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布莱泽


作者:巴克曼,路旦俊     整理日期:2014-08-26 00:22:24

本书初稿完成于一九七三年,是斯蒂芬·金以理查德·巴克曼之名创作的小说,展示了金写作技巧的改变——从描写单纯的社会精英转向塑造让人过目难忘的角色。但这部作品写完后就被金束之高阁,直到二○○七年才被他从箱底里找出来,修改后正式出版。
  布莱泽幼时曾受父亲残酷虐待,以致智力低下,在缅因州的一家孤儿院度过了他的青春期后,二十来岁的傻大个布莱泽开始跟着诡计多端的乔治行走江湖,两人搭档行骗为生,并乐在其中。渐渐地,乔治开始对这种动荡而充满风险的生活心生倦意,正当他酝酿着玩一票大的然后金盆洗手时,却在赌博中意外被杀。早已习惯了凡事听命于乔治的布莱泽一时间无所适从,他不断地在心里与乔治默默交谈,而他脑海里也真的响起了乔治的说话声,这个声音指引他一步步开始实施他们当初策划好的一起绑票案……
  书中还附有一部斯蒂芬·金的短篇小说——《记忆》,这部作品之前从未被收入过任何斯蒂芬·金的作品集,而它正是《杜马岛》一书的前身。
  作者简介:
  理查德·巴克曼是美国惊悚大师斯蒂芬·金使用的一个笔名。在斯蒂芬·金的写作生涯起步之初,出版商普遍认为一位作者每年只宜出版一本新书,多了不易被市场接受。为了出版更多作品而又不至于让读者厌倦金这一“品牌”,斯蒂芬·金产生了用另一个名字发表作品的念头。他说服出从《记忆》和《杜马岛》,你会看到作家是如何进行创作的,一个故事可以怎样凝炼,又可以怎样汪洋恣肆。究竟《杜马岛》是《记忆》的铺陈,还是《记忆》是《杜马岛》的浓缩,我觉得还真是难说。——查克·维利尔(与斯蒂芬·金合作多年的1
  乔治总是说这没什么好丢脸的,这是事实,你得承认。反正你谁也骗不了,谁也不会相信你聪明。大家一眼就能把你看穿:个子挺大的,可脑子里却是空空的。假如你是笨蛋,你干完活后就赶紧出去。假如你被逮住,你如实交待,承认一切,只是千万别把你的同伙供出去,因为他们最终反正会从你嘴里把其他一切盘问出来的。乔治说笨蛋连撒谎都不会。
  布莱泽从口袋里掏出手,伸曲了两下,指关节在寒冷的空气中发出了清脆的噼啪声。
  “准备好了吗,傻大个?”乔治问。
  “准备好了。”
  “那好,我去喝杯啤酒,这儿就交给你了。”
  布莱泽感到万分惊恐,脱口说道,“嗨,不,我以前从来没有干过这活。我只是看你动手。”
  “这次光看可不行了。”
  “可是——”
  他没有再说下去,而且再说下去也没有意义,除非他想大声喊叫。他可以听到乔治向啤酒屋走去时压实的积雪发出的嘎吱声,但这种嘎吱声很快就被贝司的嘭嘭声所淹没。
  “耶稣啊,”布莱泽说,“哦,耶稣基督啊。”
  他的手指越来越冷,在这种温度下,手指头只能保持五分钟的热度,可能连五分钟都不到。他绕过车身,走到驾驶座一侧,心想车门一定锁着。如果车门锁着,这辆车就没有用,因为他没有带弯钩长铁条,那玩意儿在乔治手里。可是车门没有锁,他打开车门,伸手摸到打开发动机罩的拉手。他拉了一下,然后走到车前摸索着,寻找着发动机罩上的扣钩,找到后将发动机罩提了起来。
  他口袋里有一个小手电筒,他将它掏出来,拧亮后照着发动机。
  找到点火线。
  可里面到处都是弯弯曲曲的电线,简直像意大利面条,电瓶线,水管,高压电火线,油管——
  他站在那里,汗珠顺着他的脸庞流下来,在他的脸颊上冻成了冰。这不行,绝对不行。他突然有了个主意。虽说不是个好主意,可他这个人向来主意不多,所以一旦有了个主意便会死死抓住不放。他走回到驾驶座一侧,再次打开车门。车灯亮了,可他束手无策。如果有人看到他手忙脚乱的样子,准会以为他车发动不起来了。可不吗,这么冷的夜晚,这当然说得通,不是吗?就连乔治也不会骂他的。反正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猛地拉下方向盘上方的遮阳板,心中抱着一线希望,希望那上面会掉下来一把备用钥匙。有些人会把备用钥匙放在那上面,可这次没有,从上面掉下来的只有一个旧的除冰刷。他接着又打开了储物箱,里面塞满了文件。他跪在驾驶座上,将文件全部扒拉到车底板上,嘴里喷出一团团雾气。只有各种文件,一盒薄荷巧克力糖,但是没有钥匙。
  瞧见了吗,你这该死的笨蛋,他听到乔治在说,现在满意了吧?准备试一试用点火器电线短路的方法发动汽车了吧?
