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我们认为健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合理定位政府职能、实现职能转变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层级的扁平化和“大部制”取向下的整合与精简化,建立“扁平化”的财政层级框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三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改进转移支付制度,按“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原则,配之以中央和省两级自上而下的转移支付与必要合理的横向转移支付,建立内洽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权与事权相顺应、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行促进“调结构,转方式”的税制改革,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和优化税制结构;同时强化财税运行的绩效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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