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温馨轻松,没有大气没有磅礴,开头不是很吸引人,但绝对不是传说中的慢热型文,不喜者请绕道 女主不是万能也没有无能,不是单纯的不谙世事,也不是冷静的什么都‘淡淡’的,不喜者请绕道 ========================================== 没想到去拍照认识了一个混血妖孽,去相亲遇到被我遗忘了的前前男友。 我仰天长啸:老天,你有必要一下子扔两个美男给我吗? 老天亦啸:给你点生活乐趣还唧唧歪歪的!我忙着呢!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无语,我认命,谁让我是女主呢,女主就要面对一系列狗血的事件。然后发挥自己的才智,和一切邪恶势力抗争! 比如 我更怒,口不择言,“我也不要像她们,自以为是情场老手,玩弄人心,最后还不是栽在你手里?我就是我,我更不会看上你,勾引你。哼!” 听到这话,他笑了,第一次在我面前真心的笑,不是讽刺,不是玩弄,不是不屑,是发自内心的笑,“就冲你这句话,我赏你做我第一个女性朋友!”说罢,拿起杯子想要和我干杯。 和这个业界享有盛名的playboy做朋友,阿弥陀佛,我那小小的心脏,从此要面对的是两天一小诱惑,三天一大勾引。 林若依!不能喜欢上他!加油! 可是 “你这都看不出来啊,我吃醋了呗。” “我刚刚是不是幻听了?我怎么听到你说你吃醋?” 他伸手环住我的腰,把我圈在他怀里,“本来不想这么早说的,因为你肯定没有准备好。但你既然这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我只能先说了。” OMG!这只蓝颜祸水祸国殃民到处勾搭女人的妖孽,竟然说吃醋?老天!劈了我吧! 再比如 他看着我,握住了我帮他理头发的手,把手握在手里,“依依,我不会再放弃你了,我要把你追回来。” 我无语问苍天,我该怎么面对这个我车祸很雷人失忆了的前前男友?你记得我,我不记得你啊…… 好嘛~我终于下定决心接受了那只妖孽了,为什么又让我发生车祸想起了我和我前前男友的事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梦梦:有完没完你?还不拍戏去!不要做女主了是不是? 我小媳妇委屈状:走,咱拍戏去…… 梦梦在身后两手叉腰,大声吼:想知道最后她选谁了,自己看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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