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讲一个身染沉疴的都市女子,在北纬50度的山林之中,邂逅一痴情男孩,与之相恋,并终成正果的故事。 曾经看过一本小说,小说看过就忘了,但是作者开篇写的开场白,至今记忆犹新。大体意思是:我常常有一种大限将至的惶恐,生如夏花,绚烂短暂。我想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做好一切事情。我极力想证明自己存在过、盛放过,哪怕凋零也可以大声地说:“我来人间的这一遭没有白活。”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小说。 这段话,我觉得作者简直就是替自己写的,太贴合心境了。 让小说中不时闪现自己的身影,自己的经历,自己的担忧、焦虑、彷徨、幸福、喜悦……不失为一个小人物的自传。 我还想对亲人们说,哪一天身体离开了,我写的东西还在,我的精神还没有离开,我一直都在你们身边,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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