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狗的风光日子


作者:韦勒,周小进     整理日期:2014-08-26 00:19:37

阿尔奇·韦勒,当代澳大利亚著名作家。本书是他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的成名作,曾被拍成电影。
  小说描写土著青年杜里根因斗殴入狱,出狱后本想重新做人,但却受到白人青年的威逼利诱,再次犯事。这是一部典型的土著作品,真实、生动地再现了土著群体的生存环境,也表现了白人在体制和文化上对土著人的歧视与迫害。这也是一部街头少年成长小说,酗酒吸毒,性,斗殴,偷窃,躲避,袭警,构成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小说通过杜里根的经历,表现了土著青年在白人与黑人,权威与个性,城市与乡村等的夹缝中生存的痛苦。作者本人也坐过牢,出狱之后“一怒之下在六个星期内完成了这部小说”,因此,本书也带有一定的自传性质。
  作者简介:
  阿尔奇·韦勒,当代澳大利亚著名作家。在关于城市土著人和混血儿的作品中,阿尔奇·韦勒的小说是最优秀的。——《澳大利亚书评》阿尔奇·韦勒是个有浪漫情怀的、无情的现实主义者。——海伦·蒂芬阿尔奇·韦勒的两部小说——《狗的风光日子》和《金云之地》——使他成为土著文学中有影响力的声音。——《时代报》出来的时候,他打算在这些街道上骄傲地走走,找一份工作,让所有怀疑的人看看他实际上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珀斯变了。一时间,他害怕起来,蜷缩到一个角落里,和蜘蛛、旧烟头以及其他没人要的东西在一起。
  去走一走,看看周围有没有熟人。但他看到的为数不多的几张脸都是新的,或许是变得认不出来了,他自己毫无疑问就是这样。
  他走之后,事情当然都变了。以前有一条车来车往的街道,现在成了广场,有座位、盆景,中间还有一个大舞台。道格爬到那个木头的台子上,和一位假想的舞伴跳了个华尔兹,然后差点从舞台边上摔了下来。
  继续上路。
  新的建筑物纷纷蹿上来,像灰色的菌菇一样。上面暂时还没有灯,只是坚硬的水泥壳。正在拆除的旧建筑物仍旧站着,在灰蒙蒙的碎石海洋中昂然挺立到最后一刻。
  一切迟早都要走的。旧的建筑物,老了的人,以前的希望。
  他走过一家城市宾馆,一支疯狂的乐队演奏的音乐在空气中悸动,金黄色的灯光在有色玻璃后面闪烁。
  站在外面昏暗的光线中,雨开始像短小而锐利的矛一样射入他可怜的身体,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两个人影从门内冲了出来,撞在他身上,他打了个趔趄。
  “看看你挤到什么人了,伙计。下次我揍得你满地爬,”一个粗哑的声音吼道。
  与此同时,另外那位年轻人叫了起来,“看看这是谁,啊,西尔弗?是他妈的道格啊。”
  深褐色的手扶住了那位疑惑的年轻人。他看到的是往日的两位好朋友。
  西尔弗的全名是西尔维斯特·杰克逊。以前他的母亲肯定对这个独子抱有很大的期望。可结果他却很小就开始在街上混,对于在街上长大的孩子来说,这是个充满残酷和怨恨的地方,因为街道不爱任何人,只有灯光、蜘蛛、雨水、阳光。街道积攒着所有的垃圾、所有的故事,牢牢藏在它们的石头心脏里。
  弗洛伊德·戴维安静、狡猾,有时候轻手轻脚,羞答答的;但是,西尔弗却吵闹而粗野。他有一头又长又卷的红头发,风格与爆炸头还不太一样,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能够直接看到人的心里,像警车的头灯一样。他胳膊上、胸前、背后全是文身,文的多是身材比例只有梦中才有的裸体女人。他十七岁,是这帮人里最年轻的,但他的资历甚至比弗洛伊德还要老。他个头不高,但非常健壮,而且很愿意使用他的肌肉。不过,他不是非常聪明,做事情从来不会三思而行;他和弗洛伊德不一样,弗洛伊德狡猾得像条老野狗。
  弗洛伊德也被称作“靓仔”。他拍拍道格身上的灰尘,仔细打量着他,脸上露出了他那常见的笑容,然后又低低地笑出声来。和往常一样,他衣着整洁。他穿着紧身的黑色牛仔裤、紫色衬衫和牛仔布外套。他高高瘦瘦,站在他肤色更白的同胞身旁,更显得气派非凡。而他的同胞则好像更加蜷缩到那身脏兮兮的衣服里,灯光在他脸上闪闪烁烁。
  “你可真是糟糕透了,道格。我们可一定要把你好好弄出个样子来,给所有女人看看,是不是啊?”
