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冷酷如石


作者:鲍尔达奇,周鹰     整理日期:2014-08-26 00:20:46

奥利弗·斯通,“骆驼俱乐部”的组长,既令人生畏,又备受尊重。骆驼俱乐部成员用警惕的目光注视着华盛顿特区的官员们。斯通过去的同事与知情人一个个死去。这些谋杀案背后,是一个神秘的男人。他那双致命的眼睛现在盯上了奥利弗·斯通。他的出现,让斯通遇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
  作者简介:
  戴维·鲍尔达奇:1960年出生于美国弗吉尼亚,从中学开始就养成了写作的习惯,习惯于专注观察周遭事物以获取灵感。从维吉尼亚联邦大学获得政治学学士学位后。他又从维吉尼亚大学获得了法学学位。作为一名辩护律师和商务律师,鲍尔达奇先生在华盛顿法律界工作了九年,丰富的司现代版“骆驼俱乐部”回来进行他们第三次激动人心的冒险……引人入胜、令人胆寒、充满惊奇。鲍尔达奇的最新小说揭露了隐藏在腐败政府华丽外表下的混乱状态。——《出版人周刊》一部令人愉快的惊悚小说:节奏快,人物充满魅力,几处突CHAPTER3
  关节炎。更糟糕的是这该死的狼疮。它们是可爱的一对,完美地同步折磨罗斯,让他的生活痛苦到极点。每根骨头都在吱吱作响,每条肌腱都在尖叫。他做出的每个动作,仿佛都是在让一头驴踢打他的五脏六腑。但他继续活动。因为如果停下来,他就再也无法活动了。他吞下几颗不该吃的药丸,在光秃秃的苍白脑袋上扣上一顶球帽,拉下帽檐遮住眼睛,然后戴上一副太阳镜。他从来不愿意别人看到他在看什么,也从来不想让别人看清楚他的样子。
  他钻进汽车,开车去商店。路上,药物开始发挥作用,他感觉良好起来。或者,至少几个小时之内,他会感觉良好。
  “谢谢您,罗斯先生。”店员看着信用卡上的名字说。然后,他把信用卡和罗斯买的东西一同递还给他:“祝您愉快。”
  “我已经不再有愉快的日子了。”罗斯回答说,“我只有剩下的日子。”
  店员瞥了一眼那顶扣在秃头上的帽子。
  罗斯知道那个人在想什么,就说:“不是癌症。如果是癌症就好了。快一些。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店员二十刚出头。当然正是生命力旺盛的时候。他看上去根本不明白罗斯的意思,只好尴尬地点点头,转身接待另一位顾客去了。
  罗斯从商店出来,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他不用为钱担心。山姆大叔把他的老年生活照顾得很好。他领着最高等级的退休金,健康保险费也是最高等级的。这是联邦政府做的好事之一。在他看来,他们做的这种好事不多。现在,他只有时间了。这是他最不知道该如何打发的东西。现在做什么?回家去无所事事?还是到当地那家熟食店去吃午饭?他可以在那里填饱只十子、看娱乐和体育电视网的节目,还可以和那些不可能喜欢上他的漂亮女服务员调情。但他仍然可以做梦,不是吗?梦想女人对他投怀送抱的日子。
  他不得不承认,这已经不算什么生活。他一面这样想着,一面漫无目标地四处张望。即使到今天,他仍然无法克服那种本能的冲动,总想看看是否有人跟踪他。如果过去一直有人想杀你,你就会变成这样。不过,上帝啊,他曾那么喜欢那种感觉。现在可真他妈讨厌。在他的这种“金色”岁月的每个难熬的日子里,他都进退两难,需要艰难地决定是回家还是去熟食店。三十多年前,他每个月都在不同的国家。不管怎么说,至少高峰期是这样。他总是说,从机翼上看世界,这个地球就是一个这样的地方:不选择祈祷就选择拿起武器。他脸上露出一个怀旧的笑容。现在,他只剩下这些了,只有回忆和他做伴。还有这该死的狼疮。我猜上帝终究还是存在的。真该死,现在才发现这一一点。
  不幸的是,尽管罗斯的观察技能仍然很好,却再也不是准确无误。街区那头,哈里·芬恩正坐在他租来的汽车里仔细观察着这位独特的罗斯先生。丹,准备上哪里去?熟食店还是回家?回家还是熟食店?你的黄昏岁月可真漫长啊。
  芬恩多次观察过丹·罗斯这个作内心决定的过程。大约有四分之三的时候,罗斯最后都选择了去熟食店,而不是回家。这个比例今天仍然有效。罗斯转身顺着大街往前走,走进Edsel熟食店。从门上的标牌可以看出,这家熟食店1954年开张,而且生意一直很火。这说明它远比那款让人沮丧的汽车受人欢迎得多。
