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树下——我的出生地,一个小村庄。这本集子大部分小文记录了那个村庄,那些时光。 我喜欢回忆小时候,喜欢书写小时候。 因为,我再也没有小时候了。 因为,再也没有一个时候澄澈如小时候了。 哪怕那时候被父亲拿着棍子将我从花树下追到老花树下,哪怕在泥地里被太阳晒得成了全班最黑的那个孩子,哪怕最好吃的零食只是5毛钱一个的豆沙包……现在也觉得十分美好。 是如此怀念,花树下的冬夏。甜甜糯糯的柚子花,是春;知了声声呜叫,是夏;几堆燃烧的稻秆,是秋;瓦片上垂挂冰条,是冬。祖母穿着蓝色的开襟衫,坐在门墩上张望。苦楝树下,牵牛花爬满了竹篱笆。我常常踏着清冷的月光,走进那些往事,走进我的童年。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迁就,不妥协,不低眉…… 难忘那些柴米油盐的左邻右舍,难忘老屋进进出出的大人小孩,难忘那一群整天和我挤在一张床上叽叽喳喳的小女孩,难忘那路过我家门口还不忘给我带个鸡腿的老人家……那时日子艰难,内心平和,岁月静好。无论我去到福建初溪,还是来到江西篁岭,或者其他的什么地方,看见似曾相识的场景,我都会想起我的花树下。所以,即使是游记,也有故乡的影子。 听说,当一个人怀念过去的时候,就开始变老了。这么看来,我是提前衰老了。我想表达的只是对那些单纯的时光一些单纯的怀念,就像读高中的女生怀念5岁时的红裙子,就像成年的男子怀念藏在屋后的弹弓,就像在城市里奔波的游人怀念田野燃起的草烟…… 我在花树下种过许多花草瓜果蔬菜,却只种过一个梦想。我的梦想,一直都和文字有关。因为很忙碌,没有太多的时间喂养我的梦想;我不够聪明,没有太多的才华圆满我的梦想……我不要流光四溢、名扬千古,只是安静地写自己喜欢的文字,能够被理解、被包容、被肯定,就是一种莫大的福分。我的文字里,大多写的是亲情,正如著名作家阎连科所说的:“亲情,在世风日下、四处无情的世界中,是唯一相对稳固的人世大情。”确实,这种人世大情,赋予了支撑我和我的梦想成长的力量。 我也常常投稿,执着却无畏地撒花般看见邮箱就投。我常常梦见自己遇见一个非常欣赏我文字的编辑,给予我指导,引领我前进,我们亦师亦友。有时候想想,梦也没有什么不好,毕竟那是属于自己的。更多的投稿心情,正如老舍先生提到过的:“稿子寄出去,有时候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连个回信也没有。……常见的事是这个,稿子登出去,酬金就睡着了,睡得还是挺香甜。直到我也睡着了,它忽然来了,仿佛故意吓人玩。数目也惊人,它能使我觉得自己不过值一毛五一斤,比猪肉还便宜呢。”你说,大文豪老舍先生都有过这样的困惑,我一个草根写作者还有什么怨言呢?盼尽寒风萧瑟的冬,盼尽孤单冷清的夜,盼尽远近高低的梦……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点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对一切都看得很淡。不知道这是一种进步还是退步。 只有看见许许多多比我年轻、比我有才华的人雨后春笋般不停地冒出来,我内心才会有一点点涟漪: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怎么自己还没有看到前浪的影子,就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红楼梦》和《小王子》是我最喜欢的两部书,甚至说不上来为什么这么喜欢,就像听见一首动人的歌,常常单曲循环。当我觉得很悲伤的时候,我会读《小王子》,那些温暖与感动,那些爱与忧伤,会让我觉得安心:当我觉得很快乐,甚至有些飘飘然的时候,我就会读《红楼梦》,人间繁华,瞬息万变,很多东西就是过往云烟,希望自己能够练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豁达。 这是我的第一本文集,算是这几年对文字痴迷的一份总结。我知道,从艺术标准看,这些文字肯定是不够水平的。唯一能够坦然面对读者的,是这些都是我的真诚之作。 写作的意义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每个人都在寻找心灵的故乡,每个人都有旧时光。 我穿过花树下的旧时光,又穿过这倾城的丽日。在此,感谢那些在时光中鼓励我进步、关爱我成长的人!祝愿你我,走过的路,春暖花开! 燕茈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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