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漢初的政治局勢為題,是因為漢初的政局發展對漢朝的發展有密切的關係。漢武帝能夠北伐匈奴、征西南夷,將漢朝國勢推向鼎盛,其基礎就是皇權的穩固,亦即中央集權。但這與漢初的情勢不同,漢初的皇權較不穩固,除了中央有外戚與功臣間的分歧,地方上更有同姓諸侯王與之分權,因此對漢初的政治的研究,如同了解漢朝皇權的發展。 關於漢初的政治,有些問題因文獻史料的侷限,無法進一步的探討,如從《史記》、《漢書》可以了解漢初中央與地方間有對立的情況,但詳情卻無法了解,而漢中央怎麼防範諸侯王,其細節也無從得知。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出土,除了對上述問題能夠有所探討外,對於外戚呂氏政治地位,二十等爵制下,功臣們所享有的權利與地位,也有新的了解。所以本文以傳世文獻為主,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為輔,來重新討論漢初的政治局勢。 本文內容架構,分為四個部分,首先第一個部分為漢初的局勢及其國策,第二部分是外戚呂氏,第三部分是諸侯王,最後為軍功功臣。 漢初的局勢及其國策,主要以高祖劉邦初年,從異姓諸侯王到同姓諸侯王的變化,所導致的「枝強幹弱」、「關東與關中分立」局勢做為切入點。並且探討統治者採用黃老無為治術與法家治術對於漢初政治的影響。 關於外戚呂氏的部分,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有突顯諸呂政治地位的資料,一為諸呂刑罰減免適用範圍等同皇室的問題;二為在禁馬出關令中特許呂后、魯王張偃得買馬的問題。諸呂政治發展的侷限,大致有三個原因,一為無後繼領袖,二為空間小,三為時間短。而諸呂的滅亡除了上述的原因外,其主因為劉姓諸侯王與功臣的聯手的政變,其中的關鍵是諸侯王。從《史記》、《漢書》中發現外戚呂氏被定位為危害漢朝的人,在後漢仍是如此,且其地位不亞於王莽,雖然在諸呂事件後,外戚的鋒芒減弱,但到武帝以後外戚鋒芒再現,以一種新的型態掌權,最後成為有心人篡位之資。因此漢朝皇帝雖以諸呂為戒,但其效果卻不是很好。 漢初的諸侯王擁有政治、經濟、軍事上的權力,與漢中央處於相對半獨立狀態,且其封域大,大者數郡,小者二郡。因此諸侯王對漢中央是一種威脅。可是諸侯王與中央仍然有羈絆,即為「法律」上的關係。而從法律關係來看,文帝以後的「漢法非立」、「漢令不行」的問題,主要是指諸侯王僭越的問題,但此一問題並非文帝以後才出現,應該在漢初就已經存在,為何文帝以後才出現此種論調,因為之前皇權並非穩固,加上諸侯王勢力龐大,暫時無暇顧及。文帝以後,中央沒有分歧,可以一致對外,且諸呂事件時諸侯王的威脅性已經浮出檯面,到了必須處理的地步。漢初中央對於諸侯王也並非完全沒有防範,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就有許多防範與限制諸侯王的法令。但是這樣的方式是消極的,對於諸侯王權力過大,封域太廣沒有影響。文帝以後,漢朝對於諸侯王的政策有了改變,就是從原先的消極政策轉為積極政策,即是將諸侯王的權力漸次收回,使其封域縮小。至武帝時期諸侯王問題就大致解決,從此諸侯王成為與富家無異、衣食租稅,對漢朝無法產生威脅。 漢初的軍功功臣,他們所得到的地位與利益,是從二十等爵制而來,其中最大的利益是依爵位高低授與土地、宅地,在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戶律》中,可以看到詳細的規定。爵制是一種身分的象徵,也是一種人民與國家產生關係的一種途徑,其所帶來的利益與權利不只是土地,還有用爵來減刑贖罪,依爵位高低授與不同數量的食物、衣服、金錢等,還有減免服勞役年限。可是漢朝給予軍功功臣的權利與利益,也非永遠。從《二年律令.置後律》來看,漢初軍功功臣可分為侯爵與非侯爵兩大類。其中非侯爵占大多數,這些人經由《置後律》的規定,經過一至五代後就成為無爵者,不再享有任何特權。只有侯爵者(列侯與關內侯)的嫡長子,可以繼續保有原爵,一直享有特權。此為顯示出侯爵者與侯爵者政治地位不同的一個面向。且結合《史記》、《漢書》與《二年律令》的資料來看,漢初到文帝有賜爵制的改變,此改變將造成《二年律令》中有關軍功功臣的特權遭到修改,甚至廢止。非侯爵者的沒落是從法令可以預見,而文帝以後爵制的改變,使爵制有了新的意義,即國家統制權的強化。侯爵者的沒落,依《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來看,主要是犯罪、絕後而失爵,至武帝時已所剩無幾。文帝時,列侯政治漸漸瓦解,文帝打擊周勃一事就是例子。景武以後漢朝中央的集權達鼎盛,諸侯王問題也解決,漢朝皇權達至最高點。 本文結合傳統文獻與前人時賢的研究成果,再配合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相關資料進行討論,對於漢初的政治局勢的研究,基本上得出上述的看法與見解。 作者简介 林岳枢,師從中國文化大學陳文豪教授,本文為作者的碩士論文。
目录: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範圍與方法........................1 第二節 漢初政治研究回顧............................4 第三節 《二年律令》出土對漢初政治研究的啟發..........11 第二章 前漢初年政治形勢及國策......................17 第一節 「支強幹弱」的立國形勢......................17 第二節 關中與關東的對立情勢........................24 第三節 「黃老無為」治術的實質......................33 第四節 法家思想遺緒的治術..........................41 第三章 呂后時期的漢朝政局..........................49 第一節 外戚呂氏「平衡」勢力的建立...................49 第二節 《二年律令》反映呂氏的權位...................58 第三節 外戚呂氏勢力發展的侷限及其敗亡................66 第四節 「諸呂事件」餘論............................73 第四章 漢朝與諸侯王國...............................83 第一節 諸侯王勢力的形成及其權勢......................83 第二節 從《二年律令》看漢初諸侯王與漢中央的法律關係....95 第三節 《二年律令》中漢廷對諸侯王的限制與防範.........104 第四節 從《二年律令》到文景武對諸侯王政策的改變.......117 第五章 《二年律令》與漢初的軍功功臣.................131 第一節 二十等爵制下的田宅授與和軍功功臣.............131 第二節 《二年律令》中軍功功臣的特權.................141 第三節 漢初侯爵與非侯爵軍功功臣政治地位的區別........152 第四節 漢初軍功功臣的沒落.........................161 第六章 結論.....................................171 附錄一《二年律令.秩律》各級縣秩級統計表及其數點討論.177 參考書目........................................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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