道我爱着纪铭。十七岁的我走上了一条关于爱情的退无可退的路。但我觉得自己,无比幸福。 【第一章】花前饮 一 春天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都是河水湍流、柳枝抽条的盎然模样。而我出生并成长的城市,春天就只有无止境的风沙弥漫。它就像一个在高原上不停奔跑的莽汉,整个春天刮过的大风都是他粗重的喘息,高高低低的房屋错落着,在这庞大的喘息声中苟延残喘。 三月,又到了狂风肆虐的时候。记忆中最深刻的,应该就是深青色的早晨,长风裹挟着清冷,四面八方的吹,路旁刚抽出的树叶沙沙的响,天边一片暗青。一大早,我背上书包放轻脚步走出门,爸爸粗重缓慢的呼吸声传进我的耳朵里。天空还没有褪去一身的夜色,一抬头,便能看到远处楼宇上高高挂着的启明星。 然后骑上自行车,两三下拐出狭窄的小巷,视野开阔后,周围建筑物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所有商店都还关着门,一片寂静。早上的风没有什么力量,凉凉的扑在脸上,钻进领口袖口,打几个寒颤后,整个人就完全融进了这欲亮未亮的早晨。 我叫阮素年,我在这座城市出生,却不是很喜欢这座城市,不喜欢它的时刻躁动不安的空气,但是,小时候爸爸跟我说,我们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他的祖辈,和妈妈的祖辈,所以我猜,他想告诉我的是,我们和这片土地血脉相连,因此我们都该对它情深义重。上一辈人对家乡土地的热爱与信仰是最不容置疑的,最神圣的永远是脚下踩着的,所以我也应该喜欢并且热爱着它,并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个时候,我的妈妈刚来到我们家,那年我七岁。七岁的时候不知道“妈妈”这两个字的定义,所以可以轻易地对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叫妈妈,却也不会因此而感到快乐或者难过。不过,让我兴奋的是,她身边带着一个跟我一样年纪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大大的,留着长长的头发,爸爸牵着她的手说:“她叫唐潇,比你小两个月,以后,就是你的妹妹了。” “妹妹……”我嘟囔了一声。 然后她叫起来:“嗯,姐姐,你好!”她的声音很甜,说完后,还朝我眨了眨眼睛,未长开的眉眼间有着说不出的好看。 很多年后再回想起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妩媚和风情,对于有些人来说,真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 妈妈是个单薄又敏感的女人,她最让我感动的时刻,便是十月怀胎,生下阮诰轩的那晚。 临近分娩时,我跟爸爸和唐潇一起守在医院里,坐在过道上,看着来往忙碌的医生护士,突然觉得这样的时刻无比奇妙,好像电影里的一个场景。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不断发现生活中很多瞬间都可以被裁剪下来,当做一个意味深长的电影镜头,但也仅仅是一瞬间的事儿。 我看着脸色苍白,额头满是汗水的妈妈被推进手术室,爸爸在旁边坐立不安,眉头紧紧皱起来,但是我能从那些浅浅的皱纹里,体会到萌发着的幸福和喜悦,这让爸爸整个人看起来温柔而和蔼。 然后“哇”的一声,婴儿啼哭的声音打破了黎明的寂静,我从无止尽的联想中回到现实,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护士抱着我的弟弟,脸色泛红地走出来。 怀里,那小小的一团,就是我的弟弟。 我第一次用手碰他肥肥的脸蛋时,柔软的感觉让我指尖微微一颤,他张着小嘴看我,发出很小的,对这个陌生世界表达好奇的声音。小家伙,我悄悄地笑,低头盯着他明亮的眼睛看,想到今后就要和这个新鲜而柔软的小生命打交道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兴奋和期待。 