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纵横北美百万里


作者:张海燕     整理日期:2021-12-26 04:14:09


  沉在水底的月亮
  (一)
  新奥尔良的诱惑远不止于波旁街。
  和波旁街同样遐迩闻名的是法国区(French Quarter)。法国区是一片带有古老欧洲情调的街区,紧挨着密西西比河,包括七十多条街道,波旁街也在其中。那一天散了会,天色尚早,我们一行几人就到法国区漫游。当时太阳已经偏西了,金色的阳光厚厚地涂在楼房上部的墙上,和墙的砖红色、百叶窗的淡绿色、阳台落地门的褐黄色以及雕花铸铁栏杆的深黑色配在一起,色彩浓重,教人想起马蒂斯的油画。那阳光偶尔也撒一点到石子或柏油铺地的路上,跳跃着,回应马车碾过时笃笃的马蹄声。法国区的中心是杰克逊广场。有名的圣路易斯天主教堂(St.Louis Cathedral)就立在广场边,这是美国最古老而仍在继续举行宗教仪式的罗马天主教堂。广场上有一座杰克逊(Aaldrew Jackson)将军骑在马上的雕像,杰克逊曾在新奥尔良打赢了美国对英国的最后一场重要战役,并在1828年成了美国的第七任总统。这一带有很多街头艺术家,画的唱的演奏的,各显其能。广场周围到处呈现着一种热闹快乐而又散漫的气氛。
  这一带虽然叫“法国区”,大部分建筑却是西班牙风格的,这与新奥尔良的历史有关。和美国其他地方一样,新奥尔良原是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十七世纪末,法国殖民者来到了这里,并在十八世纪初建立起城市,以法国当时的摄政王奥尔良公爵的名字命名。1763年,败于英法七年战争的路易十五将新奥尔良和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路易斯安那殖民地划给了他在西班牙的表弟查理三世,作为对盟国领土损失的补偿。十九世纪初,强悍的拿破仑将它又收了回来。可是英国的威胁迫使拿破仑重新考虑这片土地的价值,于是,1803年12月,法国就又把刚刚收回不久的这块地方转手卖给美国。对美国来说,这笔交易相当合算,总共只向法国支付了1500万美元,等于每公顷土地仅值几美分。这一片地方北起加拿大边境南至墨西哥湾,东起密西西比河西至落基山,几乎与美国当时的领土面积相等。美国目前有10多个州的全部或者部分土地,就是从原来的法属路易斯安那殖民地中划分出来的。法国区本来是由早期的法国移民所居住,当时的建筑想必是法国式的,但在西班牙统治时期,新奥尔良曾遭遇两次全城大火,重建的建筑就全换成西班牙式了。
  杰克逊广场前面就是密西西比河。我到河边一看,觉得好像是在武汉看长江:也是那样不着修饰,就像平民百姓的生活;也是那样水连青天,引你遐想它的源头;不远不近的地方,居然也有一座“长江大桥”,让我恍惚是在武汉关眺望黄鹤楼。请原谅我这里的用词不确,由于在武汉长大,我容易把所有大一点的桥都叫成‘长江大桥”。江里有游轮,啪啪地划着水,透着一种安逸。虽然快到人海口了,这里的江面并不宽,好像比武汉的长江还窄一点,远不像长江在上海附近人海时那么壮阔。
  对比着密西西比河和长江,突然间,这个有着欧洲情调的新奥尔良和我有了一点默契!
  同行的一位美国朋友提议去吃晚饭,他说附近有个餐馆,“那地方妙极了!”
