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 它是一条狼,年轻、健壮,深棕色的毛泛出金属般的光泽。它潜伏在山坡上的荆棘丛中,灵活地转动着竖起的双耳,锐利的黑眼睛紧盯着山谷。 谷底有一条小溪,时隐时现于乱石榛莽之间。小溪的那边有一片平坦的绿草地,上面有几棵伞状的合欢树。合欢树正开花。这种粉色的、茸茸的花为这个充满了初夏阳光的山谷增添了许多的妩媚和温情。一棵合欢树下盘腿坐着一对青年男女。他们面前摊着一方白色的塑料布,上面摆着杂七杂八的东西。 人在上风处,狼能分辨出塑料布上飘过来的各种气味,当然也能辨出两个人的气味。那女的身上有一种很怪的香味————它当然不知道这是奥琪香水的气味。可狼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它的目光紧紧地追逐着那条雪白的狗。 这山谷离小镇不远,而且这一带从未出现过狼,他们带白狗来纯粹是为了逗乐。 白狗尚未成年,是条“半大狗”,最讨人喜了:雪白的毛,粉红色的鼻子,肥胖得不像一条狗,更不像一条雄狗。白狗或卧或滚或颠颠儿地跑,时不时为了得到一点儿吃的而抬起前腿来卖乖,逗得两个主人发笑。 白狗对人的媚态激起狼一阵阵的厌恶。狼频频伸出猩红的长舌舔着唇。 远古时代,狼曾经和人类一样作为一个强盛的种类生存在这个星球上,甚至一度成为被崇拜和敬畏的对象。之后,人类以智慧压倒了狼,而且一步步地要把狼逼向绝境。从古至今你死我活的对抗,使人和狼之间结下了根深蒂固的不解之仇。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化的狼的一属旁系。狗成了人类忠诚的朋友————而在狼看来,是狗成了人类忠实的奴仆。狗的背叛使狼和狗之间产生了刻骨之恨。它们一嗅到对方的气息,全身的血液便会燃烧起来,成为一股无法遏制的杀气。 人、狗、狼又在这山谷里狭路相逢。 狼死死盯着白狗。这肥皂泡似的白狗绝对不是这条饿狼的对手。若不是合欢树丫上挂着一支枪,狼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把白狗撕个粉碎。狼认识枪。虽然到现在为止它还未嗅到应有的火药味,但它还是怕这个凶险神秘的东西。有多少同类在这古怪的东西前,惨叫着栽倒在血泊之中!火可怕,火的精怪更可怕。 其实,这不过是一支只能射杀麻雀的气枪罢了,并不是火的精怪。 男青年把一只花花绿绿的空罐头听扔掉,当啷一声把狼和狗都吓了一跳。 白狗飞跑过去,讨好地把空听叼回到合欢树下。男青年称赞了一句,赏给它一块食物。 ————噢,是牛肉。白狗高兴地摇着尾巴,连屁股都在动,好一个肥硕的屁股。 女青年又把空听扔了。空听丁零当啷地滚进小溪。男青年打了一个响指。 白狗十分乐意地向空听奔去。溪里的那些乱石被岁月磨得圆溜溜,又生些青苔,滑得像熟的芋艿。白狗在石头上打滑,做出种种可笑的姿态,逗得两个年轻人笑得前俯后仰。 男青年又把白狗叼回的空听扔出去。这次扔得更远了,一直扔到小溪的对岸。空听兴奋地弹跳翻滚到了一块大石头的后面。 狼的机会来了。 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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