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海涛声感慨多 距今七百三十多年前,在广东新会南面潭江、西江出海的崖门口史称崖海的地方,发生了一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大规模海战。此役以南宋军全军覆没、张弘范率领的元军全胜而告终,它标志着南宋朝从此彻底败亡。 我当年在故乡胶东上高小时就听教历史课的李老师讲过这段故事,去年赴广东时又专程去崖门实地感受了一番。其实我心里早想为此写篇东西,及至去过后这种愿望就更加强烈。 故事的主角表面上是南宋小朝廷的幼主益王赵昰和广王赵昺,事件发展的历程好像是君臣人等的海上大逃亡。实质上却是在南宋“正宗”皇帝恭宗赵显在谢太后带领下向蒙元当局投降后,由礼部侍郎(后为左丞相)陆秀夫和保康军节度使(后为佥书枢密院事)张世杰等人护送幼王赵昰和赵昰南下福州,并在福州拥立益王赵昰为帝,鲜明地打出了拒降坚持抗元的旗帜。在福建,他们又联合陈吊眼、许夫人等畲族队伍及福建等地的勤王军民,共与南侵的元军作战。兵败后率大军十七万,民兵三十万余与二王进入广东。公元1278年,赵星病死,他们又拥立赵昺为帝,改景炎三年为祥兴元年。这时高州、雷州、琼州一带均被元军占领,他们所据的硇州岛(在今湛江市)已成无援孤岛,于是又迁至新会崖山,建立行朝,继续抗击元军。 辗转数千里,陆秀夫和张世杰他们没有一点犹疑,一丝动摇,带着幼主和一线生机,几乎是夜夜席不暇暖,任风浪打湿最后的征程。作为半生鏖战勇烈过人的武将张世杰,他很懂得避其锋锐、击其疲师的道理;必要时坚壁固守、整军操练,以用兵一时。张世杰之后半个世纪有个秀才冒元朝当局迫害之险写诗赞他“曾拥貔貅奏凯歌”“寨列千艘保海阿”。作为以弱对强的一方,从战略上和战术上考核都是无可挑剔的。作为主要决策人物的陆秀夫,本是江北盐城的一介书生,文天祥的同科进士,在京城临安时虽然官做到“副部长”一级,却绝少见识耀眼的雪花银,倒是饱看了都城沧陷、逆风中的血腥,临危衔命,艰痛状况可知,正气之士乘上乱世末班车,注定是一路颠簸与泥泞。同样是稍后有人诗赞陆公日:“赤县已无行在所,丹心犹数中兴年。”“板荡纯臣有如此,流芳千古更无前。” 既然还存在不屈者,骁敌就决不会放过。公元1279年初,元将张弘范与李恒分水陆两路追至崖山,并堵住海门。张世杰集战船千余艘,于海门中列阵,誓师御敌。正激战中,张弘范遣张世杰外甥前来劝降,被世杰痛拒;张弘范又监押文天祥来崖门,逼迫他写招降书,自然遭到严词拒绝。有关这一节,文天祥亦有诗证之:“一朝天昏风雨恶,炮火雷飞箭星范。”“我欲借剑斩佞臣,黄金横带为何人?”当元军在张世杰的坚船固栅面前连连失利后,便以船载淋油茅草,乘风势火攻。而张世杰则命宋军在舰船上涂泥浆,以长木缚于舰前,火不济事,元军又未得逞。这时,元军采用断绝崖山与周围通道的灭绝之法,逼使宋军旬日只能嚼干粮饮海水坚持战斗,尽管呕吐不止,疲惫不堪,然斗志未减。直到二月六日李恒趁早潮退海,自北面突袭,张弘范利用午间潮涨夹攻于南面。宋军腹背受敌,自平明血战至黄昏,伤亡过半。此时,陆秀夫自知大势已去,便背负幼帝赵罱及自家亲眷投海殉国。与此同时,行朝军民及后宫人等也纷纷投海,呈现出“流尸漂血海水浑”的惨烈局面。张世杰乘夜雾率少数舰船突围出海。为复国计,他率残兵欲往占城(今越南),然天也势利,当世杰途经今海陵岛时,遇飓风,船倾溺水而殁。至此,宋军人等尽皆死难,无一拱手降敌者。 在这个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幼主和太后(杨太后)固然结局惨烈,而决策主战大臣陆秀夫、张世杰乃至早些时候被元军俘获的文天祥则更惨烈。从某种意义上说,事件的真正主角不是皇帝赵昺,而是陆秀夫和张世杰。由正直刚烈之士主宰的事件,其结局自然绝无卑琐龌龊之气,必定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魂魄!崖门的霍霍涛声可以作证。同是末朝残局,由不同的人导演,气味就不会相同。设想,假如由南宋末的贾似道或南明朝的马士英、阮大铖这类佞媚邪恶之辈来导演,今日也就不可能有崖山忠烈祠的重修工程。也许,有人将陆秀夫、张世杰的行为简单地归结为忠君思想使之然,这是我们多少年来的习惯结论定式。其实,将一个复杂、深层的事物加以简单化是最容易的,道德、是非乃至人性上的泾渭却不是一个“忠君”或“不忠君”简单的概念所能囊括的。陆秀夫、张世杰与他们同时代的文天祥一样,在国难家仇、山河飘摇中,思想中的支撑点早已超越了一般的忠君意识,而凝结成一种人间正气的坚守。正如文天祥的《正气歌》,开篇即首肯“天地有正气”。当然,不能没有“君”,不能不立“君”,说是他们的“局限性”也罢,说是“正统观念”也罢,反正是必须有一个名正言顺的象征,一面用来号召的旗号,却就是不能将他们与一般愚忠者一样视为“君”之被动的工具。不然,陆秀夫也就不可能有那份胆量携帝跳海。所以,我总不认为他背负的只是一个弱小的皇帝,分量很轻;其实他背负的分明是一个残破的江山,期望在大海里整合。当然残破的王朝不可能复原,却成就了一个不死的生命。 这个不死的生命,也许就是久已不常说的气节。而陆秀夫、张世杰,更典型的是文天祥,都是“气节”之义的诠释者。 P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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