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集所收十五篇短篇小说,是近年俄罗斯独立文学奖评委会从数万件参选稿中遴选出来的荣获“处女作奖”的优秀作品。作者的年龄均不超过二十五岁,是真正网络时代成长起来的崭新的一代作家。他们的作品描写的大都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身边发生的事情,着重表现复杂的精神世界,抒发个人的心灵感受,以及内心的探索和哲学思考。应该说,这类小说在当今俄罗斯文坛越来越占有独特的位置,并显露出主导文学进程的趋势。 目录: 黎明前的八天 高压 我真的很想活下去 韦特鲁加城 前往捷列茨克湖 折磨、支撑、容忍、目睹 生活方式 空地外的房子 你是傻瓜 斯涅扎 Trash 你好,达尔加特! 寂静的恐惧 夏至的勿忘我 糖尿病“处女作奖”竭力汇集了我们俄罗斯所拥有的最优秀的文学作品。——《新报》这是一个很有威望的文学奖项,是俄罗斯最具信任度的奖项之一,与“布克奖”平分秋色。——《论据与事实报》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文化现象。——我这件事发生在一九九八年。也许,发生在一九九九年?简而言之,它发生在“某一”年。究竟是哪年?这不重要。有时候,时间仿佛凝固了,——你搞不清楚它到底还存在不存在。一天过去了,又是新的一天,一个月过完了,又是下个月,时间永远不会改变它的顺序:十月过完必定是十一月,五月之后肯定是六月。一年,两年,三年,——不管是多少年,都好像是一年,同样的灰色和庸碌,犹如地下室里窜来窜去的老鼠。只剩下了回忆:记忆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它们,只把感受、气味和色彩留给自己。有时候,脑海里会浮想起某种东西:几句歌词,几部电影的名字,一些当年很受欢迎的演员的名字,几本书乃至一个广告的标题。这时才会相信,那些事情的确发生过,它们完全不是一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 任何一个故事都能这样开头:说出一串数字就万事大吉。好像这很重要,好像数字很有意义。就世界史而言,或许,这些数字就是:一八一二年、一九四五年……可是,唯独我不是这样看的。我自己的某些日子,我自己的故事,已经从记忆里被擦掉了,仿佛有人在勤勤恳恳地用橡皮擦干这件事。在我看来,时间并不取决于日历本上用红笔标出来的那个数字,而是取决于一条通向过去的长长的柏油马路,以及在烈日炙烤下那条路所缓慢散发出的气味。有时候,夏天刚到,或者春天刚结束,这种气味就扑鼻而来,脑子开始被回忆弄得晕头转向。我突然在路上呆住了,纹丝不动,看样子,既不是要回家,也不是要去上班,而是进人了另一个空间,沉浸在自己的往事里,栩栩如生地看到了眼皮底下我们的小汽车。它早就不是崭新的样子,而是脏了吧唧的灰白色,右前门上还有划痕。它不是正宗的舶来品,而是地道的“国产货”,普通的“9字 请您想象一下:我坐在车里,把手伸出窗外,有时候,——实际上只有一秒钟,——还把头伸出窗外,风吹拂着我,吹散了我的头发,它在拨弄我的头发,犹如小猫在玩弄系着一根橡皮绳的小球。头发吹进了我的眼睛里,吹进了我的嘴里,我眼前什么都看不见。夏天才开始,就已经这么热;可是,风一吹来,就吹走了暑热,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感受它呢。我觉得真好。我脱下没有后帮的凉鞋,把双腿蜷曲到身子下面。有时,我真想把两条腿也伸到车窗外 我在偷偷地观察他怎样开车。他是如此可笑,其实,他总是很可笑,总是有点难看。开车的时候,他那出自本性的怪样子更加明显。他像个孩子,未经许可就开走了爸爸的吉普车,现在正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也看了看我,笑了。 “你开心玩吧……没关系的,没关系,你很快就会开车的,到那个时候,我就要开心地玩,也开开你的玩笑。” 我笑了笑,什么也没回答。 小汽车开得不紧不慢:他总是开得这样平稳,平稳得甚至好像没有注意自己正在行使的道路。他做事很认真,跟我不一样。我总是心急火燎地东奔西跑,无所畏惧。 这是在路上的第一天。说不定,这一路上,今后我会迷失在往事之中,会弄错事件和谈话内容,但是,头一天我记得是最清楚的,记得所有琐碎的细节和感受。或许,我记得较差的是最后一天,他就此消失的那天,我记得模模糊糊。不过,第一天真的让人很高兴。因此,这一天下来,我仿佛度过了半生,我的前半生。只是,这半生今后未必还有什么用处。 ……我们起得很早,那时大家都在睡觉,不光我们的那个小城市、我们的父母在熟睡,就连道路还都没醒来。即便如此,太阳已经醒了,在空中美滋滋地伸着懒腰,朝我们这第一批行人微笑…… 愉快而又幸福的我们迎风前行,我们真希望那一刻成为永恒。要是在那一刻我们能忘掉世上的一切,将自己与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再也不用考虑未来的话,一切都将是如此美好。 ……我们互相认识的时候都是十六岁。虽然我们就学的两所学校离得很近,但我们从未交往过。我们都不漂亮、富有,也不轻易相信别人。我们都是不起眼的、孤独的人。我认为,正是我们的这种相似性,才使我们一见钟情,互相吸引。尽管我们确有共同点,但是,假如他有朋友,或者我有朋友,那我们也未必能开始交往。作为我而言,是不会跟有朋友的人交往的,他也是如此。 我们认识的那一天,我没去上学。并不是因为我学习不好或者老爱旷课,而是因为我在学校无事可做。我恨学校、老师、同班同学,恨到恶心。我恨他们是因为他们也恨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正好选择了我……或许是因为总得找个人来恨吧。在所有的学校里,我想,都是如此。即便谈不上憎恨,那也是蔑视。如果这样想的话,那么憎恨甚至比蔑视还强些。我在我的学校里就是被蔑视的,而不是被憎恨的。我被人憎恨并不是那儿蔑视我,——我想,他们要找到这样的借口是毫不费劲的。 我真心实意地想跟我们班的女生处好关系,并不是我竭力要巴结她们,而是因为这样做是必须的。可是我一无所获。当然,那些女生并没有公然对我说粗话,而是有礼貌地、笑盈盈地回答我的问题,但从来不归还我借给她们的钱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她们常常集体活动,七嘴八舌地议论同年级其他班上的某个可怜虫,或者在课桌底下偷偷翻看像《酷》这类的白痴杂志,对这种杂志我简直讨厌极了。她们从来不吸收我参加她们的帮派。我也没有死乞白赖地求过她们。有时候,我需要让我明白自己就是本校的一名弃儿。当然,她们没有那样嘲弄过我,比如像嘲弄嘉莉,斯蒂芬·金笔下的那位可怜姑娘那样,——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她们害怕吧(尽管我没有嘉莉那样的能力),也许是她们觉得无所谓。兴许是我十分走运,落到了这个她们大家都觉得无所谓的班级…… 那天,我坐在能俯瞰整个足球场的长凳上吸烟,当时我正打算回家睡觉。这时,他来到我面前,个子不高,瘦瘦的,一点儿都不帅。他身上哪儿不帅呢?对,哪儿都不帅!鼻子过大,眼睛太小,眼球差不多都是黑的,薄薄的、不起眼的嘴唇。脸色苍白,像维列·瓦罗。不过维列·瓦罗是一个摇滚歌星,他能随心所欲地化妆,而我眼前的这个男孩跟苍白色极其不相称。一般来说,这样的人很招小女孩们的喜欢(当时维列·瓦罗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有名,他那令人恐怖的苍白和瘦削不会让所有的豆蔻少女都发疯,因为她们有一半是学好的)。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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