  他估计自己是准备好了。他估计自己至少可以像乔治那样,把几根电线扯松,连接在一起后再看看会有什么结果。他关上车门,低着头,又向福特车的前面走去。他突然停住了脚步,脑子里闪过一个新的念头。他折回去,打开车门,弯腰拿起车底板上的小垫子。果然在那儿!钥匙上没有“福特”的字样,上面连个字母都没有,因为这是一把另外配的备用钥匙,但它大小正好合适,钥匙头也是方形的。
  布莱泽捡起钥匙,吻了一下那冰冷的金属。
  车没有上锁,他想,随即又想到:车没有上锁,车钥匙藏在垫子下。乔治,今天最笨的家伙肯定不是我。
  他坐到方向盘后,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将钥匙插进点火钥匙孔中——一下子就插了进去——然后意识到自己无法看到停车场,因为发动机罩没有关上。他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先是朝一边,然后是朝另一边,看看乔治是不是决定回来帮他一把。如果乔治看到发动机罩仍然那样翘着没有关上,乔治绝对不会饶了他。可是乔治不在,周围没有一个人,停车场除了车外连个人影都没有。
  布莱泽下车,重重地关上发动机罩,然后重新回到车上,伸手去拉车门时停了—下。乔治怎么办?要不要进啤酒屋找他?布莱泽低头坐在那里,皱起了眉头。顶灯投下的黄色灯光照在他的那双大手上。
  猜怎么着?他打定主意,重新抬起头来。整他一下。
  “乔治,整死你,”他说。乔治丢下了他,让他一个人搭便车进城,与他在这里碰头,然后又丢下了他,把这种脏活留给他。他纯粹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才找到了车钥匙,所以得整一整乔治。让他也尝一尝在零下十七度的低温中搭便车的滋味。
  布莱泽关上车门,将变速杆推到“驾驶”挡上,慢慢将车开出了停车场。真正来到公路上后,他用力一踩油门,福特车猛地一冲,车尾在硬邦邦的雪地上左右摇摆。他猛地一踩刹车,惊呆了。他在干什么?他在想什么?不带上乔治就走了?他可能行驶不了八公里就会被警察抓住,可能在第一个红绿灯处就会被抓。他不能丢下乔治。
  可是乔治死了。
  胡说!乔治刚才不是还在那里吗?他只是进去喝杯啤酒。
  他死了。
  “哦,乔治,”布莱泽痛苦地呻吟了一声。弯下身子趴在方向盘上。“哦,乔治,你不能死。”
  他坐了一会儿。福特车的发动机似乎没有问题。虽然天气寒冷,但发动机既没有打颤也没有什么异常表现。油表显示四分之三是满的,尾气从后视窗外慢慢升起,立刻变成了白色。
  乔治没有从啤酒屋出来。他当然不会出来,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进去过。乔治死了,已经死了三个月了。布莱泽开始浑身发抖。
  又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驾车向前驶去。第一个红绿灯处并没有人拦下他,第二个红绿灯处也一样。他出了城,一路上没有一个人拦住他。等他来到阿佩克斯镇管辖区时,车速已经达到了八十公里。车轮有时会在一小块冰面上打滑,可这并没有让他感到惊慌,他只是稍微拐个弯,放慢车速就过去了。他毕竟从十多岁起就一直在结冰的路面上开车。
  出了城后,他将车速提到了九十公里,让它向前疾驰。车的大灯射出的光柱就像两根亮晃晃的手指一样伸向道路前方,遇到公路两旁的雪堆后又白晃晃地反射回来。天哪,今天肯定该着一位大学生倒霉了,等他带着女友来到空空荡荡的泊车位前时,他一定会惊讶得不知所措。她会望着他,对他说,你是个蠢货,我再也不跟你去什么地方约会了。
  “和你约会,”布莱泽说,“如果她也是大学生,她会说‘和你约会’。”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这一笑也改变了他的整张脸。他打开收音机,里面传出的是摇滚乐。他开始转动旋钮,找到了播放乡村音乐的电台。等他回到自己居住的破旧小屋时,他正扯足了嗓子跟着收音机一起歌唱,将乔治完全抛到了脑后。P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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