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之卷次、篇目均依民国十八年(1929)江宁刊本原次序。为检阅方便,本书统一重新编排目录,《金粟斋遗集》原目录不再保留。 各卷末保留原编次、校刊款识,以彰孝思。 正文原夹注以小一号之楷体字标示。 原文均未标点、分段,现按照今人阅读习惯为之标点、分段。 繁体、异体字一般都改用现行简化字;少数繁体字如用简化字易产生歧义,或在具体语境中与简化字字意不全同者则仍依其旧;古人习用的假借字亦依其旧并予以注释;少数古字在音意上今天虽有对应的文字,为保留原作风貌,不作改动。 词语注释一般不征引出处,典故注释概述的同时于关键处均征引出典原文。 词语、人物、典故后之重出者不再注释,必要时出注提示阅前注。 人物注释中籍贯均用今地名。 原本文字有误刻,凡可确定者,于正文径改之,下出注说明。 原集未收入之两公佚作,各为补遗一卷,分系于《带耕堂遗诗》和《金粟斋遗集》之后。 行文中曾文正、李文忠、张文襄三公皆以谥号称之,以亲谊、师谊所在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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