这个小家伙,还没出生爸爸就给他起好了名字,说他将来一定很聪明,很多幸福的孩子出生时,都会被这样预言,所以,诰轩,你是个幸福的家伙,我捏着他的小脸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然后他把肉乎乎的小手朝我伸出来,好像在表示肯定。 现在阮诰轩三岁了,会叫爸爸妈妈和姐姐,有些口齿不清,也因此不断地制造着笑料,致使家里的氛围格外的好。 我依旧不喜欢这个城市没完没了的风,和寂静空旷只剩下凉风的清晨,偏偏我躲不过这样的早晨。 我总是希望在上学路上可以碰到江林涵,然后我们可以一边骑车一边聊天,三十分钟的路程便会在各自的意识里奇妙变短。天气好一点的时候,可以看到太阳在天边一点点探出脑袋,薄薄的白云被染红,和蓝天融成一片淡紫,让我想起妈妈衣柜最底下那件陈年的暗红色旗袍。 林涵说:“素年,还有一年我们就初中毕业了。” “嗯,一年很快的,我们要去市里最好的高中上学。” 她撇撇嘴说:“听说那个学校不让女生穿裙子,不让男生留超过三寸的头发。” 我说:“可我们还是得去。” 她耸耸肩:“嗯,得去。其实我觉得,潇潇上的学校也挺好的,压力小,还能发展自己的爱好,而且,帅哥还多。” 我说:“那让你跟她换,你换不换?” 林涵想了想,说:“不换……” 我笑了,带着一种慕名奇妙的,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存在的得意。林涵没看到我笑了,她说完,就抬起头去欣赏朝阳了。 诸如此类的对话,简单随意,带着十几岁女生对眼下生活和遥远未来特有的向往、计较和盘算,却让人踏实安心且有所期盼。 江林涵是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坐在我前面,她说话语速很慢,脑子的反应却很快。作文写的好,数学题也做的出来,这样的人应该是被所有人羡慕的存在,而我经常在她的眼睛里看到忧伤,我们会一起坐在操场的栏杆上谈天说地,在我一点一点了解她的忧伤后,发现自己在某个程度上,和她是一样的。 其实,江林涵是个胖姑娘,刚过一米六的身高,却有一百二十斤的体重,皮肤很白,脸上也有一些青春痘,鼻子上架着一个没有边框的眼镜,开心的时候笑眼眯眯,像一只可爱的猫。 她经常开玩笑说:“以后我们都不要找男朋友,就这样一直在一起吧。” 那个时候我下意识会想,一直……一直是多久,到我们都变老吗? 可我嘴上却斩钉截铁地说:“好啊!” 年少时期的每一个承若都是斩钉截铁的,像一种生理反应,如同生物书上说的非条件发射,不需要经过大脑,随口就能说出,于是很轻易地会被忘掉。 直到后来,我喜欢上一个人,才懂得“承诺”二字的重量。 而那时,她却从好不容易考上的那所高中退学,转到了城市另一头的艺术中学。 她跟我说:“我怎么都不会想到,你就这么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他有多好?你喜欢他到什么地步了?他叫什么?” 轻易……她竟然这样形容我美好如春花一样的初恋。 我只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他叫纪铭,铭记的铭。” 我没告诉她,也许在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万劫不复了,当时年少唯有一腔热血满腹真情,根本没有深究什么真心真意,就那样顺其自然的轰轰烈烈了,没有想过什么未来,当然那时我不知道,纪铭他,想过没有。 林涵说我是个缺爱的少女,我瞥她一眼,学着杂志上文艺青年的样子抬头望天,跟她说:“你说,现在的人,谁不缺爱啊!”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没有离开我,她从城市的最北边穿过拥挤人流来找城市最南边的我,然后我们一起坐在穿城而过那条河边吃一桶爆米花。天很蓝,蓝成深邃的模样,万里无云,在这个城市上空,飞鸟掠过的身影变得异常醒目,就像一场电影的开头,是那种要讲一个故事前,潦草铺垫的仓促感。 但彼时的蓝天下的我们,没有什么故事可以讲。 生活是琐碎的,记忆在长大的过程中变成无数片段,连不成一根完整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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