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九一八事变”硝烟方散,“一二八事变”余波未尽。女律师孟聆笙在接手一件案子时,与电影大亨云观澜相识。两人立场相对。性格严肃又热血澎湃的孟聆笙本就对电影怀有偏见,认为是麻醉精神的鸦片,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更是撞见云观澜威逼当事人撤诉,两人由此结仇。经过种种事件、思考和挣扎,孟聆笙最终决定携手云观澜对抗世道,如云观澜所说的那样和他一起去改变世界。两人并肩作战,苦尽甘来,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宣布订婚。然而,就在订婚宴第二天传来战况,淞沪会战打响,不久上海沦陷,所有人再次被卷入战争的浪潮之中,命运随时代沉浮…… 楔子 云观澜、孟聆笙订婚启事: 我俩今以电影为媒、《六法》为妁,山河为证,苍天作鉴,遵严慈之命缔结三生。谨定于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八日在联懋电影闸北片厂举行订婚典礼,特此敬告诸亲友。 ——《新民早报》民国二十六年四月二十日 诸亲友台鉴: 数月前聆笙与云君观澜之订婚仪式,蒙诸亲友大驾光临,聆笙感恩于心。然乱世男女离合本属寻常,今登报申明,聆笙与云先生即日起脱离关系,此后婚姻嫁娶各听自由互不干涉,诸亲友处恕不一一函告,谨此启事。 ——《新民早报》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十四日 告沪上诸公书: 本人孟聆笙,原为沪上律师,自今日起自愿脱离律师行业,终生不复履。聆笙觍为律师五年有余,曾自以为仗义执言替天行道,自我标榜女性先锋。回首往事,目今看来,无非毁人婚姻乱人纲常,皆是跳梁小丑所为。好在为时未晚,特此悬崖勒马。聆笙退出律师界后,将嫁与已故郑氏君信为妾妇。数年前聆笙曾与郑信君有婚姻之约,今蒙郑家不弃,愿重新接纳,聆笙铭感五内。 ——《新民早报》民国二十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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