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一八九一——一九六二年)字适之,初名洪驿,安徽绩溪人,幼时在家乡私塾接受传统的启蒙教育;一九〇四年十四岁时到上海,就读于梅溪学堂,次年转澄衷学堂,一九〇六年考进中国公学;一九一〇年赴美国留学,初人康奈尔大学农学院,后入文学院;一九一五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一九一七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他于一九一六年在美期间即提出“文学革命”的主张,后写成《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一九一七年返国后,执教于北京大学,并参加《新青年》杂志的编辑工作;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〇年就吴淞中国公学校长职;一九三一年至一九三七年曾长北京大学文学院;一九三八年至一九四二年出为驻美大使;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四八年担任北京大学校长;一九五七年当选为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院长。 胡适一生的学术研究,涉及哲学、历史、文学,领域颇广;《红楼梦》研究为其治学的一个方面。一九二一年起,他陆续发表关于《红楼梦》考证的论着,成为“新红学”的开创人之一;以后四十年中,他始终未放弃这方面的研究,直至其逝世前两日仍在致友人书中谈及《红楼梦》问题。本集除将其有关《红楼梦》的专题论着悉数收入外,并从其笔记、书信、日记、演讲、谈话中广为辑录,,庶一编在手可遍览作者在这一领域内的毕生论述,以省红学研究者查觅搜集之劳。 本集收录的篇什,按写作年月先后排列;个别写作时期不详者,列在有关文章之后。为保存原作面貌,对以《红楼梦》为专题的论着,除改正文中明显的错字外,未在内容及文字方面作任何更动;其自非专论《红楼梦》的着述中辑录者,则只删节其与《红楼梦》研究无关的部分,并在篇名后加“节录”字样。至于文后的写作年份,作者或用公元,或用民国纪元,颇不统一;为免误会,一律改为公元。 本集旨在求全,题名为《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或见闻未周,仍有遗漏,希望读者惠为提供篇目,将在重版时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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