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封建政治更是十分成熟,几千年来封建统治者自认为是全民利益的代表者,不承认存在着权利相等的对手。被统治者不是顺民,即是叛逆,因此他们在政治统治中是自上而下的,所运用的乃是“恐惧规则”古代中国从政治法律到诗书礼乐,从严酷的刑罚到道德说教都贯穿了一个原则,就是使“民知有所畏”。拿法律来说,它本来是调谐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每个人都享有权利,同时也担负有义务。而中国的传统法律就是刑罚,而且是严刑重罚,也就是用威吓的手段规范人们的的活动。其中只有禁止,没有鼓励;只有凛遵的义务,没有由此而换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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