  “你啥时候出来的,道格?我还以为你要关到总督大人认为可以释放为止呢,”西尔弗插了一句,表现了一下他掌握的法律词汇。
  “好了,来吧,西尔弗,”弗洛伊德说,“为了庆祝我们的兄弟释放,我们得去喝个痛快,是吧?”
  弗洛伊德一条胳膊挽住道格的肩膀,拉着他走进一条漆黑、阴森的胡同,胡同在简陋、破旧的建筑物之间绕来绕去,像条蛇似的。这条胡同是个老朋友。在这里,有很多次,他们啜饮着美妙刺激的、带苦味的酒,咯咯笑着诉说他们生活中的小故事。在这里,在基督教青年会后面,道格犯下了他的第一桩罪行。他和弗洛伊德偷了价值五百元的旅行支票,对方是个喝醉了的老头,临时住在基督教青年会里,道格伪造老头的签名拿到了现金。他们为自己买了新衣服和牛仔靴,为弗洛伊德的妈妈买了个新扫把,还有很多日常生活用品。他们周末去打台球,到处撒钱,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弗洛伊德被一位妒忌的对手告了密。当刑侦局的人来将他一把揪出去的时候,他正烂醉如泥,身边围着好几个赞羡不已的女孩子。他身上还有一百块钱,他们还搜出了一枚戒指,是他两个星期前偷的,他留在身上,打算等某个特别的女孩出现时送给她。
  就这样,弗洛伊德进了希尔斯顿监狱,但他很快就逃走了。虽然警察鞭打了他,他却没有说出同犯的名字,所以那次道格没事。
  这件事情是道格·杜里根地下生涯的开始。每个人都说他会成为不法分子,现在他有了犯罪记录和法庭判决,证明他就是大家说的那种人。
  他看起来不怎么样,真的。他没有弗洛伊德那么高,也没有西尔弗那么壮。他瘦弱、忧郁、寒酸。
  在监狱里待了十八个月,让他目光游移低垂、嘴角阴郁、肩膀蜷缩。他的脑袋压得很低,让他看起来像一只秃鹰,蹲在树上看着食物从下面爬过去。除非醉了或者有意隐藏什么东西,否则他猫一样的灰眼睛总是很警觉。褐色的头发一团团地缠挂在脸上。以前他有飘逸的长头发,大家都羡慕。以前在迪斯科灯光下,在城市的灯光下,他的头发闪闪发亮,金黄色的,充满着活力,每个女孩子都想用手指从他一缕一缕的头发中梳过。
  但是,在监狱里他们把他的头发都给剪了,他也不再去努力保持头发干净了。没有哪个女孩到监狱里看过他;只有他姐姐和妈妈有时候去。
  现在,道格、西尔弗和弗洛伊德从胡同口出来,来到街上。两个土著人互相搀扶着,那位白人青年西尔弗则跟在他们身后,不远不近,既能向他们俩证明他是朋友,也能向其他人表明,实际上他和他们也不是那么亲密。P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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