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在我十七岁生日凌晨三时二十八分的时候完成的,从头到尾共写了两个月零十八天,陪伴我的除了一台没有入网的十四寸笔记本,就什么也没有了,你如果不骂我虚伪话,那就再加两样“对文字的执着与热爱”!写字的时候心情也跟着书中的情节起伏,也许是小诺我俩性情太过相似,都是用自己的青春为赌注去等待一个渺茫的梦,直到天亮。这两个多月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忍受一个人的孤独。我打包票,在你认识两千个常见汉字的前提下!只要你有过关于青春的回忆,你必定会产生共鸣!我承认自己写字的最终目的是想出版,想出名,想赚钱,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字得到他人的认可,我真的有用心去写了。我从未奢求过留住青春,只是希望能在自己老的时候能看到一些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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