  现在记不得是哪家馆子了,只记得确实不远,走路不过十分钟。那馆子门面很小,里面倒还大。长条的木桌和木凳,很有点乡村的淳朴风格。我点了一个“卡真(Cajun)”风味的鱼。
  风格迥异的食品,是新奥尔良的又一处魅力。美国的大多数地方食品千篇一律,以麦当劳的汉堡包为代表。但是新奥尔良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和文化发展,食品有法式、西班牙式、加勒比海式、非洲式以及各种各样的大杂烩式,花样就比较多了。“卡真”和“克里奥尔”(Creole)是其中最有名的两种食品。这两种食品来自于两种不同的移民:卡真人源于法国的阿卡迪卡移民(Acadia),而克里奥尔人是指带有法国和西班牙背景的各族移民的后裔。克里奥尔烹饪法结合了法国、西班牙、非洲、美国印第安及加勒比海的烹调法,而卡真烹调则使用海鲜及多种带辛辣味的调料,在烹调方式上更多地偏向于法国风味。至于水产品种则是丰富多样,新奥尔良既靠着海又靠着河还靠着湖,所以淡水的咸水的应有尽有。其中最有名的是小龙虾,可惜那次没有尝一尝。
  我不敢说那条“卡真鱼”多么好吃,但味道特别是肯定的。
  那一天我只点了啤酒,当时我不知道新奥尔良的鸡尾酒也独出心裁,又是一个遗憾。
  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四人小乐队在餐馆里开始了爵士乐演奏,这时我才体会到为什么那位美国朋友说这里‘妙极了”。乐队演奏的音乐极其欢快疯狂,电吉他萨克斯定音鼓一响,餐馆里顿时一片欢腾,很多正在进餐的人扔下刀叉就来跳舞。不管是六十七十的老头老太,四十五十的中年男女,还是中学大学的年轻情侣,跳起来都一样投入。一时间,这世上没有了痛苦,没有了悲伤,没有了烦恼,只有和人们一起跳跃的音符以及和音符一起跳跃的人们,那种欢乐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不愧是“爵士之都”!
  源自美国黑人的爵士乐,开始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发祥地就是新奥尔良。百年之间,爵士乐早已风靡全球,发展得分支繁复。主要的流派有“蓝调”、“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谴克西兰”、“摇摆乐”和“插滚爵士乐“等等,它们虽发展于不同时期,但都有强烈持久生命力,以至于至今都还在流行。这些流派相互融合演变,有些转化连专业人士都难以细辨。爵士乐是美国对世界音乐的贡献,其中新奥尔良功不可没。
  这一顿饭吃了两个多钟头。回旅馆的路上,我们几个都有点儿醺醺然了,密西西比河的凉风也不能把我们从对那酒那鱼那音乐那舞蹈的沉醉中吹醒。
  新奥尔良就是一杯浓浓的酒,让你慢慢地呷,慢慢地品,醉了一遍又一遍。
  (二)
  不幸的是,这杯好酒被泼到了水里。2005年8月29日的卡特里娜飓风摧毁了海堤,把城市地面低于海平面的新奥尔良全城淹没在海水之中,新奥尔良成了水中庞贝。这样的一个惨剧让全世界震惊。到过新奥尔良的人都会怀念它那孔雀开屏一样的绚烂的文化,而为城里受苦受难的人们感到悲哀。
  十八世纪新奥尔良建城之初,就有人提出这地方地势低洼,将来会有洪水威胁。但是,当时的法国殖民者看中了这个密西西比河的出海口,对警告硬是不加理会。后来的历史,证明了这地方确实重要,以往的不去说它,就说直到各种交通运输如此发达的二十一世纪,美国几乎所有农产品的海运出口都还是通过新奥尔良。然而,这一次,大自然的‘冰往低处走”的法则还是战胜了人类“人定胜天”的意愿。
  水淹之后,人们就是否重建新奥尔良和如何重建新奥尔良不停地进行争辩。出于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心中的地位,新奥尔良应当重建;但从它先天不良的地形考虑,新奥尔良不应当重建。其实,平时看来涮顺而听从摆布的大自然已经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强行违背它的基本规律就会受到惩罚。所以,即使要重建,也不能再有任何侥幸心理,以为四级或五级飓风不会再来。
  飓风、洪水、地震、火山、干旱、瘟疫、火灾、龙卷风、泥石流……在这个拥挤的地球上,天灾已经是够多的了,还要加上战争、残杀、恐怖、迫害、诬陷等等人祸。我曾看到的那个狂欢的新奥尔良简直像是在另一个世界。
