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克第一次见到克里斯汀·佛斯是在病理实验室,那是他见过的最为年轻美丽的一具尸体!“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更匪夷所思的是,从未踏入奎克领地的马拉奇·格里芬医生,正在篡改死亡病例……奎克不经意间对克里斯汀死因的调查,引爆了深埋于都柏林天主教高层的腐败秘密,而这个秘密也即将动摇奎克家族的核心…… 布克奖得主约翰·班维尔化身为本杰明·布莱克,将您带入犯罪侦探小说的奇妙殿堂。 作者简介: 本杰明·布莱克(BenjaminBlack)是著名作家约翰·班维尔(JohnBanville)的笔名。班维尔1945年出生于爱尔兰,现居都柏林。班维尔是一位敏锐的评论家,更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2005年,凭《海》获得当代英国小说界最重要的奖项——布克奖(BookerPrize);随后,应《纽“具有轰动性的成功……情节引人入胜,人物颇具迷惑性,发人深思……叙事节奏无懈可击。” ——马塞尔·柏林斯《泰晤士报》 “其文体华丽,自成一体……他对情节节奏的控制出神入化,最终结局撼人心魄……作品引人入胜。” ——迈克尔·迪布第一部 一 让奎克感到荒诞怪异的并不是死者,而是生者。漆黑的午夜过后,当他走进停尸间,看见马拉奇·格里芬时,他情不自禁打了个冷战,脊背发凉、汗毛直立,寒意顺着脊柱往上爬,仿佛带着隐隐的预言性质和那种大祸临头的战栗。马拉奇在奎克的办公室里,坐在书桌前。没有点灯,停尸间里黑压压一片,奎克停下脚步,身边的推车上尽是裹着裹尸布的尸体,他从敞开的门口观察着马拉奇的一举一动。他背对门坐着,戴着钢皮架眼镜,身体前倾,神情专注,伏案书写,台灯映照着他左侧的脸庞,从耳廓开始几乎呈现出发炎似的粉红色光泽。桌上摊了一份打开的卷宗,他正在上面写着什么,执笔的姿势显得那样笨拙僵硬,十分古怪。如果奎克醉得再厉害一点儿的话,他必定会把马拉奇当成陌生人。此情此景勾起了奎克对学生时代的回忆,回忆是如此惊人的清晰,静默肃穆的大厅中端坐着五十个一本正经的学生,那时的马拉奇也像现在这样,坐在课桌前,一丝不苟地书写考试作文,一束阳光不知从何处高高的窗户中洒落下来,斜斜地投射在他的身上。二十五年之后,他依然拥有海豹般光滑的脑袋,乌黑油亮的头发沿着发线左右分开,小心翼翼地梳理整齐。 察觉到背后的存在感,马拉奇转过脸庞,眯起眼睛在停尸间阴冷的黑暗中探视。奎克稍候片刻,随后向前迈出脚步,有些蹒跚地迈入门口的灯光中。 “奎克,”马拉奇惊呼,如释重负地认出他,恼怒地叹了口气,“看在上帝的份儿上!” 马拉奇身着晚礼服,一反常态地解开纽扣,松开领结,大张着白色礼服衬衫的领口。奎克暗中摸索口袋中的烟,沉默地打量他,他注意到马拉奇迅速用前臂掩住了卷宗,这个举动又让他想起了学生时代。 “这么晚还在工作?”奎克问道,咧开嘴笑了笑,酒精的作用让他觉得这个问题问得真妙。 “你在这儿干吗?”马拉奇大声反问,故意忽略奎克的问题。他用指尖推了推湿润鼻梁上的眼镜,惴惴不安,神情紧张。 奎克指了指天花板。“派对,”他解释道,“就在楼上。” 马拉奇故作镇定,重塑他咨询师的威信,傲慢地皱起眉头:“派对?什么派对?” “布伦达·拉特里奇的欢送会。她是这里的一位护士,就要走了。” 马拉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拉特里奇?” 突然间,奎克感到不耐烦了。他问马拉奇有没有香烟,因为他自己一根都没有了,但是马拉奇依然对他的问题置若罔闻。他站了起来,灵巧地扫起卷宗,试图将它藏于腋下。虽然不得不斜着眼睛,但匆匆一瞥还是让奎克瞥到了卷宗封面上用粗大的手写体潦草写下的名字:克里斯汀·佛斯。马拉奇的水笔还落在桌上,一支黑色的派克笔,笔身粗重,富有光泽,黄金笔尖,毋庸置疑,足足二十二克拉,或者更多。马拉奇喜欢这些昂贵的奢侈品,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缺点之一。 “莎拉好吗?”奎克问道。他任凭沉重的身体向一侧滑落,直到肩膀找到门框的支撑。他觉得头晕目眩,昏昏沉沉,一切都在闪烁摇曳,忽隐忽现,摇摇晃晃地向左侧倾斜。他正处于悔恨贪杯的阶段,知道除了苦等酒劲自动消退外别无他法。马拉奇背对着他,将卷宗放人高大灰色档案柜的抽屉里。 “她很好。我们刚参加了骑士团晚会。我叫了出租车送她回去。” “骑士团?”奎克问道,视线模糊地睁大眼睛。 马拉奇面无表情地扫了奎克一眼,眼镜上的玻璃镜片闪着光。“圣帕特里克骑士团。难道你不知道?” “噢,想起来了!”奎克附和,看上去似乎在尽量隐忍笑意。“好了,不要说我了。言归正传,你在死人堆里干吗?” 马拉奇的双眼略微外凸,原本已单薄瘦长的身板柔软地向上挺着,仿佛跟随着弄蛇人笛子的节拍。那头油亮光泽的黑发,头发下面平滑顺贴的眉毛,砾石玻璃眼镜后面那双钢蓝色、却早已失去光彩的眼睛,都再一次让奎克感到惊奇。 “我有事要做,”马拉奇开口,“需要检查一下。” “什么事?” 马拉奇没有回答。他悄然打量着奎克,想知道他到底醉到何种程度,冰冷的宽慰在他眼中一闪即逝。“你该回家了。” 奎克本想就此展开一番争论——停尸间是他的地盘——但突然间,他又对一切失去了兴趣。他耸了耸肩,在马拉奇的注视下,转过身,踉跄迂回地在尸体推车间行进。半途中,他不小心绊了一跤,情急之下,伸出手试图抓住推车一角好稳住身体,白光一闪,嘶地一声,扯到了裹尸布。尼龙湿漉漉、黏乎乎的冰凉触感让他大吃一惊,它带着人类的气息,仿佛苍白的肌肤外裹的一件松松垮垮、冷飕飕、软塌塌的长袍。死者是一位年轻女性:苗条修长,一头金发。她生前相当漂亮动人,但死亡已夺去了她所有的特征,现在的她只不过是一具涂着皂石的雕像,如此原始,如此冷漠。还没翻看系在她脚趾上的标签,病理学家的直觉已让他隐隐猜到了女尸的姓名。“克里斯汀·佛斯,”他喃喃自语,“你的名字起得真好!”近距离的仔细观察后,他注意到她前额和太阳穴这里黑色的发根:她死了。并非货真价实的金发尤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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