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由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文艺理论家刘勰提出,在中国古典美学中是一个有重要理论价值的范畴。关于“神思”的理解与阐释,或以为是艺术想象,或以为是灵感,或以为是构思,张晶著的《神思--艺术的精灵/中国美学范畴丛书》则认为:“神思”是中国古典美学中关于艺术创作思维的核心范畴,其内涵包括了文学创作的准备阶段、创作冲动的发生机制、艺术构思的基本性质、创作灵感的发生状态、审美意象的产生过程以及作品的艺术传达阶段等。“神思”具有自由性、超越性、直觉性和创造性特点,是一个动态的运思过程及思维方式,而非静止的概念。“神思”有着感兴的发生机制,它又是与创作者的虚静审美心态密切联系的。想象是“神思”中的主要内涵,并体现出内视性。“神思”的发生往往是以偶然性为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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