  新奥尔良有个极富诗意的别名叫“月牙城”(crescent city),那是因为密西西比河在新奥尔良的主城区柔柔地转了个半圆,使得市区平行于河道的街都像月牙一样弯弯。这个美丽的月亮曾一度沉在水底,但是,它昨夜的光芒今天仍然耀眼。爵士乐随心所欲的旋律在世界范围内回响,“卡真”食品也流传美国各地。更重要的是新奥尔良的那种欢乐的情绪随着千千万万的游客带到了四面八方,它记录着,这世界上也曾有那样欢歌笑舞的时光。
  P37-40
  这本书终于写完了。
  我早就想写点什么了,但一直静不下心来。到美国来之后,总是东奔西走,忙忙碌碌的,等到诸事摆顺了,儿子硕硕已经长大了。他去了几千里外上大学,只有周末通通电话。这时的薇薇又雄心勃勃地想去开辟新的事业,整日不是工作就是学习。旁边的朋友们知道这些情况,又见我深居简出,笑称我一定是寂寞到家了,须不知这于我正是一个机会,让我一了宿愿。
  我写这书的时候,万水千山从心中一一掠过,天地万物仿佛争先恐后地向我赠送一件又一件礼物:森林赠我一分清新,草地赠我一分宁静,山野赠我一分幽默,流泉赠我一分欢愉,夕阳赠我一分温馨,晨月赠我一分淡泊,还有在大树丛中欢腾雀跃的小鸟,赠我一颗不肯停歇的心。就在这天地之精华的熏陶中,往日的人,往日的事,往日的风景,好像一张张照片纷然落下,重叠交错,最后化作了计算机键盘上一阵阵哒哒的声响,流进了屏幕的字里行间。
  依开头的意愿,这本书主要是自娱自乐,不过,后来就发展到想拿出去发表。既是如此,我当然还是希望这本书别人愿意看。在这里,我想遵循的原则是:每篇文章,一是应该真诚,二是应该有哪怕一点新意。所谓“新意”,指的是起码有一个地方表达了自己的独特感受,或日起码有一段描述、或一个场景、或一个人物、或一句对话、或一个比喻、或一个插图能令读者感觉新鲜,能让读者动容。
  请不要见笑,这个要求实在是太低了,连我自己也觉得低得不能再低。因为,如果是满篇假话谎话,还叫什么文章?如果是满篇陈词滥调,还叫什么文章?不过,这个要求虽属基本,实行起来并不见得总是那么容易。看看周围的“作品”,离这个要求相差太远的也不在少数。
  “真诚”,就是说要真正是出自内心,“有感而发”。容易犯的毛病是无病呻吟,矫揉造作,或者甚至是口是心非,以假乱真。
  “有一点新意”,也就是说要有独创性。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那么多,讲过的话那么多,有的时候会让你觉得该讲的话别人早都讲过了,要讲一句自己的话,不见得那么容易呢!
  “要有一处让读者动容”,也就是说要打动读者。对于要写的事情,如果连作者自己都不曾被打动,或者自己都不知道被什么所打动,就想做做文章去打动读者,读者一般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说这不易,那不易,当然是指水平如我等之辈者,水平高的人也许就会比较容易、一张口即字字玑珠了吧?
  当我写这一系列游记的时候,每写一篇,我都颇费思量,力图达到这个最低标准。尽管如此,是不是达标了,还是只有读者才能评判。
  在本书就要结尾的时候,我想在所经历的众多场景中挑出一个对我而言印象最深的。
  要想挑得公平简直是太难了,我只好用一个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把眼睛一闭,看最先看到的是什么。
  我看到的是在心中涌现出无数次的这么一个画面,尽管我前面曾经提到过,我还是不吝笔墨再写一遍:
  在美国西部的莽原,大地一片昏黄,两边立着红色的山。天成了暗蓝色,那是因为太阳太过明亮地在天上炫耀。一条浅白的大路上下起伏,舞动着,通向无穷远。这路上空荡荡的,好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只有我们。
  我聚精会神地开着那辆老爷车。车里很热,又没有空调,我只好摇下车窗,让热风哈哈哈地吹进来。薇薇扭过身去,从后排地上的冰盒里又捞出一把冰,不由分说地塞进我嘴里,然后,靠在椅背上,心满意足地看着我冰得龇牙咧嘴。硕硕躺在后排,正好和座位一样长。他望着车顶棚,小脚翘翘,既像是无所事事,又像是若有所思。只听得他奶声奶气地问我说:
  “爸爸,今天去的算不算一个地方呀?”
  我说:“算哪。”
  他掐掐小手指算了一算他来美国后游历过的地点,说:“嗯,二十八……”
  我多么怀念这个像梦一样的时光。
  我多么怀念所有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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