  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罗斯会在那里吃午饭,仔细观察那些乖巧女服务员们的每一个动作。然后,他用二十分钟开车回家。然后,他将坐在后院哩看报,然后进屋小睡,然后吃一顿简单的晚餐,看电视,在窗边那张小桌子上和灯影一起玩单人纸牌游戏。然后,这个男人上床睡觉。到九点钟,那座小平房中的灯光就会熄灭。丹·罗斯进入梦乡。第二天从头再来‘遍。芬恩机械地在脑子里数着这个老人平庸生活中的这些分分秒秒。
  芬恩追踪到罗斯在这个小镇的足迹之后,曾到这里来过几次,了解这个男人的日常生活规律。这种监视让他得以策划出一个完成任务的完美计划。
  罗斯从Edool出来前大约五分钟,芬恩从他车上下来,大步走到街对面,从熟食店窗口向里面看了看,发现罗斯坐在后面那张他惯常坐的桌子边,正在看服务员递给他的账单。芬恩急忙顺着大街向罗斯停车的地方走去。两分钟之后,他已经回到自己车上。三分钟之后,罗斯从熟食店出来,慢慢顺着大街往前走,钻进自己车里,把车开走了。
  芬恩从相反的方向离去。
  那天傍晚,罗斯做完他通常的日常琐事之后,往杯子里倒了三指深的黑方威士忌。为了止痛,他还无视酒瓶标签纸上的所有警告,往酒里加了一种专利药物。他还没走到床边,麻痹就开始了。刚开始时,他还以为是药物起作用了,而且非常喜欢那种麻醉的感觉。但当他在床上躺下时,才突然有些惊恐地想到,可能是狼疮加重了,到了更加危险的程度。当他突然发现自己呼吸困难时,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难道是心脏病发作?但怎么没有那种大象压在胸口上的压迫感,左臂下部没有那种刺痛感?或者是中风?但他又还能思维,还能说话。他说了几个字,吐词清清楚楚。他的脸好像也没向一边扭曲。他之前没有感觉到任何其他痛苦,平日的那些痛楚之外。问题就在这里。他的四肢现在什么也感觉不到,一点感觉都没有。他的目光顺着手臂往下滑,一直移到左手上。他想用大拇指擦擦其他手指,但大脑的命令显然无法到达手指。
  但是,先前他手指上的确有过什么东西。感觉滑滑的,像凡士林。他擦了又擦,但就是擦不掉,手指一直感觉湿湿的。他回家时洗过手,问题好像就在这里。手指后来不滑了。他不知道是肥皂和水把那东西洗掉了,还是那东西自己蒸发了。
  然后,真相突然大白,像一颗五十毫米口径的子弹一样击穿他的大脑。或者,那东西被吸收了,被我的身体吸收了。
  他的手指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湿的?他吃力地回忆起来。不是今天上午。不是在商店,也不是在熟食店。那以后?也许是上车的时候。车门把手!如果可能,罗斯已经一骨碌坐起来。但可惜,他无法动弹。现在,他几乎已经不能呼吸,从他嘴里冒出来的是一种短暂的喘息声。他的车门把手被涂上了某种东西。现在,这东西正在要他的命。他看了看床头柜上的电话。电话离他不到一米远,却像是远在中国,对他没有丝毫用处。
  那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来,走到他床边。他没有伪装自己。甚至在微弱的灯光下,罗斯也能看出他的面部特征。他年纪不大,长相一般。罗斯看过数千张这样的脸,从来没注意过其中的任何一张。他的工作与普通人无关,他一直和非常特别的人打交道。他无法想象一个这样的人居然能设法杀他。
  罗斯的呼吸越来越困难。那个人从衣袋里掏出个东西,举到他面前。是一张照片,但罗斯看不清照片上的人是谁。哈里·芬恩意识到了这点,啪地打开一支笔形电筒,照着照片。罗斯的目光在照片上上下移动,好像仍然没认出照片上的人。哈里只好说出那个名字。
  “你现在知道了吧。”芬恩低声说,“你现在知道了吧。”
  他把照片收起来,一言不发地低头看着罗斯。麻痹范围继续扩大。他死死盯着床上那个男人,直到那人的胸脯最后一次无力地鼓起来,两个瞳孔慢慢放大。
  两分钟后,哈里·芬恩穿过罗斯屋后那片树林。第二天上午,他坐上飞机,这次是在客舱里。飞机降落,他开车回家,亲吻妻子,和狗狗玩耍,然后开车把孩子们从学校接回家。那天晚上,全家人出去吃饭,最小的孩子,八岁的苏茜,被指定在一出学校剧中饰演一棵能言树。
  大约半夜的时候,芬恩悄悄下楼走到厨房里。那条名叫乔治的忠实拉布拉多德利犬从它软软的床上站起来欢迎他。芬恩在厨房工作台边坐下,轻轻拍着狗狗,在心里将丹·罗斯的名字从他的名单上划掉。
  现在,他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到下一个名字上:卡特·格雷,美国情报帝国前任国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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